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比麕与麋

出自:明代·王祎《杂诗(四首)》

拼音:[nǎi][bǐ][jūn][yǔ,yù,yú][mí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

凤皇无竹实,无以充朝饥。
麒麟遇畋夫,乃比麕与麋
君子负道德,不遇将奚为。
所以鲁中叟,终身竟栖栖。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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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乃】

乃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1画

〔古文〕柰上聲。語辭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而後乃今培風。

承上起下之辭。《爾雅·序疏》若乃者,因上起下語。

繼事之辭。《書·堯典》乃命羲和。

辭之難也。《公羊傳·宣八年》而者何,難也。乃者何,難也。曷爲或言而,或言乃,乃難乎而也。

辭之緩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》乃致事。《註》乃,緩辭。

語已辭。《韓愈·鬭雞聮句》一噴一醒然,再接再礪乃。《註》用費誓礪乃鋒刃語也。

《王禕詩》兹焉舍我去,契闊將無乃。

爾汝之稱。《書·大禹謨》惟乃之休。《註》乃,猶汝也。

某也。《禮·雜記》祝稱卜葬虞子孫曰哀,夫曰乃。《註》乃某卜葬其妻某氏。

彼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孟孫氏人哭亦哭,是自其所以乃。

《唐書·南蠻傳》昔有人見二羊海岸,彊者則見,弱者入山,時人謂之來乃。來乃者,勝勢也。

地名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新添葛蠻安撫司,都鎮馬乃等處。

果名。《桂海虞衡志》特乃子,狀似榧,而圓長端正。

《玉篇》或作廼。《詩·大雅》廼慰廼止,廼左廼右。《前漢·項籍傳》必欲烹廼公。

《正韻》依亥切,哀上聲。《字彙》款乃,棹船相應聲。黃山谷曰:款乃,湖中節歌聲。《正字通》款乃,本作欸乃。今行船搖櫓,戛軋聲似之。《柳宗元詩》欸乃一聲山水綠。《元結·湖南欸乃曲》讀如矮靄是也。《劉蛻·湖中歌》靄廼。《劉言史·瀟湘詩》曖廼皆欸乃之譌。◎按欸,亞改切,應也。後人因柳集註有云:一本作襖靄。遂直音欸爲襖,乃爲靄,不知彼註自謂別本作襖靄,非謂欸乃當音襖靄也。《正韻》上聲解韻乃音靄,引柳詩:欸乃讀如襖靄。而上聲巧韻襖部不收款。去聲泰韻,乃音愛,亦引柳詩:欸乃讀如懊愛。而去聲效韻奧部不收款。至若旱韻,收款音窾,絕不註明有襖懊二音,此可證款不音襖懊,而欸之譌作款明矣。

乃有靄音,無愛音。《正韻》增音愛,非。

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旣明辨款不音襖,欸譌作款,而《字彙》欠部款音襖,棹船相應聲。《正字通》櫓聲,自相矛盾,尤非。

【比】

比【辰集下】【比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夶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凡禮事,贊小宰,比官府之具。《註》比,校次之,使知善惡足否也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遂比三耦。《註》比,校也。《齊語》比校民之有道者。

類也,方也。《禮·學記》比物醜類。《疏》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,則學乃易成。《韓詩外傳》高比,所以廣德也。下比,所以挾行也。比於善,自進之階。比於惡,自退之原。

《詩》有比體。《毛詩序》詩有六義:一曰風,二曰賦,三曰比,四曰興,五曰雅,六曰頌。鄭司農云:比者,比方於物,諸言如者,皆比詞也。比之與興,同附託外物,比顯而興隱。

比例。《禮·王制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。《鄭註》已行故事曰比。比,例也。《後漢·陳忠傳》父寵在廷尉,上除漢法溢於甫者。未施行,寵免,後忠略依寵意,奏上二十三條,爲决事比。《註》比,例也。

綴輯書史曰比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公孫弘比輯其義。《唐藝文志》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,與褚無量整比。

諡法之一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擇善而從之曰比。《詩·大雅》王此大邦,克順克比。《註》比,必里反。正義引服䖍云: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。

比部,官名。取校勘亭平之義。卽今部。《正韻》音皮,誤。

水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有比陽縣。應劭曰:比水所出,東入蔡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普弭切,音諀。與庀同。治也,具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胥比樂官。《註》錄具樂官也。與庀通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毗至切《集韻》毗義切《正韻》毗意切,音避。《爾雅·釋詁》比,俌也。《郭註》俌,猶輔。《易·比卦·彖辭》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《卜氏傳》地得水而柔,故曰比。

