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讼】
訟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䛦似用切,音頌。《說文》爭也。《六書故》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
又《易·訟卦疏》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,爭而致其訟。《註》爭辯也。
又《雜卦》訟,不親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《註》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《疏》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
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《後漢·曹褒傳》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《註》言相爭不定也。
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
又責也。《論語》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《註》訟,猶責也。
又公也。《史記·呂后紀》未敢訟言誅之。《註》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《韻會小補》通作誦。《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》誦言,公言也。《正字通》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頌。《說文》謌訟也。《徐鉉曰》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《詩·召南》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
又《集韻》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《書·堯典》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
又容也。《史記·吳王濞傳》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《註》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
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《潘岳·關中詩》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
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《魏武帝·對酒曲》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
【过】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又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又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又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又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又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【便】
便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婢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毗面切,音卞。順也,利也,宜也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汝所謂便者,不便之便也。所謂仁義者,大便之便也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留屯田十二便。
又習也。《禮·表記》唯欲行之浮于名也。故自謂便人。《註》亦言其謙也。辟仁聖之名,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。
又安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便殿火。《註》凡言便殿,便宮,便坐者,所以就便安也。
又卽也,輒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若乃夫沒人,則未嘗見舟。而便操之也。
又溲也。《前漢·張安世傳》郞有醉便殿上者,安世曰:何知非反水漿耶。
又《集韻》毗連切《正韻》蒲眠切,音駢。《爾雅·釋訓》便便,辨也。《論語》便便言。
又《韓詩》便便,閒雅貌。
又肥滿貌。《後漢·邊韶傳》邊孝先,腹便便。
又便辟,足恭也。《書·囧命》便辟側媚。
又姓。漢有少府便樂成。
又通平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作便。互詳平字註。
又叶毗賔切,音頻。《琳·車渠椀賦》玉爵不揮,欲厥珍兮。豈若陶梓,爲用便兮。《說文》从更。从人,人有不便更之。
【退】
退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吐內切,推去聲。《玉篇》郤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三揖而進,一辭而退,以遠亂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五年》退一舍而原降。
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功成名遂身退,天之道也。
又遜讓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。《後漢·鍾皓傳》好學慕古,有退讓風。
又進退人才,猶言用舍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進人以禮,退人以禮。
又返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退將復修吾初服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臨淵羨魚,不如退而結網。臨政願治,不如退而更化。
又如柔貌。《禮·檀弓》其中退然如不勝衣。
又《正字通》吐困切。與褪同。《王建詩》粉光深紫膩,肉色退紅嬌。《註》淺紅也。
又。
【听】
听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宜引切《集韻》擬引切,音齗。《說文》笑貌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亾是公听然而笑。《楊愼曰》听,古哂字。
又《廣韻》口大貌。《集韻》大口謂之听。
又《廣韻》牛謹切《集韻》語近切,。亦笑貌。
又《集韻》口謹切,音赾。
又魚斤切,音㹞。
又逆乙切,音聉。義同。
又魚其切,音疑。听嗞,口開貌。
又魚衣切,音沂。與嗞,媿貌。
又《正字通》俗借爲聽字省文。(聽)〔古文〕他定切,音侹。《說文》聆也。《釋名》聽,靜也。靜,然後所聞審也。《書·太甲》聽德惟聰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命之曰:敬恭聽,宗爾父母之言。
又《廣韻》待也。
又受也。《左傳·成十一年》鄭伯如晉聽成。《註》聽,猶受也。
又從也。《易·艮卦》不拯其隨未退聽也。《疏》聽,從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姑慈婦聽。
又斷也。《禮·王制》司寇正法志》一曰辭聽,二曰色聽,三曰氣聽,四曰耳聽,五曰目聽。
又任也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,聽之。
又之。
又《唐韻》他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湯丁切《正韻》他經切,音㕔。《集韻》聆也,聽受也。中庭曰聽事,言受事察訟於是。俗作㕔。毛氏曰:漢晉皆作聽,六朝以來始加厂。
又《韻補》叶儻陽切,音堂。《蘇轍·讀道藏詩》昔者惠子死,莊子笑自傷。微言不復知,言之使誰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