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东】
東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德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籠切,音蝀。《說文》動也。陽氣動,于時爲春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《孔傳》歲起於東,而始就耕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東方木也,其帝太皡。
又《史記·曆書》日起於東,月起於西。《鄭樵·通志》日在木中曰東,在木上曰杲,在木下曰杳。木,若木也,日所升降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東有啓明。
又《爾雅·釋地》東至于泰遠。
又姓。《聖賢羣輔錄》舜友東不訾。
又叶當經切,音丁。《詩·小雅》念我土宇,我生不辰。逢天僤怒,自西徂東。
又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楊泉·蠶賦》粵召僕夫,築室于旁。于旁伊何,在庭之東。○按《說文》東自爲部,今倂入。
【坡】
坡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滂禾切《正韻》普禾切,破平聲。《說文》阪也。滇俗稱山嶺曰長坡,其岥岮高峻者曰相見坡。《唐書·翰林志》德宗移學士院於金鑾坡。
又飛坡。《朝野僉載》晉元帝永昌中,秦州敷水店西坡,白日飛四五里,直塞赤水坡上,桑畦麥隴,依然不動。
又《集韻》彼義切,音賁。義同。
【笔】
笔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與筆同。詳筆字註。
【端】
端【午集下】【立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多官切,音偳。《說文》直也,正也。《禮·曲禮》振書端書于君前。《註》端,正也。《玉藻》目容端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選天下之端士,孝悌博聞,有道術者,以衞翼之。
又《篇海》萌也,始也,首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心,五行之端也。《公羊傳·隱元年註》上係天端。《疏》天端,卽春也。春秋說云:以元之深,正天之端。以天之端,正王者之政也。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先王之正,時也,履端于始。《疏》履,步也,謂推步曆之初始,以爲術曆之端首。《孟子》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。《註》端者,首也。人皆有仁義禮智之首,可引用之。
又《廣韻》緒也,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緒,南楚或曰端。
又《增韻》審也。《戰國策》郤疵對智伯曰:韓魏之君,視疵端而趨疾。
又專也。《戰國策》敢端其願。《註》端,猶專也。
又布帛曰端。《禮·記疏》束帛,十端也。丈八尺爲端。《小爾雅》倍丈謂之端,倍端謂之兩,倍兩謂之疋。
又《周禮·春官》其齊服有端。
又地名。《山海經》號山,端水出焉,東流注于河。
又國在流沙中者,墩端璽㬇。《史記·趙世家》與韓魏分晉,封晉君以端氏。《註》端氏,澤州縣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蒼梧郡有端溪。
又姓。孔子弟子端木賜。
又宮門名。《後漢·黃瓊傳》舉吏,先試之于公府,又覆之于端門。《註》端門,太微宮南門也。
又獸名。《後漢·鮮傳》禽獸異于中國者,野馬,原羊,角端牛,以角爲弓,俗謂之角端弓。
又《正韻》尺兗切。與喘同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端而言。《註》端,讀爲喘。喘,微言也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美辨切。同冕。大夫以上冠也。《禮·玉藻》諸侯端以朝,日于東門之外。《註》端,皆音冕。
又《韻補》叶都元切。《陸機·文賦》罄澄心以凝思,眇衆慮而爲言。籠天地于形內,挫萬物于筆端。
又叶多汪切。《楊戲贊秦子敕》正方受遣,豫聞後綱。不不僉,造此異端。
【喙】
喙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穢切,音顪。《說文》口也。《易·說卦傳》艮爲黔喙之屬。《禮·少儀》羞首者,進喙祭耳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深目而豭喙。《爾雅·釋畜》白馬黑喙,騧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跂行喙息蠕動之類。《註》以喙而息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混夷駾矣,維其喙矣。《傳》喙,困也。《音義》喙,許穢反,徐尺銳反。
又《晉語》卻獻子傷曰:余病喙。《註》喙,短氣貌。
又星名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柳爲鳥喙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勃茢註》一名石芸。《疏》本草云:石芸一名顧喙。
又《本草》芡實别名雁喙。
又《戰国策》人之饑,所以不食鳥喙者,以爲雖偸充腹,而與死同患也。《註》鳥喙,烏頭別名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充芮切,音毳。
又《集韻》呼惠切,音嘒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丁。義同。本作噣。或作咮。詳咮字註。
【三】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又姓。明三成志。
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又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【尺】
尺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
又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
又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
又《唐輦下歲時記》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
又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具,非也。
又叶昌約切,音綽。《詩·魯頌》是尋是尺。叶下作若。《韻會》通作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