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肴】
肴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胡茅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交切,音爻。《說文》啖也。《徐曰》謂已修庖之,可食也。《玉篇》俎實。
又啖肉也。《廣韻》凡非穀而食曰肴。《正字通》豆實俎醢也。《詩·大雅》爾肴旣馨。《前漢·王丹傳》載酒肴於田閒,勤者而勞之。《集韻》或作餚。
【核】
核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下革切,音覈。果中核也。《爾雅·釋木》桃李醜核。《禮·曲禮》賜果于君前,其有核者懷其核。
又《玉藻》食棗、桃、李,弗致于核。
又籩實曰核,豆實曰殽。《詩·小雅》殽核維旅。傳核,加籩也。箋桃梅之屬。
又通覈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三曰丘陵,其植物宜覈物。《註》覈,李梅之屬。
又剋核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剋核太甚,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。
又綜核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綜核名實。
又肴覈,與殽核同。《班固·典引》斟酌道德之淵源,肴覈仁義之林藪。
又《正韻》胡德切,音劾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胡骨切,䰟入聲。果核也。
又《說文》古哀切《集韻》柯開切,音陔。《說文》蠻夷以木皮爲篋,狀如籢尊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居諧切,音皆。義同。
又根核也。
又口漑切,音慨。檐也。
又戸代切,音㤥。義同。
【宜】
宜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儀。《說文》所安也。《增韻》適理也。《易·泰卦》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。《禮·王制》齊其政,不易其宜。
又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。《註》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,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。
又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傳》宜者,和順之意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宜,事也。《詩·大雅》公尸來燕來宜。《毛傳》宜其事也。
又《玉篇》當也,合當然也。《禮·樂記》武之遲久,不亦宜乎。
又祭名。《書·泰誓》類于上帝,宜于冢土。《註》祭社曰宜。冢土,社也。《禮·王制》宜乎社。《註》引爾雅,起大事,動大衆,必先有事乎社,令誅罰得宜。
又州名。古百越地,庸置粵州,改宜州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宜桂可,博通經史。
又通作儀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伯益能儀百物。儀讀與宜同。
又叶五何切,音俄。《詩·鄘風》如山如河,象服是宜。叶上佗下何。◎按《音學五書》宜古音魚何反。宜字《詩》凡九見,《易》一見,《儀禮》一見,《楚辭》一見,同。後人誤入五支韻,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。《集韻》宐,隸作宜。
【弃】
弃【寅集下】【廾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說文》古文棄字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是弃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(棄)
【置】
置【未集中】【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智。《說文》赦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从直,與罷同意。置之則去之也。
又《玉篇》立也。《廣韻》設也。《書·說命》王置諸其左右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三曰廢置,以馭其吏。《註》退其不能者,舉賢而置之祿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不知置辭。《註》師古曰:置,立也。
又《玉篇》安置也。
又《廣雅》郵置,關驛也。《前漢·曹參傳》取狐父祁善置。《註》師古曰:置,若今之驛也。
又《集韻》直吏切,音㯰。樹也。周禮,凡試廬事,置而搖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