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亡所住

出自:宋代·释正觉《禅人并化主写真求赞》

拼音:[jìng][wáng,wú][suǒ][zhù]

平仄:仄平仄仄

木老春何晚,山寒秋最先。
渊默有佳处,湛存天地前。
静亡所住,动解随缘。
黄芦淮上东西岸,明月渡头南北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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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静】

靜【戌集中】【青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㣏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郢切,音穽。《說文》審也。从靑,爭聲。《註》徐鍇曰:丹靑明審也。

《增韻》動之對也。《易·坤卦》至靜而德方。

《書·堯典》靜言庸違。《傳》靜,謀也。

《詩·邶風》靜言思之。《傳》靜,安也。

《鄭風》琴瑟在御,莫不靜好。

《詩·邶風》靜女其姝。《傳》靜,貞靜也。

《廣韻》息也。《禮·月令》百官靜事毋。

《韻會》澄也。

《廣韻》和也。

《韻會》通作靖。亦通作靚。亦通作竫。

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正切,音淨。義同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京師爲之語曰:維寂寞自投閣,爰淸靜作符命。

《詩·大雅》籩豆靜嘉。《箋》潔淸而美。《釋文》淸,如字,又才性反。淸靜皆可讀去聲。◎按玉篇、廣韻、集韻、類篇,靜字皆無去聲。韻會始收入敬韻,正韻因之。考大雅、釋文,及揚雄傳京師語,靜字本可讀去聲,但韻會引解嘲爰淸爰靜句,云,顏註合韻,音才性切,則謬甚。解嘲云,爰淸爰靜,游神之庭。卽音才性切,如何與庭叶,是必因爰淸靜句而誤記也。正韻仍其失,今特辨之。

叶千廷切,音淸。《六韜》秋道斂,萬物盈。冬道藏,萬物靜。

【亡】

亡【子集上】【亠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,音忘。失也。《孟子》樂酒無厭謂之亡。《註》謂廢時失事也。《家語》楚人亡弓,楚人得之。

滅也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楚王與凡君坐。少焉,楚左右曰:凡亡者三。凡君曰:凡之亡也,不足以喪,吾存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以喪禮哀死亡。

逃也。《大學》舅犯曰:亡人無以爲寶。

《前漢·韓信傳》蕭何聞信亡,自追之。

與忘同。《詩·邶風》心之憂矣,曷維其亡。

《正韻》同無。《詩·邶風》何有何亡,黽勉求之。《毛傳》亡謂貧也。《說文》从入从音隱,隸作亡。《藝苑雌黃》古惟用兦字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,今又變林爲四點。

【所】
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
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
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
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
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
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
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
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
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
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
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
【住】

住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持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厨遇切,音駐。止也,立也,居也。《齊書·張融傳》融爲中書郞,未有居止,權牽船於岸上住。

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
與數同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漚鳥之至者,百住而不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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