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吴】
吴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俗吳字。《吳志·薛綜傳》無口爲天,有口爲吴。《正字通》此借字形爲諧語,非吴字本義。《正韻》吳字註亦作吴,非。(吳)〔古文〕音吾。國名。《史記·吳太伯世家》太伯之奔荆蠻,自號句吳。《註》宋衷曰:句吳,太伯始所居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會稽郡秦置,高帝六年爲荆國,十二年,更名吳。亦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會稽郡吳縣。
又《說文》郡也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吳郡,順帝分會稽置。《韻會》吳郡、吳興、丹陽爲三吳。《正字通》水經以吳興、吳郡、會稽爲三吳。指掌圖以蘇、常、湖爲三吳,其說不同。
又《齊語》西服㳅沙西吳。《註》雍州之地。
又天吳,水神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贊》八頭十尾,人面虎身。龍據兩川,威無不震。
又《說文》姓也。《廣韻》太伯之後,因以命氏。
又《方言》大也。《說文》大言也。《詩·周頌》不吳不敖。《傳》吳,譁也。
又《魯頌》不吳不揚。《說文註》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。今寫詩者,攺吳作㕦,又音乎化切,其謬甚矣。《釋文》吳,舊如字。何承天云:从口下大,故魚之大口者名㕦,胡化反,此音恐驚俗也。按《說文》《釋文》俱云吳作㕦讀,非。而《玉篇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諸書,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,惟正韻收吳入禡韻,詩朱註亦作去聲讀。未知孰是,存以備考。
又《集韻》元俱切,音愚。虞古作吳。註詳虍部七畫。《釋名》吳,虞也。太伯讓位而不就,歸封于此,虞其志也。
又與娛通。《詩·周頌》不吳不敖。《疏》正義曰:人自娛樂,必讙譁爲聲。故以娛爲譁也。定本娛作吳。
【绫】
綾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力膺切《集韻》閭承切,音陵。《說文》東齊謂布帛之細者曰綾。《釋文》綾,凌也,其文望之如冰凌之理也。《玉篇》文繒也。《廣韻》綾紈。
又《王延壽·魯靈光殿賦》崱繒綾而龍鱗。《註》繒綾,不平貌。
【缝】
縫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容切,音逢。《說文》以鍼紩衣也。《詩·召南》羔羊之縫。《傳》縫言縫殺之,大小得其制。
又《魏風》可以縫裳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敢拜子之彌縫敞邑。《註》猶補合也。
又《集韻》符風切《正韻》符中切,音馮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扶用切《集韻》房用切,音俸。衣縫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。《禮·檀弓》古者冠縮縫,今也衡縫。
【囊】
囊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9画
〔古文〕奴當切,音瀼。《說文》橐也。从橐省,襄省聲。《詩·大雅》于橐于囊。《傳》小曰橐,大曰囊。《集韻》一曰有底曰囊,無底曰橐。
又《史記·鼂錯傳》太子家號曰智囊。
又《宋玉·風賦》盛怒於土囊之口。《註》土囊,大穴也。
又《莊子·在宥篇》乃始臠卷傖囊,而亂天下也。《註》傖囊猶搶攘。
又姓。《春秋·定四年》楚囊瓦出奔鄭。
又《正字通》六朝人作隱囊,柔軟可倚。《王維詩》不學城東遊俠兒,隱囊紗帽坐彈碁。
又米囊,楊花別名,見容齋隨筆。
又《漢官儀》凡表章皆皁囊封事。
又《晉書·郭璞傳》郭公者精卜筮,出靑囊中書九卷授郭璞。
又地理書有靑囊經。
【染】
染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琰切,音冉。《說文》以繒彩爲色。从水杂聲。徐鍇引裴光遠云:从水,水者所以染。从木,木者桅茜之屬。从九,九者染之數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染人掌染帛。《爾雅·釋器》一染謂之縓,再染謂之赬,三染謂之纁。
又柔貌。《詩·小雅》荏染柔木。
又《博雅》染耦,和諧也。
又姓。《姓譜》晉染閔,五代染于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豔切,冉去聲。汚也,漬也。《書·胤征》舊染汚俗,咸與維新。《韻會》《周禮》染人有上、去二音。从九會意。俗从丸,非。○按《說文》收水部,今誤入。
【菊】
菊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居六切,音掬。古作蘜、鞠。《爾雅》蘜,治蘠也。《郭註》今之秋華菊。《禮·月令》鞠有黃華。《屈原·離騷》夕餐秋菊之落英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湍水又南,菊水注之,水出西北石礀山芳菊谿。
又《韻補》訣力切。《賈島詩》九日不出門,十日見黃菊。灼灼耀繁英,美人無消息。《集韻》亦作蓻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