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wàn,mò][juàn,juǎn][fāng][zhī,zhì][fǔ][yě][shén]
平仄:仄仄平平仄仄平
倚相端能记典坟,子羔未可治人民。
十年莫作攸之恨,万卷方知甫也神。
堂下从渠糟粕议,城南容我简编亲。
铁更三擿韦三绝,将圣犹然况后人。
出自:宋代·周必大《王籍文学求读书堂诗》
拼音:[wàn,mò][juàn,juǎn][fāng][zhī,zhì][fǔ][yě][shén]
平仄:仄仄平平仄仄平
倚相端能记典坟,子羔未可治人民。
十年莫作攸之恨,万卷方知甫也神。
堂下从渠糟粕议,城南容我简编亲。
铁更三擿韦三绝,将圣犹然况后人。
【万】
万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同萬。
又三字姓。西魏有柱國万紐于謹。
又《廣韻》莫北切《集韻》密北切。万俟,複姓。俟音其,今讀木其。北齊特進万俟普。(萬)〔古文〕㸘《唐韻》無販切,音蔓。《說文》蟲也。《埤雅》蜂一名萬。蓋蜂類衆多,動以萬計。
又數名。《易·乾象》萬國咸寧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紀于一,協于十,長于百,大于千,衍于萬。
又舞名。《詩·邶風》方將萬舞。《疏》萬者,舞之總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萬也者,干戚舞也。《韻會》湯武以萬人得天下,故干舞稱萬舞。
又州名。《寰宇記》漢巴東郡,後唐貞觀曰萬州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萬氏,孟子門人萬章。
又《韻補》入銑韻。《白居易·寄元九詩》憐君爲謫吏,窮薄家貧褊。三寄衣食資,數盈二十萬。《六書正譌》或省作万,非。
【卷】
卷【子集下】【卩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居倦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倦切《正韻》吉掾切,音眷。《說文》厀曲也。
又書卷。《揚子·法言》一卷之書,必立之師。《增韻》可舒卷者曰卷。編次者曰帙。
又《唐韻》居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轉切,眷上聲。《廣韻》舒卷之卷。《韻會》或作捲。
又卷耳,艸名。《詩·周南》采采卷耳。
又卷舌,星名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客星見昴卷之閒。《註》師古曰:見於昴與卷舌之閒也。
又《唐韻》巨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逵員切,音權。《集韻》曲也。《詩·大雅》有卷者阿。
又《中庸》一卷,石之多。《註》猶區也。
又《韻會》大卷,黃帝樂名。《周禮·大司樂註》卷者,卷聚之義。
又通作惓。《前漢·賈捐之傳》敢昧死竭卷卷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驅圓切,音㒽。《集韻》縣名,在河南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周勃,沛人,其先卷人也。
又《集韻》一曰冠武。
又《正韻》古本切,音袞。《禮·王制》三公一命卷,天子卷冕。
【方】
方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船也。
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釋文》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《禮·內則》敎之數與方名。《註》方名,如東西也。
又《易·未濟》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《疏》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《詩·大雅》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《箋》方,猶嚮也。《疏》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又道也。《易·恆卦》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行而民鄕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
又《易·復卦》后不省方。《註》方,猶事。《疏》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又術也,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方以類聚。《疏》方謂法術性行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修其方。《註》方,法術。
又放也。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釋文》方,放也。
又有之也。《詩·召南》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《傳》方,有之也。
又今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方何爲期。《箋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《註》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又穀始生未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方旣皁。《箋》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又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不方足。《註》方,猶倂也。
又旁出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》左右曰方。《註》方,旁出也。
又板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《禮·中庸》布在方策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策,也。
又常也。《禮·檀弓》左右就養無方。《註》方,猶常也。
又文也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註》方,猶文章也。
又義之宜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又《閔二年》授方任能。《註》方百事之宜也。
又比方也。《論語》子貢方人。《何晏註》比方人也。
又《博雅》方,大也,正也。
