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贤以为法

出自:宋代·袁燮《送赵冶晦之》

拼音:[shèng][xián][yǐ][wéi,wèi][fǎ]

平仄:仄平仄平仄

谢公中年后,畏与亲友别。
岁月苦不长,交情固难辍。
况於桑榆景,抚事心欲折。
一朝舍我去,遂恐成永诀。
感君遇我厚,肝胆每倾竭。
惓惓仿斯时,言论多激烈。
忆君哦松日,志操已超越。
庾台欲推荐,风之使来谒。
耻於呈其身,保此端以洁。
君今宰壮县,便道理舟楫。
不骑京国鲸,不改岁寒节。
升沈分自定,义理我所说。
黎甿久困穷,恩惠思周浃。
奸欺巧蒙蔽,精神要昭彻。
邻境犹绎骚,武备不可阙。
弓兵暨保甲,阅习贵严切。
悬赏劝之射,人人艺精绝。
莫言一邑小,振作在贤杰。
士气苟奋扬,威声必震叠。
自怜老县病,羡君健而决。
老病保余生,健决广贤业。
自期素不浅,有志终炜烨。
日诵论孟书,端如明鉴揭。
圣贤以为法,今古同一辙。
便邮频寄音,解我寸心结。
他年再卖希,伟论起衰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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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圣贤】1.圣人和贤人的合称。亦泛称道德才智杰出者。 2.圣君和贤臣的合称。 3.泛称神﹑仙﹑佛﹑菩萨等。 4.清酒与浊酒的并称。亦泛指酒。
【以为】1.认为。 2.作为,用作。 3."以之为"的省略形式。犹言让他(她)做,把它作为。 4.犹而为,而成。以,而,连词。 5.犹已为,已是。以,通"已"。
【为法】1.制定法律。 2.成为法则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圣】

圣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。《字彙》古壞切,音怪,非。

《同文舉要》入又部,訓居也,循也。今作在,合在圣爲一字,因俗怪字作而誤。

【贤】

賢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臤贒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千切,音弦。《說文》多才也。《玉篇》有善行也。《易·鼎卦》大亨,以養聖賢。

《繫辭》可久則賢人之德,可大則賢人之業。《書·大禹謨》野無遺賢。

《咸有一德》任官惟賢材。

《禮·內則》若富,則具二牲獻其賢者於宗子。《註》賢,猶善也。

勝也。《禮·投壷》某賢於某若干純。《註》以勝爲賢。

下見切,音現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《輪人》:五分其轂之長,去一以爲賢。《註》賢,大穿也。

《韻補》叶下珍切。《詩·小雅》我從事獨賢。叶上臣。《前漢·敘傳》旣登爵位,祿賜頤賢,布衾疏食,用儉飭身。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为】

爲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潙。《說文》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象形也。

《爾雅·釋言》作,造,爲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宣力四方汝爲。《洪範》有猷有爲有守。

治也。《晉語》疾不可爲也。《註》爲,治也。

使也。《魯語》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。《註》爲,猶使也。

語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。

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漢有南郡太守爲昆。《韻會》魯昭公子公爲之後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僞切,音䧦。《廣韻》助也。《增韻》所以也,緣也,被也,護也,與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臣爲上爲德,爲下爲民。《釋文》爲上爲下之爲,于僞反。徐云:四爲字皆于僞反。

《多士》惟我下民秉爲。《詩·大雅》福祿來爲。《箋》爲,猶助也。《釋文》于僞反,協句如字。

叶吾何切,音莪。《詩·王風》有兔爰爰,雉離于羅。我生之初,尙無爲。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,尙寐無吪。

【法】
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
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
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
曰法。

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
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
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
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
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
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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