【必】
必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音畢。《說文》分極也。从八戈。戈亦聲。《趙宧光箋》弋猶表識也,分極猶畺界也,故从八弋。
又定辭也。《詩·齊風》取妻如之何,必告父母。
又專也。《揚子·太經》赤石不奪,節士之必。《註》石不可奪堅,丹不可奪赤,猶節士之必專也。
又期必也。《論語》子絕四,毋意,毋必。
又審也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所與交友,必也同志。
又果也。《後漢·宣帝紀贊》孝宣之治,信賞必罰。
又必育,人名。燧人氏之佐也。《羣輔錄》必育受稅俗。《註》受賦稅及徭役,所宜施爲也。
又《字彙補》赤犮必力。山名。河水所出也。見僧宗泐記。
又《古今字考》幷列切,音縪。組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玉人之事,天子圭中必。《註》謂以組約其中央,以備失墜。◎按周禮考工釋文,必卽組也,讀如縪者,俗讀之也。弓檠之䪐从韋,正譌欲舉以駁《說文》,迂矣,當以《說文》爲正。
又按必字不从心,《字彙》幷入心部。《正字通》因之,取其形似,便於檢閱爾。
【究】
究【午集下】【穴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居又切,音救。極也。《易·說卦》其究爲健。
又推尋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是究是圖。
又謀也。《詩·大雅》惟此四國,爰究爰度。《註》究度,皆謀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究,謀也。
又竟也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盛德不及究于天下。《師古註》竟也。
又深也,窮盡也。《孟子·疏解》究而言之,不敢以當達者。《爾雅·釋言》究,窮也。
又懷惡不相親比之貌。《詩·唐風》自我人究究。《爾雅·釋訓》究究,惡也。《註》相憎惡也。
又《廣雅》究,窟也。
又《援神契》士之孝曰究。
又《竺芝扶南記》山溪瀨中謂之究。《水經注》鬰水自九德浦,逕越裳究,九德究,南陵究。
又南蠻別號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日南徼外蠻別號。
又叶音旣。《宋玉·神女賦》茂矣美矣,諸好備矣。盛矣麗矣,難測究矣。
又叶車御切。《宋玉·神女賦》禮不遑訖,辭不及究。願假須臾,神女稱遽。迴腸傷氣,顚倒失據。
【病】
病【午集中】【疒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與正氣在膚體中也。
又《廣韻》憂也。《禮·樂記》病不得其眾也。《注》病,猶憂也。以不得眾心為憂。
又苦也。《書·呂》人極于病。《傳》欲使惡人極于病苦,莫敢犯者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范宣子為政,諸侯之幣重,鄭人病之。
又恨也。《左傳·文十八年》閻職曰:與刖其父,而弗能病者,何如。《註》言不以父刖為病恨。
又困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。《註》病謂罪咎之。《疏》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。若他人不能,則為困病。
又辱也。《禮·儒行》今眾人之命儒也妄,常以儒相詬病。《註》詬病,猶恥辱也。
又短也。《晉語》公曰:舅所病也。《註》病,短也。
又病,坊閒曹也。《類要》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,實非要劇,以監為宰相病坊,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,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。
又《韻補》叶被旺切,音傍。《黃庭經》宅中有士,常衣絳,子能見之,可不病。橫立長尺,約其上,子能守之,可無恙。
【所】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又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又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【因】
因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姻。《說文》从囗大。會意。《徐鍇曰》能大者,衆圍就之也。
又仍也,襲也。《論語》殷因於夏禮。《孟子》爲高必因丘陵,爲下必因川澤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,厥民因。《註》析而又析也。《禮·禮器》因天事天,因地事地,因名山升中于天,因吉土以享帝于郊。
又依也。《論語》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
又托也。《孟子》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。
又由也。《鄒陽·上梁王書》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,莫不按劒相眄者,無因至前也。
又緣也。《傳燈錄》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後世因,今生作者是。
又姓。《左傳·定二年》遂人四族,有因氏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因禮、因絅。
又《六書正譌》借爲昏姻之姻,言女有所因。
又叶烏前切,音烟。《陸雲·贈顧尚書詩》殊音合奏,曲異響連。絕我懽條,統我思因。《集韻》或作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