又祭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傳》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侵鎬及方。《註》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又姓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。《傳》方叔,卿士也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馬》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《前漢·朱雲傳註》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又醫方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《註》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《註》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又《集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方皇於西淸。《註》方皇,猶彷徨也。
又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敺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腦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又《集韻》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《道藏·左夫人歌》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【知】
知【午集中】【矢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
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
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
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
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註》匹也。
又《廣韻》欲也。《禮·樂記》好惡無節於內,知誘於外。
又猶記憶也。《論語》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
又猶主也。《易·繫辭》乾知大始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公孫揮曰:子產其將知政矣。《魏了翁·讀書雜抄》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愈也。南楚病愈者,或謂之知。《黃帝素問》二刺則知。《註》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。
又藥名。《日華志》預知子,取綴衣領上,遇有蠱毒,則聞其有聲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徒敗于且知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知義切。《正韻》知意切。與智同。《易·臨卦》知臨大君之宜。《荀子·修身篇》是是非非謂之知。
又姓。《左傳》晉有知季,卽荀首也。別食知邑,又爲知氏。
又《諡法》官人應實曰知。
【甫】
甫【午集上】【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方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父切《正韻》斐古切,音斧。《說文》男子美稱也。《禮·檀弓》臨諸侯畛於鬼神曰:有天王某甫。《疏》某是天子之字,甫是男子美稱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永受保之,曰伯某甫仲叔季,唯其所當。《註》甫是丈夫之美稱。孔子爲尼甫,周大夫有嘉甫,宋大夫有孔甫。《雜記疏》甫,且也。五十以伯仲,是正字。二十之時曰某甫,是且字。言且爲之立字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甫,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倬彼甫田。傳甫田謂天下田。《箋》甫之言丈夫也。明乎彼太古之時,以丈夫稅田也。
又《玉篇》始也。
又《廣韻》衆也。《博雅》甫甫,衆也。《詩·大雅》魴鱮甫甫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甫,我也。
又國名。《詩·大雅》維申及甫,維周之翰。《箋》甫甫,侯也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東有甫草,駕言行狩。《箋》甫草者,甫田之草也。鄭有圃田,今開封府中牟縣西圃田澤是也。《春秋·定十年》冬,齊侯衞侯鄭游速,會于安甫。《穀梁傳·昭二十三年》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甫。《註》雞甫,楚地。
又山名。《詩·魯頌》徂來之松,新甫之栢。《傳》新甫,山也。
又章甫,冠名。《禮·郊特牲》章甫,殷道也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甫侯之後,周甫瑕,明甫轍,甫輊。
又皇甫,複姓。宋戴公之子曰皇父,因命族曰皇父。至秦攺爲皇甫。
又《集韻》彼五切,音補。種菜曰圃,或省作甫。
【也】
也【子集上】【乙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
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
又姓。明也伯先。
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
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
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
【神】
神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晨。《說文》天神,引出萬物者也。《徐曰》申卽引也,天主降氣,以感萬物,故言引出萬物。
又《皇極經世》天之神棲乎日,人之神棲乎目。
又神明。《書·大禹謨》乃聖乃神。《孔傳》聖無所不通,神妙無方。《易·繫辭》隂陽不測之謂神。《王弼云》神也者,變化之極,妙萬物而爲言,不可以形詰。《孟子》聖而不可知之謂神。
又鬼神。陽魂爲神,隂魄爲鬼。氣之伸者爲神,屈者爲鬼。
又諡法。《史記》民無能名曰神。
又姓。漢騎都尉神矅。
又升人切,音伸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神荼副焉。《註》海中神名。神,音伸。荼,音舒。
又叶時連切,音禪。《焦仲卿詩》念與世閒辭,千萬不復全。故作不良計,勿復怨鬼神。《班固·答賓戲》言通帝王,謀合聖神,殷說夢發於傅巖,周望兆動於渭濱。《註》神,叶時連切。濱,叶,下从旦。《禮·郊特牲》所以交於旦明之義。鄭康成云:旦當爲神,篆字之譌。《莊子》有旦宅而無情死,亦讀爲神。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,因譌爲旦耳。此說甚是,非旦可作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