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gāo][shì][yóu][fāng][hūn][jià][bì]
平仄:平仄平平平仄仄
一逢秋日已凄其,却卧园庐有所思。
高士游方婚嫁毕,仙翁卖药世人疑。
寒蝉断续犹知晚,旅雁浮沉亦后期。
流水不将心事远,闲湍空自向东驰。
【高士】〈书〉志趣、品行高尚的人,多指隐士。
【游方】云游四方:游方和尚|跟师父游方。
【婚嫁】泛指男女婚事。
【高】
高【亥集上】【高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古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勞切,,貴賤位矣。《註》高謂天體也。《又》崇高莫大乎富貴。
又《史記·高祖紀註》張晏曰:禮諡法,無高以爲功,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,故特起名焉。
又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沛郡高縣。
又姓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高柴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号切,音誥。度高曰高。《左傳·隱元年·都城過百雉註》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《釋文》高,古報反。
又如字。
又叶居侯切,音鉤。《柳宗元·柳評事墓銘》柳侯之分,在北爲高,充于史氏,世相重侯。
又叶居何切。《蘇黃門·嚴顏》相傳昔者嚴太守,刻石千歲字已譌。嚴顏生平吾不記,獨憶城破節最高。《韻會》俗作髙。
【士】
士【丑集中】【士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鉏里切,音仕。四民士爲首。《詩·大雅》譽髦斯士。《禮·王制》命鄕論秀士,升之司徒,曰選士。司徒論選士之秀者,升之學,曰俊士。升於司徒者,不征於鄕,升於學者,不征於司徒,曰造士。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,升之司馬,曰進士。
又官總名。《書·立政》庶常吉士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之元士,諸侯之上士,中士,下士。
又《孔安國曰》士,理官也,欲得其曲直之理也。《書·舜典》帝曰:臯陶,汝作士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士榮爲大士。
又漢制,嘗爵爲公侯奪免者,曰公士。
又《前漢·鄒陽傳》武力鼎士。《註》能舉鼎者。
又《前漢·李尋傳》拔擢天士。《註》能知天道者。
又《後漢·李業傳》王莽以業爲酒士。《註》時官酤酒,故置酒士。
又侍從之士。《通鑑》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,時謂之登瀛州。
又士卒。《左傳·丘甲註》革車一乘,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。《家語》孔子之宋,匡人以。甲士圍之。
又男子通稱。《詩·周頌》有依其士。
又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。《詩·大雅》釐我女士。
又《管子·牧民篇》有士經。《註》士,事也。經,常也。
又《梵書》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,無上士。
又俗塐神像曰木居士。《韓愈詩》偶然題作木居士,便有無窮求福人。
又《山海經》大荒西有國,名淑士。
又士鄕。《後漢·鄭傳》昔齊置士鄕。《註》管仲相桓公,制國爲二十一鄕,工商之鄕六,士鄕十五。
又縣名,勇士縣,屬天水郡,見《後漢·西羌傳》。
又姓。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,爲士氏,見《統譜》。
又複姓,漢士孫瑞,扶風人。
又與事通。《書·洛誥》見士于周。《註》悉來赴役也。《詩·豳風》勿士銜枚。《註》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。
又叶主矩切,音雨。《詩·大雅》赫赫明明,王命卿士。叶下父。父,音甫。《說文》士,事也。數始于一,終于十,从一从十。《集韻》本作。
又與仕通。
【游】
游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汓《唐韻》以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周切,音猷。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淮水於淮浦縣枝分,北爲游水。
又浮行也。《爾雅·釋水》順流而下曰遡游。《詩·秦風》遡游從之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閽人,王宮每門四人,囿游亦如之。《註》游,離宮也。
又《管子·首憲篇》分理以爲十游,游爲之宗。
又《尚書·考靈曜》地有四游,常動而人不知。
又玩物適情之意。《禮·少儀》士依於德,游於藝。
又閒曠也。《禮·王制》無游民。
又自適貌。《詩·小雅》愼爾優游。
又枝葉扶疏貌。《詩·鄭風》隰有游龍。《傳》龍紅草也。《箋》游,猶放縱也。言紅草放縱枝葉于隰中。
又《集韻》徐由切,音囚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力求切,音留。旌旗之旒也。本作斿。亦作旒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鞶厲游纓。
又九游,星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九游九星,在玉井西南。
又《韻補》叶延知切,音移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拖蜺旌,靡雲旗。前皮軒,後道游。
又叶衣虛切,音於。《萬震南州異物志贊》合浦之人,習水善游。上視層潭,如猿仰株。
【方】
方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船也。
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釋文》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《禮·內則》敎之數與方名。《註》方名,如東西也。
又《易·未濟》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《疏》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《詩·大雅》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《箋》方,猶嚮也。《疏》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又道也。《易·恆卦》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行而民鄕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
又《易·復卦》后不省方。《註》方,猶事。《疏》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又術也,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方以類聚。《疏》方謂法術性行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修其方。《註》方,法術。
又放也。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釋文》方,放也。
