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总】
總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音摠。《說文》聚束也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作摠,非。《廣韻》合也,皆也。俗作惣。《書•伊訓》百官總巳。《左傳•僖七年》若總其罪人以臨之。《註》總,將領也。《前漢•揚雄傳》解扶桑之總轡。《註》總,結也。《屈原•離騷》紛總總其離合兮。《註》總總,猶繜繜,聚也。
又《釋名》總,束髮也,總而束之也。《詩•齊風》總角丱兮。《疏》總聚其髮,以爲兩角。《儀禮•喪服》總六升。《註》總六升者,首飾象冠。
又禾稾曰總。《書•禹貢》百里賦納總。《疏》總者,總下銍秸禾穗與稾,總皆送之。
又總布。《周禮•地官•廛人》總布。《註》總,讀如租布,謂守斗斛銓衡者之稅也。○按總緫音義各別,今俗以緫爲總,非。詳緫字註。
【是】
是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
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
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
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
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《蔡邕·釋誨》予惟悼哉,害其若是。天高地厚,跼而蹐之。
【公】
公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㒶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
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
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
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
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
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
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席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天子爲天下父,故曰鉅公。
又婦謂舅曰公。《前漢·賈誼策》與公倂倨。
又尊稱曰公。《賈誼策》此六七公皆亡恙。
又相呼曰公。《史記·毛遂傳》公等碌碌。
又事也。《詩·召南》夙夜在公。《註》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。
又星名。《隋書·天文志》七公七星,在招搖東,天之相也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漢有公儉。
又諡法,立志及衆曰公。
又與功通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《大雅》王公伊濯。
又《集韻》諸容切,音鐘。同妐。夫之兄爲兄妐。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。或省作公。通作鍾。
又《韻補》叶姑黃切,音光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邪說飾而多曲兮,正法弧而不公。直士隱而避匿兮,讒諛登乎明堂。
【家】
家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
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
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
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
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
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
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,罷黜百家。
又《太史公自序》成一家之言。
又家人,易卦名。
又姓。漢劇令家羨,宋家鉉翁。
又《集韻》古胡切,音姑。《詩·豳風》予未有室家。叶上据荼。
又《小雅》復我邦家。叶上居樗。
又與姑同。大家,女之尊稱。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,卽超妹。
又叶古俄切,音歌。《古雉朝飛操》我獨何命兮未有家,時將暮兮可奈何。
又《孔臧·蓼賦》苟非德義,不以爲家。安逸無心,如禽獸何。
又叶古暮切,音固。《焦氏·易林》三足孤鳥,靈明爲御。司過罰惡,自殘其家。《說文》从宀,豭省聲。周伯溫曰:豕居之圈曰家,故从宀从豕。後人借爲室家之家。○按《六書故》作①,人所合也。从㐺,三人聚宀下,①之義也。乑古族字,乑譌爲豕,《說文》謂从豭省,無義。①字从宀从㐺,或从宀从乑。乑字从亻从人人,與㐺形近。
又。
【主】
主【子集上】【丶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丶宔《唐韻》之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麈。君也。《董仲舒·賢良策》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。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朝臣多賢,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,主日尊,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
又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成鱄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
又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
又賔之對也。《禮·檀弓》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
又《左傳·僖三十年》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《註》鄭在秦之東也。
又宰也,守也,宗也。《易·繫辭》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
又神主,宗廟立以棲神,用栗木爲之。《春秋傳》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
又匰主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,祭祀則供匰主。《註》主神所依也。匰,盛主之器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居不主奧。《疏》主,猶坐也。
又《晉語》陽子剛而主能。《註》上也。
又姓。隋主胄,明主問禮。
又主父,複姓。
又《正韻》陟慮切。同注。《荀子·宥坐篇》主量必平似法。《註》主,同註。
【米】
米【未集上】【米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莫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母禮切,八,侍御七。《周禮·地官》舍人掌米粟之出入。《註》九穀六米。《疏》九穀六米者,九穀之中,黍、稷、稻、粱、苽、大豆六者皆有米,麻與小豆、小麥三者無米,故云九穀六米。
又姓。唐有米嘉榮。
又學名。《禮·明堂位》米廩,有虞氏之庠也。
又《本草》蛇牀,一名蛇米。《廣東新語》薏苡,一名米,亦曰薏珠子。
又《日本土風記》倭國十二支之巳曰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