准拟与亲朋

出自:宋代·吴芾《酒为偷儿所窃》

拼音:[zhǔn][nǐ][yǔ,yù,yú][qīn,qìng][péng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

我性苦拙疏,与世不相偶。
平生不如意,往往十八九。
何以遣此怀,赖有樽中酒。
去冬酿碧香,颇不计升斗。
准拟与亲朋,兴来一聚首。
庶几牢落中,时时开笑口。
偷儿何好事,一夕负之走。
可惜数十壶,化为一乌有。
昔闻韦秀才,有酒盗不取。
今我乃致寇,退省良可丑。
无乃造物者,知我疏慵久。
恐我醉时狂,未免自遗咎。
用此警昏迷,意在鞭其后。
顾我虽无知,自爱岂不厚。
从今誓改图,停此传杯手。
炷香捧茶瓯,闭门清自守。
坐对古圣贤,永作忘年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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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准拟】1.料想;打算;希望。 2.准备;安排。 3.旧时公文用语。谓批准下级的拟议。
【亲朋】亲戚朋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准】

准【子集下】【冫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肫上聲。《說文》平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繩直生準。準者,所以揆平取正也。《書·立政》準人。《正義》準人,正法之人,謂士官。

均也。《禮·月令》先定準直。《正義》謂輕重平均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權之然後準之。《註》謂準擊平正之也。

平準,漢官名。武帝置平準官,籠天下鹽鐵。

則也,倣也。《易·繫辭》易與天地準。

樂器,漢京房所作,以定律數。亦作准。《莊子·天道篇》平中準,大匠取法焉。《字林》準與準同。

《唐韻》職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朱劣切,音拙。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隆準而龍顏。《註》服虔曰:準,頰權也。文穎曰:準,鼻也。

《集韻》數軌切《正韻》式軌切,音水。亦平也。一曰車轅脊不停水。(準)

【拟】

擬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唐韻》魚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偶起切,疑上聲。《說文》度也。《增韻》準擬揣度以待也。《易·繫辭》擬之而後言。《疏》擬度之而後言也。

像也,比擬也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管仲相齊有三歸,侈擬於君。《註》擬,疑也,言相似也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吾觀太,方知子雲妙極道數,乃與五經相擬。《集韻》或作譺。

作懝。《禮記》通作儗。《漢書》借作儀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亲】

親【酉集上】【見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七平聲。《廣韻》愛也。《孝經序》親譽日著。《註》慈愛之心曰親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交親而不比。《註》親謂仁恩。《周語》慈惠保民,親也。

近也。《易·乾卦》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。

《增韻》躬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弗躬弗親。《箋》言不躬而親之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世子親齊而養。《註》親,猶自也。

《釋名》襯也。言相隱襯也。《增韻》姻也。《禮·大傳》親者,屬也。《疏》謂有親者,各以屬而爲之服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祿勳合親。《杜註》親,九族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隂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《註》謂男女之禮,婚姻以時,則男不曠,女不怨。

六親,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也。《管子·牧民篇》上服度則六親固。

《前漢·禮樂志註》如淳曰:父、子、從父昆弟、從祖昆弟、曾祖昆弟、族昆弟,爲六親。

姓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齊王逐周最,而聽親弗。《註》親弗,人姓名。《戰國策》作祝弗。

通作新。《大學》在親民。《程註》親,當作新。

《唐韻》七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七刃切《正韻》寸遴切,七去聲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庶人工商,各有分親。《註》以親疏爲分別。《釋文》有平去兩音。

《廣韻》親家也。《集韻》婚姻相謂爲親。

叶蒼先切,音千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磁石引長針,陽燧下焱煙,宮商聲相和,心同自相親。《字彙》古从,非。

【朋】

朋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步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登切,音鵬。《易·坤卦》西南得朋。《註》與坤同道者也。《疏》凡言朋者,非惟人爲其黨,性行相同,亦爲其黨。《書·洛誥》孺子其朋。《傳》少子愼其朋黨。

《易·兌卦》君子以朋友講習。《疏》同門曰朋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聮朋友。《註》同師曰朋。

《書·益稷》朋淫于家。《傳》朋,羣也。

《易·損卦》或益之十朋之龜。《詩·小雅》錫我百朋。《傳》五貝爲朋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元龜岠冉,長尺二寸,直二千一百六十,爲大貝十朋。《註》蘇林曰:兩貝爲朋,朋直二百一十六,元龜十朋,故二千一百六十也。

兩尊曰朋。《詩·豳風》朋酒斯饗。

姓。《奇姓通》宋有朋水、朋山。

《韻補》叶蒲蒙切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時謝節移,和族綏宗。招歡合好,肅戒友朋。

叶蒲光切。《陳琳·大荒賦》王父皤焉白首兮,坐淸零之爽堂。塊獨處而無疇兮,願揖子以爲朋。○按《說文》古鳳字,註:,古文鳳。象形。鳳飛,羣鳥从以萬數,故以爲朋黨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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