及乎当得失

出自:明代·王志坚《寄长蘅二首》

拼音:[jí][hū][dāng,dàng][dé,děi,de][shī]

平仄:平平平平平

少小事编摩,谓可操左契。
及乎当得失,辄非向所计。
年来变态屡,追时殆如谜。
屈伸苟不爽,冥冥失权势。
咄哉司衡人,实乃天公隶。
一编余故簏,字画麻姑细。
仿佛共丹铅,深夜重门闭。
十年梦幻身,感此潸欲涕。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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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当得】1.应该;理所当然。 2.承受。
【得失】1.得与失。犹成败。 2.得与失。指利弊。 3.得与失。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。 4.得与失。特指赢利与亏本。 5.得与失。指是非曲直;正确与错误。 6.得与失。指好坏,优劣。 7.偏指失,过失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及】

及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琴入聲。《說文》逮也。从又从人。《徐曰》及,捕人也。會意。《廣韻》至也。

《韻會》旁及,覃被也。《詩·大雅》覃及鬼方。《周頌》燕及皇天。

《增韻》連累也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長惡不悛,從自及也。

兼與之辭。《左傳·宣七年》與謀曰及。

《後漢·黨錮傳》張儉等八人爲八及,言能導人追宗也。

《韻補》叶極業切。《詩·大雅》征夫捷捷,每懷靡及。

【乎】

乎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虖《廣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湖。《說文》兮語之餘也。从兮,象聲上越揚之形。《徐曰》凡名兮皆上句之餘聲。《廣韻》極也。

疑辭。《詩·邶風》胡爲乎中露。《戰國策》彈鋏歸來乎。

呼聲。如魯論,參乎,使乎之類。

荒烏切。與呼同。《詩·大雅》於乎小子。《陸德明·音義》於音烏,乎音呼。《吳越春秋》越王夫人歌曰:徊復翔兮,游飇去復反兮。於乎,今經史於戲,於虖,嗚虖,嗚嘑,於乎相通,皆歎辭。

【当】

當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都郞切,黨平聲。《說文》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

《玉篇》任也。《論語》當仁不讓於師。《晉語》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《註》當,猶任也。

《廣韻》敵也。《禮·王制》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》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

直也。《禮·內則》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

遇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《禮·曲禮》當食不歎。

適可也。《易·履卦》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逢滑當公而進。《註》當公,不左不右。《禮·學記》當其可之謂時。《史記·禮書》好惡以節,喜怒以當。

主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慶封當國。《註》當國,秉政。《儀禮·喪服》童子唯當室緦。《註》當室者爲父,後承家事者爲家主。

偶也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及飮,卓氏弄琴文君,竊從戸窺,心說而好之,恐不得當也。《註》師古曰:當謂對偶也。

抵也。《史記·屈賈傳》以一儀而當漢中地,臣請往如楚。

《增韻》蔽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使祝鼃寘戈於車薪以當門。《李白·蜀道難》一夫當關,萬夫莫開。

斷罪曰當,言使罪法相當也。《史記·張釋之傳》廷尉奏當,一人犯蹕當罰。《註》當謂處其罪也。《路溫舒緩書》奏當之成。

《正韻》猶合也。理合如是也。《儀禮·特牲饋食禮》佐食當事,則戸外南面。《註》當事,將有事而未至。《史記·萬石君傳》內史慶醉歸,入外門不下車,萬石君讓曰:內史貴人入閭里,里中長老皆走匿,而內史坐車中,自如固當。《註》固當者,反言之,以見其不當如是,責讓之甚也。

過當。《史記·霍去病傳》斬首捕鹵過當。《註》言不啻相等。

勾當。《歐陽修·歸田錄》曹彬平江南,詣閣門求見。其榜子云:奉敕江南勾當公事回。

《職官分紀》奏舉京朝官,知縣資序二人,充本司勾當。

官名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詔單于毋謁,其左右當戸之羣皆列觀。《註》左右當戸,匈奴官名。

排當,宋宮中宴飮名。

州名。《韻會》本羌地,唐置當州,蓋取燒當羌以名之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秋九月,燒當羌隴西。

縣名。《正字通》鳳州兩當縣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南郡有當陽。

《劉隆傳》遣隆屯田武當。《註》武當,今均州縣也。

馬當,武當,山名。

當康,獸名。《山海經》欽山有獸焉,其狀如豚而有牙,其名曰當康。《註》牙豚也。

當魱,魚名。《爾雅·釋魚》鯦當魱。《註》海魚也。

姓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浪切,黨去聲。事理合宜也。《禮·樂記》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。《韓詩外傳》君子行不貴苟難,惟當之爲貴。

底也。《韓非子·外儲說》堂谿公見韓昭侯曰:人主漏泄羣臣語,譬猶玉巵之無當。

《正字通》凡出物質錢,俗謂之當。《後漢·劉虞傳》虞所賚賞,典當胡夷,瓚復抄奪之。《註》當,音丁浪反。

【得】
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
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
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
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
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
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
【失】

失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質切,音室。得之反。《說文》縱也。一曰錯也,過也,遺也。《書·泰誓》時哉弗可失。《杜甫詩》雖乏諫諍資,恐君有遺失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自失而走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其馬將失。《六書本義》與佚軼通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試。《應楨華·林園集詩》示武恐荒,過亦爲失。凡厥羣后,無懈于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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