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自】
自【未集下】【自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
又《玉篇》率也。
又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
又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
又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天行健,君子以自彊不息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古文鼻字。註詳部首。◎按說文作鼻本字。
【疑】
疑【午集上】【疋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音宜。惑也。《廣韻》不定也。《易·乾卦》或之者,疑之也。《禮·坊記》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。以爲民坊者也。《疏》疑謂是非不決,當用禮以章明之。
又度也。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凡燕見于君,必辨君之南面,若不得,則正方不疑君。《註》疑,度也,不可預度君之面位,邪立嚮之。
又《廣韻》恐也。
又《增韻》似也,嫌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戾也。
又山名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九疑之南,陸事寡而水事衆。《註》九疑,山名也。在蒼梧。
又神名。《山海經》符惕之山,其上多椶柟,下多金玉,神江疑居之。
又官名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虞夏商周有師保,有疑丞。《疏》古者天子必有四鄰,前曰疑,後曰丞,左曰輔,右曰弼。
又《韻會》疑陵切《正韻》魚陵切,音凝,定也。《詩·大雅》靡所止疑,云徂何往。《傳》疑,定也。《疏》正義曰:疑,音凝。疑者,安靜之義,故爲定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用志不分,乃疑于神。
又《集韻》魚乙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乞切,銀入聲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賓升西階,上疑立。《註》疑,止也。有矜莊之色。《釋文》疑,魚乙切。
又《士昏禮》婦疑立于席西。《註》疑,正立自定之貌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偶起切,同擬。《易·文言》隂疑于陽。《禮·射義》不以公卿爲賓,而以大夫爲賓,爲疑也。《註》疑,自下上至之辭也。《疏》疑,擬也。是在下比擬於上,故云自下上至之辭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魚記切,音義。《易·升卦》升虛邑無所疑也。
又叶魚求切,音牛。《賈誼·鵩賦》德人無累,知命不憂。細故芥蔕,何足以疑。
【脱】
脫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活切,音奪。《說文》消肉臞也。《玉篇》肉去骨《韻會》一曰壤斷。《增韻》物自解也。《博雅》脫,離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肉曰脫之。《註》剝其皮也。《疏》治肉,除其筋膜,取好者。
又《韻會》免也。《前漢·高五王傳》自以爲不得脫長安。《註》脫,免也。
又略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凡禮始乎脫。《註》脫,猶疏略也。《後漢·向栩傳》及之官,時人謂其必當脫素從儉。《註》脫易素。
又《博雅》脫,遺也。《禮·冠義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註》遺,猶脫也。
又過去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老子曰:夫巧知神聖之人,吾自以爲脫焉。《註》脫,過去也。
又除也。《公羊傳·昭十九年》復加一飯,則脫然愈。《註》脫然,疾除貌。
又《韻會》誤也。
又或然之辭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倚商,活脫。《山海經》升山,其草多寇脫。《註》寇脫草生南方,高丈許,似荷葉,而莖中有瓤,正白。
又鳥名。《博雅》籠脫,鷂也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東七十里,曰脫扈之山。
又龍脫,地名。《史記·樊酈傳》戰龍脫。《註》在易州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他括切《韻會》他活切,音捝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欲雪切,音悅。蟲新出,皮悅好貌。司馬彪說。《莊子·至樂篇》蝴蝶,胥也。化而爲蟲,生於竈下,其狀若脫。《註》脫,新出皮也。
又《集韻》吐外切。與娧同。娧娧,舒遲貌。一曰喜也。《詩·召南》舒而脫脫兮。《禮·儒行·麤而翹之又不急爲也註》又必舒而脫脫焉。《釋文》脫,吐外反。
又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脫然而喜矣。《註》脫,舒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退。《孔稚圭·北山移文》若其亭亭物表,皎皎霞外,芥千金而不眄。屣萬乗其如脫。《註》脫,叶徒對反。
又叶音託。《蘇軾·范景仁銘》君實旣來,遁歸於洛。縶而維之,莫之勝脫。
【凡】
凡【子集下】【几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符咸切,音帆。《說文》最括也。《玉篇》非一也。《廣韻》常也,皆也。《正韻》大槪也。
又《前漢·揚雄傳》請略舉凡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《杜預·左傳序》發凡以言例。
又《玉篇》計數也。《前漢·石奮傳》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
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》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《小宰疏》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
又輕微之稱。《廣韻》凡,輕也。《孟子》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
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《春秋·隱七年》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周公凡伯之後。
又叶符筠切。《崔駟達旨》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《註》凡,常也。
【骨】
骨【亥集上】【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古忽切《集韻》吉忽切,音汨。《說文》肉之覈也。《釋名》骨,滑也。骨堅而滑也。《靈樞經》腎主骨,張筋化髓榦,以立身。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》以酸養骨。《註》酸木味,木根立地中似骨。《疏》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精神者,天之分。骨骸者,地之分。屬天,淸而散。屬地,濁而聚。
又牲骨。《禮·祭統》凡爲俎者,以骨爲主。《儀禮·鄕射禮註》以骨名肉,骨貴也。
又姓。《隋書·骨儀傳》骨儀,京兆長安人。
又《唐書·東夷傳》新羅,其族名第一骨,第二骨,以自別。
又苦骨,苦參別名。
又多骨,白荳別名。見《本草綱目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