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眷】
眷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居倦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倦切《正韻》吉掾切,音卷。《說文》顧也。《博雅》嚮也。
又回視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皇天眷命。
又與睠通。《詩·小雅》睠睠懷顧。《韓詩》作眷眷,勤厚之意也。
又《大雅》乃眷西顧。《箋》眷,本又作睠。
又親屬也。《五代史·裴皞傳》裴氏自晉魏以來,世爲名族。居燕省者,號東眷。居涼者,號西眷。居河東者,號中眷。
又或作婘。《史記·樊噲傳》誅諸呂婘屬。
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又茂眷,代北複姓。
又壹斗眷,代北三字姓。《集韻》亦作。
【未】
未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
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
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【肯】
肯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《正韻》苦等切,音懇。《爾雅·釋言》肯,可也。《詩·衞風》惠然肯來。《箋》可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高帝數讓,衆莫肯爲。
又《集韻》可亥切,音愷。《字林》著骨肉也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技經肯綮之未嘗。《註》著骨肉也。肯,著也。《集韻》或作肎肻。
又。
【即】
即【子集下】【卩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玉篇》卽今作即。
【弃】
弃【寅集下】【廾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說文》古文棄字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是弃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(棄)
【捐】
捐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與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專切,音沿。《說文》弃也。《前漢·竇嬰傳》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
又《增韻》除去也,損也。《史記·吳起傳》捐不急之官。
又病死曰捐瘠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生相憐,死相捐。
又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義同。
又叶于倫切,音筠。《陸雲詩》靑雲方乗,芳餌可捐。達觀在一,萬物自賔。俗捐字。別見七畫。捐字原从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