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求声音

出自:宋代·陈襄《天道不可跻》

拼音:[kě,kè][yǐ][qiú][shēng][yīn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

天道不可跻,以其高且危。
地道不可寻,以其幽且深。
土圭测日影,可以分照临。
桐鱼击石鼓,可以求声音
嗟夫世之人,不知方寸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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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可以】可以11.表示可能或能够:不会的事情,用心去学,是~学会的ㄧ这片麦子已经熟了,~割了。 2.表示许可:你~走了。参看‘能’条d、e两项。 可以2 [kěyǐ]1.好;不坏:这篇文章写得还~。 2.厉害:你这张嘴真~ㄧ天气实在热得~。
【声音】1.指由物体振动而发生的声波通过听觉所产生的印象。 2.古指音乐﹑诗歌。 3.指说话的声气和口音。 4.比喻意见﹑论调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求】

求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巨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尤切,音裘。《說文》索也。《增韻》覓也,乞也。《易·乾卦》同氣相求。《詩·大雅》世德作求。

招來也。《禮·學記》發慮憲,求善良。

等也。《書·康誥》用康乂民作求。《傳》求,等也。言爲等匹於商先王也。

山水名。《山海經》歷石山東南一百里曰求山。求水出于其上,潛于其下。

姓。《三輔決錄》漢有求仲。

與裘通。《說文》裘字,古省作求。

與球通。《柳宗元·饗軍堂記》琉球作流求。

《集韻》恭于切,音拘。與蛷同。肌蛷,蟲名。或省作求。

《韻補》叶渠之切,音奇。《班昭·東征賦》貴賤貧富不可求兮,正身履道以俟時兮。

叶彊於切,音渠。《陳琳·大荒賦》雖遊目於西極兮,大道卷而未舒。仍皇靈之攸暢兮,爰稽余之所求。

叶巨九切,音臼。《易林》春栗夏梨,少鮮希有。斗阡石萬,貴不可求。

【声】

声【丑集中】【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字彙》同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

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

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聲。《註》因土地風俗,爲立聲敎之法。

聲譽。《孟子》故聲聞過情,君子恥之。《註》聲聞,名譽也。

宣也。《孟子》金聲而玉振之也。《註》聲,宣也。

《諡法》不生其國曰聲。《註》生于外家。《春秋·經傳集解》繼室以聲子,生隱公。《註》聲,諡也。

姓。

《韻補》叶尸羊切,音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嬌兒未絕乳,念之不能忘。忽如在其側,耳若聞啼聲。

【音】

音【戌集中】【音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今切,音隂。《說文》聲也。生於心,有節於外,謂之音。宮商角徵羽,聲。絲竹金石匏土革木,音也。从言,含一。《書·舜典》八音克諧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疏》方謂文章,聲旣變轉和合,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。音則今之歌曲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以六律爲之音。《疏》以大師吹律爲聲,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,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,謂之爲音。《詩序》情發於聲,聲成文,謂之音。《疏》此言聲成文謂之音,則聲與音別。樂記註:雜比曰音,單出曰聲。記又曰:審聲以知音,審音以知樂,則聲音樂三者不同,以聲變乃成音,音和乃成樂,故別爲三名。對文則別,散則可以通。季札見歌《秦》曰:此之謂夏聲。公羊傳曰:十一而稅頌聲作,聲卽音也。下云治世之音,音卽樂也。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。

《易·中孚》翰音登于天。《禮·曲禮》雞曰翰音。

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
《正韻》於禁切。與䕃通。《左傳·文十七年》鹿死不擇音。《杜預註》音,所茠䕃之處。古字借用。○按註借用,是古字聲同,皆相假借,且釋文作於鳴反,不作去聲讀,正韻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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