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君茅屋卧苍苔

出自:宋代·赵蕃《哀文鼎》

拼音:[yǔ,yù,yú][jūn][máo][wū][wò][cāng][tái,tāi]

平仄:平平平平仄平平

频年哭友不胜哀,不待年侵老自来。
未保此身长健在,与君茅屋卧苍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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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茅屋】1.亦作"茆屋"。 2.用茅草盖的房屋。
【苍苔】青色苔藓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君】

君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音軍。《說文》尊也。从尹,發號,故从口。《白虎通》君者,羣也,羣下歸心也。《易·師卦》大君有命。《書·大禹謨》皇天眷命,奄有四海,爲天下君。

凡有地者,皆曰君。《儀禮·子夏傳》君,至尊也。《註》天子,諸侯,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。《晉語》三世仕家君之。

夫人亦稱君。《詩·鄘風》我以爲君。《傳》君國小君。《箋》夫人對君稱小君。《論語》邦君之妻,邦人稱之曰君夫人。稱諸異邦曰寡小君,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。

子稱父母曰君。《易·家人》家人有嚴君焉,父母之謂也。

子孫稱先世皆曰君。《孔安國·尚書序》先君孔子,生于周末。

兄稱弟曰君。《杜牧·爲弟墓誌》君諱顗。

妾稱夫曰君。《禮·內則》君已食徹焉。《註》此謂士大夫之妾也。《儀禮·喪服》妾謂君。《註》妾謂夫爲君者,不得體之,加尊之也,雖士亦然。《疏》以妻得體之,得名爲夫,妾雖接見於夫,不得體敵,故加尊之,而名夫爲君。

婦稱夫亦曰君。《古樂府》十七爲君婦。

夫稱婦曰細君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歸遺細君,又何仁也。

上稱下亦曰君。《史記·申屠嘉傳》上曰:君勿言吾私之。

封號曰君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秦封之於商十五邑,號爲商君。

婦人封號亦曰君。《史記·外戚世家》尊皇太后母臧兒爲平原君。

彼此通稱亦曰君。《史記·司馬穰苴傳》百姓之命,皆懸於君。君謂莊賈也。

《張儀傳》舍人曰:臣非知君,知君乃蘇君。

隱士就聘者曰徵君。《後漢·逸民韓康傳》亭長以韓徵君當至。

持節出使者曰使君。《後漢·恂傳》非敢脅使君。

《諡法》慶賞威曰君,從之成羣曰君。

君子,成德之稱。《易·乾卦》君子,終曰乾乾。《論語》不亦君子乎。《註》君子,成德之名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君助。

叶姑員切,音涓。《劉向·烈女傳》引過推讓,宣王悟焉。夙夜崇道,爲中興君。

【茅】

茅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莫交切《韻會》謨交切,音貓。《說文》管也。《易·泰卦》拔茅連茹。《詩·召南》白茅包之。《書·禹貢》包匭菁茅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大社,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授之,謂之授茅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前茅慮無。《註》時楚以茅爲旌識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凡、蔣、郉、茅。《註》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鄕。

享名。《史記·魏世家註》脩武軹縣有茅亭。

門名。《說苑》楚太子立于茅門之外。

山名。《晉書·許邁傳》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,潛通五嶽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茅氏,周公之後,子孫以國爲氏,秦有茅焦。

《韻補》迷侯切,音矛。《屈原·離騷》時紛其變易兮,又何以淹留。蘭芷變而不芳兮,荃蕙化而爲茅。

《類篇》莫佩切。茅蒐,蒨草。

《集韻》眉鑣切,音苗。《易·泰卦》拔茅連茹。鄭讀作苗。

【屋】

屋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烏谷切,音沃。《說文》居也。从尸,尸所主也。一曰尸象屋形,从至,至所至止也。《風俗通》止也。《集韻》具也。《玉篇》居也,舍也。《詩·秦風》在其板屋。《周禮·地官》考夫屋。《註》夫三爲屋,屋三爲井,出地貢者,三三相任。

田不耕者,出屋粟。

車蓋也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項羽圍漢王滎陽,紀信誑楚,乗黃屋車,傅左纛。

夏屋,大俎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於我乎,夏屋渠渠。《註》夏,大也。渠渠,俎深廣貌。

《禮·雜記》諸侯素錦以爲屋,士輤葦席以爲屋。《註》小帳覆棺者。

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。《註》周地。

王屋,山名,在河東垣縣。

《越南志》神屋,龜甲也。

屋廬,複姓。

【卧】

臥【未集下】【臣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吾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吾貨切《正韻》五箇切,音餓。《說文》休也。从人臣,取其伏也,人臣事君俯僂也。《長箋》因休義借寐也。《廣韻》寢也。《釋名》化也,精氣變化,不與覺時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魏文侯問於子夏曰:吾端冕而聽古樂,則唯恐臥。

《韻會》寢室曰臥。《後漢·宦者傳論》乃以張卿爲大謁者,出入臥內。

息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臥名利者寫生危。《註》息其名利之心,則無危生之累也。

【苍】

蒼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〔古文〕音倉。《說文》草色也。《易·說卦傳》震爲蒼筤竹。《臨川吳氏註》蒼,深靑色。《詩·王風》悠悠蒼天。《禮·玉藻》大夫佩水蒼玉。《疏》似水之蒼而雜有文。

《博雅》茂也。《書·益稷篇》至于海隅蒼生。《傳》蒼蒼然生草木。

老也。《詩·秦風》蒹葭蒼蒼。《釋文》物老之狀。

《前漢·陳勝傳》蒼頭。《註》士卒靑帛巾。

《綱目集覽》蒼黃,急遽貌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蒼氏。《註》《風俗通》云:八愷,蒼舒之後。

《韻會》采朗切,倉上聲。莽蒼,寒狀。一曰近郊之色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適莽蒼者,三飡而反。《唐書·韋述傳》蒼卒犇逼。《白居易詩》寒銷春蒼茫。亦作倉。《禮·月令》駕倉龍,服倉玉。《史記·蕭望之傳》倉頭廬兒。《直音》作蒼。蒼字从艸作。

【苔】

苔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徒哀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堂來切,有澤葵,散岩竇者曰石髮,補空田者曰垣衣,在屋曰昔邪,在水曰陟釐。《述異記》苔,又名重錢,呼爲宣蘚,南人呼爲姤草。《集韻》亦作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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