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夺朱幡

出自:宋代·曾丰《公迈何遄》

拼音:[yì][duó][zhū,shú][fān]

平仄:仄平平平

公之南矣,潭人是怀,
洪人是留。议夺朱幡
亟哉还休。御者既靷,
钱者既挽。俄驰顷驱,
僄其未返。洪人曰{左口右焉},
吾土山川。有真有仙,
可伴长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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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议夺】犹核准。
【朱幡】见"朱旛"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议】

議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宜寄切,音義。《說文》語也。《徐曰》定事之宜也。《廣雅》言也,謀也。《廣韻》評也。《正韻》謪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書·周官》議事以制。《禮·曲禮》公事不私議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六合之內,聖人論而不議。《文中子·問易篇》議其盡天下之心乎。《註》續書有議。

《廣韻》擇也。《儀禮·有司徹》乃議侑于賔以異姓。《鄭註》議猶擇也。擇賔之賢者,可以侑尸,必用異姓廣敬也。

《玉篇》法有八議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罰。一議親,二議故,三議賢,四議能,五議功,六議貴,七議勤,八議賔。

《唐書·百官志》下之通上,其制有六,四曰議。《蔡邕·獨斷》其有疑事,公卿百官會議。若臺閣有所正處,而獨執異意,曰駁議。

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議郞六百石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有諫議大夫。

司議郞。

通作字註。

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義平聲。謀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或出入風議。陸德明協句音宜。

叶牛何切,音俄。《史記·述贊》桓公之東,太史是庸。及侵周禾,王人是議。庸叶東,議叶禾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
【夺】

奪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〔古文〕。彊取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大賈富家,不得豪奪吾民。《景帝紀》漁奪百姓。《文中子·王道篇》輕施者必好奪。

鐫削祿階亦曰奪。《論語》奪伯氏騈邑三百。

狹路也。《禮·檀弓》齊莊公襲莒于奪。○按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齊侯襲莒,杞殖華還載甲,夜入且于之隧。《杜註》:且于,莒邑。隧,狹路。鄭元引之證經云:隧奪聲相。近又云:或作兌,據此則奪非地名。敓,古奪字,兌卽敓之省文。非。

丘月切,音闕。《白居易·桐花詩》何此巴峽中,桐花開十月。草木堅彊物,所稟固難奪。

叶僻吉切,音狄。《大度首》石赤不奪,節士之必。敚或敓原字从攴。

【朱】

朱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章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鐘輸切《正韻》專於切,音珠。《說文》赤心木,松柏之屬。从木,一在其中。一者記其心。徐曰:木之爲物,含陽於內,南方之火所自藏也。

《山海·西荒經》蓋山之國有樹,赤皮,名朱木。

朱赤,深纁也。《詩·豳風》我朱孔陽。《註》謂朱色光明也,寄位於南方。

朱儒,短小之稱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臧武仲敗於邾。國人誦之曰:朱儒,朱儒,使我敗於邾。或作侏儒。

姓。《統譜》顓頊之後封邾,後爲楚滅,子孫去邑爲朱。

望出吳郡。

《集韻》慵朱切,音殊。朱提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犍爲郡。

【幡】

幡【寅集中】【巾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孚袁切《正韻》孚艱切,音翻。《說文》幡,書兒拭觚布也。《徐鉉曰》觚,八棱木,於上學書已,以布拭之。今俗呼幡布,內則所謂帉帨是也。

《集韻》一曰幟也。《崔豹古今注》信幡,古之幑號也,所以題表官號以爲符信,故謂爲信幡也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宣坐大不敬下獄,博士弟子王咸舉幡太學下,曰:欲救鮑司隷者會此下。

三幡。《孫綽·遊天台賦》泯色空以合跡,忽卽有而得。釋二名之同出,消一無於三幡。《註》三幡,色一也,色空二也,觀三也。言三幡雖殊,消令爲一,同歸于無也。郤敬輿與謝慶緒書論三幡義,曰:近論三幡諸人,猶多欲旣觀色空,別更觀識,同在一有而重假二觀。於理爲長。然敬輿之意,以色空及觀爲三幡,識空及觀亦爲三幡。

與翻通。《詩·小雅》幡幡瓠葉。《傳》幡幡,瓠葉貌。《孟子》旣而幡然改。《註》幡,反也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垂條扶疎,落英幡纚。《註》師古曰:幡纚,飛揚貌。

《詩·小雅》威儀幡幡,舍其坐遷。《傳》幡幡,失威儀貌。

《集韻》符袁切,音煩。義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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