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所】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又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又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【恨】
恨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胡艮切《韻會》含艮切《正韻》下艮切,音拫。《說文》怨也。从心艮聲。一曰怨之極也。《蜀志·劉巴傳》巴不得反使,遂遠適交阯。先主深以爲恨。
又悔恨也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王朔謂李廣曰:將軍自念豈嘗有所恨乎。廣曰:羌降者八百餘人,吾詐而盡殺之,至今大恨。
又叶胡甸切,音現。《歐陽修·祭范仲淹文》自公云亡,謗不待辨。始屈終伸,公其無恨。《正字通》恨與憾聲義微別。憾意淺,恨意深,憾音輕,恨音重。
【辨】
辨【酉集下】【辛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莧切《正韻》備莧切,音辯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乾卦》問以辨之。《禮·學記》離經辨志。《註》辨,謂考問得其定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弊羣吏之治,六曰廉辨。《註》辨,謂辨然于事分明,無有疑惑也。
又《韻會》牀䏶足笫閒也。《易·剝卦》剝牀以辨。《疏》牀足之上,牀身之下,分辨處也。《程傳》牀之幹也。
又變也。《楚辭·九辨註》辨者,變也。謂道德以變說君也。
又井地之數也。《禮·王制·註》京陵之地,九夫爲辨,九辨而當一井。
又姓。
又《集韻》見切,音徧。與徧通。帀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萬民和喜,瑞應辨至。《註》同徧。
又《廣韻》苻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平免切《正韻》婢免切,辯上聲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邦免切,鞭上聲。義同。
又與貶通。《禮·玉藻》立容辨降,不傾側柔媚也。
又《廣韻》普麪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匹見切,音片。革中斷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革中絕謂之辨,革中辨謂之韏。《註》革中斷之名辨,復中分其辨名韏。《集韻》作㸤。
【者】
者【未集中】【老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章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止野切,,古文旅字。《韻會》今作者。《玉篇》語助也。《增韻》又卽物之辭,如彼者,如此者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
又《增韻》又此也。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。今俗多用這字,這乃魚戰切,迎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掌與切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人迹所至,無不臣者。《註》索隱曰:者,協音渚。《楚辭·九歌》搴芳洲兮杜若,將以遺乎遠者。時不可以驟得,聊逍遙兮容與。《韻會》者,古文渚字,故从旅聲。後人以者添水作渚,以別者也之者,故者但爲語助。
又叶阻可切。《繆襲·挽歌》形容稍銷歇,齒髮行當墮。自古皆有然,誰能離此者。
又叶之戈切。《韓愈·盧氏墓銘》命不侔身,兹其奈何。刻名墓石,以告觀者。
又《韻會》說文从白,當作者,今作者。◎按說文在白部,今从正字通倂入。者或从白聲。,古文困字。
【瞽】
瞽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公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果五切《正韻》公五切,音古。《說文》目但有朕也。《博雅》盲也。《釋名》鼓也。瞑瞑然目平合於鼓皮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瞽矇註》無目眹謂之瞽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瞽者無以與乎文章之觀。
又瞽,樂官也。《書·胤征》瞽奏鼓。《詩·周頌》有瞽有瞽,在周之庭。《註》目無明則耳聰,使爲樂官,名之曰瞽,因所掌而命名也。
又御瞽,侍御樂工也。《禮·玉藻》御瞽幾聲之上下。
又學名。《禮·明堂位》瞽宗,殷學也。《註》樂師,瞽矇之所宗,故謂瞽宗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樂祖祭於瞽宗。
又舜父名瞽瞍。《書·堯典》瞽子。《傳》無目曰瞽。舜父有目不能分別好惡,故時人謂之瞽,配字曰瞍,又通作鼓。《前漢·古今人表》鼓叜蟜牛子生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