又有之也。《詩·召南》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《傳》方,有之也。
又今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方何爲期。《箋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《註》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又穀始生未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方旣皁。《箋》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又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不方足。《註》方,猶倂也。
又旁出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》左右曰方。《註》方,旁出也。
又板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《禮·中庸》布在方策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策,也。
又常也。《禮·檀弓》左右就養無方。《註》方,猶常也。
又文也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註》方,猶文章也。
又義之宜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又《閔二年》授方任能。《註》方百事之宜也。
又比方也。《論語》子貢方人。《何晏註》比方人也。
又《博雅》方,大也,正也。
又祭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傳》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侵鎬及方。《註》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又姓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。《傳》方叔,卿士也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馬》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《前漢·朱雲傳註》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又醫方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《註》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《註》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又《集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方皇於西淸。《註》方皇,猶彷徨也。
又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敺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腦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又《集韻》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《道藏·左夫人歌》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【婚】
婚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昆切,音昏。婚姻,嫁也。《爾雅·釋親》婦之黨爲婚兄弟,壻之黨爲姻兄弟。《易·屯卦》求婚媾。
又婚嫁之婚親曰連婚。《前漢·王商傳》大將軍鳳連婚楊肜。
又凡嫁娶斂財曰賣婚。《史通》山東士人尚閥閱,嫁娶必多取資,人謂之賣婚。經史通作昏。詳昏字註。
【嫁】
嫁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古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迓切《正韻》居亞切,音駕。《說文》女適人也。一曰家也,故婦人謂嫁曰歸。《揚子·方言》自家而出,謂之嫁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二十而嫁。《曲禮》女子許嫁纓。《註》繫以纓,示有所繫屬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媒氏禁夫嫁殤者。訂義:謂以死者求夫也。
又往也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列子居鄭圃四十年,人無識者,將嫁于衞。
又推惡于人曰嫁。《史記·趙世家》平陽君豹曰:是欲嫁禍于趙也。
【毕】
畢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音必。《博雅》畢,竟也。《書·大誥》子曷敢不于前,寧人攸受休畢。《左傳·莊二十九年》日至而畢。《註》日南至,微陽始動,故土功畢。
又皆也。盡也。《詩·小雅》畢來旣升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之月,乃修闔扇,寢廟畢備。《註》畢,猶皆也。
又《郊特牲》唯爲社田,國人畢作。《疏》畢,盡也。
又月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月在甲曰畢。
又星名。《詩·小雅》有捄天畢。《朱註》天畢,畢星也。狀如掩兔之畢。《禮·月令》孟夏之月,日在畢。
又小綱也。《詩·小雅》鴛鴦于飛,畢之羅之。《疏》罔小而柄長謂之畢。《禮·月令》田獵罝罘,羅綱畢翳。《揚雄·校獵賦》荷垂天之畢。
又而已。
又貫牲。體木也。《禮·雜記》畢用桑。《註》主人舉肉時,以畢助之。喪祭用桑,吉用棘。畢狀如㐅,博三寸,長八寸,柄長二尺四寸,丹漆兩頭。《儀禮·特牲饋食禮》宗人執畢先入。《註》畢狀如叉,蓋爲其似畢星,取名焉。
又《儀禮·大射儀》司馬正東面,以弓爲畢。《註》畢,所以助敎執事者。《疏》畢是助載鼎實之物,故司馬執弓爲畢以指授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車下鐵,宋淮楚之閒謂之畢。
又《字彙補》畢門,路門也。
又地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畢,堂牆。《註》今終南山道名,畢其邊,若堂室之牆。《詩·秦風·終南何有有紀有堂箋》畢,終南山之道名,邊如堂之牆然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畢原酆郇,文之昭也。《史記·建元以來王子侯年表》畢梁侯劉嬰。
又姓。《左傳·閔元年》畢萬爲右。《晉語》得畢陽。《註》畢陽,晉士。
又神名。《博雅》木神謂之畢方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况鬾與畢方。《註》畢方,老父神,如烏兩足一翼者,常銜火在人家作怪災。
又鳥名。《山海經》章莪之山有鳥焉,其狀如鶴,一足,赤文靑質而白喙,名曰畢方。
又與彃同。《歸藏鄭母經》昔者羿善射,畢十日果畢之。
又與縪同。《儀禮·覲禮》冠六升外畢。《註》外畢者,冠前後屈而出縫於武也。《疏》外畢者,前後兩畢之末而向外攝之也。○按旣夕畢作縪。
又與韠同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共艾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