親也,近也。《周禮·夏官》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,大國比小國。《註》比,猶親也。

和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之名,六曰巫比。《註》巫讀爲筮,比謂筮與民和比也。

近鄰之稱。《周禮·地官》五家爲比,使之相保。五比爲閭,使之相受。

案比。《周禮·地官》小司徒掌九比之數,乃頒比法於六鄕之大夫,及三年,則大比。《又》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,而興賢者能者。《疏》三年一閏,天道有成,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。

及也。《詩·大雅》比于文王,其德靡悔。《註》比于,至于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自度比至皆亡之。

頻也。《禮·王制》比年一小聘。《漢志》比年,猶頻年也。

比比,猶言頻頻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郡國比比地動。

以扞敵,故言比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騎不得比行。

齊也。《詩·小雅》比物四驪。《註》比物,齊其力也。

偏也,黨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人無有比德。《正義》人無阿比之德,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。《論語》君子周而不比。《鄭註》忠信爲周,阿黨爲比。

從也。《論語》義之與比。《朱註》比,從也。《晉語》事君者比而不黨。《註》比謂比義。

合也。《禮·射儀》其容體比於禮,其節比於樂。《註》比,親合也。《漢·劉歆·移太常博士書》比意同力,冀得廢遺。《師古註》訓合。

密也。《詩·周頌》其比如櫛。

比余,櫛髮具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漢文帝遺單于比余。《漢書》作比疎。《廣雅》比,櫛也。《蒼頡篇》靡者爲比,麤者爲疏。今亦謂之梳。《顏師古·急就篇註》櫛之大而麤,所以理鬢者,謂之疏,言其齒稀疏也。小而細,所以去蟣蝨者,謂之比,言其齒密比也。皆因其體以立名。

矢括曰比。《周禮·考工記》矢人爲矢,夾其隂陽以設其比,夾其比以設其羽。《鄭司農註》比,謂括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比。代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必至切,音畀。近也。倂也,密也。義同。

《正韻》兵媚切,音祕。先也。《禮·祭義》比時具物,不可以不備。《鄭註》比時,猶先時也。比,必利反,又甫至反。

《廣韻》房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頻脂切《正韻》蒲麋切,鄰。《杜甫詩》不敎鵝鴨惱比鄰。

比蒲,地名。《春秋·昭十一年》大蒐于比蒲。

臯比,虎皮也。《左傳·莊十年》蒙臯比而先犯之,後人以爲講席。《戴叔倫詩》臯比喜接連。《朱子·張載銘》勇撤臯比。

師比,胡革帶鉤也。《戰國策》胡服黃金師比。通作毗紕。

《唐韻》毗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簿必切《正韻》簿密切,音邲。比次也。《增韻》比比,猶總總也。《張九齡荔枝賦》皮龍鱗而騈比。《顧况·持斧章》榱之斯密,如鱗櫛比。皆讀如邲。

《莊子·齊物論》人籟則比竹是矣。李軌讀。《說文》二人爲从,反从爲比。

【麕】

麕【亥集下】【鹿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居筠切《集韻》俱倫切《正韻》規倫切,音頵。《說文》麞也。麕,其總名也。《爾雅·釋獸》麕牡麌,牝麜,其子麆,其跡解,絕有力豣。《疏》辨麕類。《埤雅》麕鹿皆健駭,而麕性膽尤怯,飮水,見影輒奔。《詩·召南》野有死麕,白茅包之。《禮·內則》麕脯。

《正韻》苦隕切,音稛。束縛也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麋】

麋【亥集下】【鹿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武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旻悲切《正韻》忙皮切,麋。《註》麋,似水牛。《爾雅·釋獸》麋牡麔,牝麎,其子䴠,其跡纏,絕有力狄。《疏》此釋麋之種類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獸人》冬獻狼,夏獻麋。《註》狼膏聚,麋膏散,聚則温,散則涼。

犫麋,醜人也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犫麋之與子都。

水草之交曰麋。《詩·小雅》居河之麋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楚子玉自爲瓊弁玉纓未之服也。先戰,夢河神謂巳曰:畀余,余賜汝孟諸之麋。《註》麋,湄也。

姓。蜀將東海麋竺。見《蜀志》。

與眉同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伊尹之狀,面無鬚麋。

與蘪通。《楚辭·九歌》秋蘭兮麋蕪。《註》麋蕪,芎藭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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