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橐已过分

出自:宋代·吴芾《闻同庚不幸有感》

拼音:[chí][tuó][yǐ][guò,guō][fēn,fèn]

平仄:平平仄平平

我生甲申岁,同岁知几人。
十中无一在,使我涕陨巾。
尝试屈指数,谁登要路津。
不过五六辈,踪迹半已陈。
其一最先达,进为国大臣。
宠荣无与比,近亦以讣闻。
顾我何为者,本是陇亩民。
持橐已过分,寿更近七旬。
独恨苦拘缚,归志不得申。
天复放我归,遂此自由身。
湖山堪寓目,风月足怡神。
有花我共醉,有鸟助我吟。
若不自娱乐,开口对芳辰。
却恐泉下客,笑我浪苦辛。
虽生亦何益,徒负百年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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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持橐】见"持橐簪笔"。
【过分】(说话、做事)超过一定的程度或限度:~谦虚,就显得虚伪了丨这幅画虽然画得不够好,但你把它说得一文不值,也未免~了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持】

持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直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澄之切,音治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廣韻》執也。《詩·大雅·鳧鷖序》持盈守成。《疏》執而不釋謂之持,是手執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持弓矢審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大吏持祿取容。

把持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寧成爲任俠,持吏長短。

軍持,汲水具,梵語也,猶華言缾。《陸游詩》遊山雙不借,取水一軍持。《註》不借,草履名。

《正韻》知切,音馳。義同。

叶如切,音除。《古隴西行》淸白各異尊,酒上玉華疏。酌酒持與客,客言主人持。

【橐】

橐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他各切,音拓。《說文》囊也。《唐韻》囊無底。《詩·大雅》于橐于囊。《毛傳》小曰橐,大曰囊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趙盾見靈輒,爲簞食與肉,置諸橐而與之。

冶器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地之閒,其猶橐籥乎。《註》橐者外之櫝,所以受籥也。籥者內之管,所以鼓橐也。《淮南子·本經訓》鼓橐吹埵,以消銅鐵。

盛衣食之器者曰橐梠。《莊子·天下篇》禹親自操橐耜,而九雜天下之川。

橐橐,杵聲也。《詩·小雅》椓之橐橐。

橐駝,獸名。言其負囊橐而駝物也。《揚雄·長楊賦》敺橐駝,燒蠡。

橐臯,吳地。《春秋·哀十二年》公會吳于橐臯。《漢書》屬九江郡。

《唐韻》章夜切,音柘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都故切,音妒。木名。○按《說文》別立橐部,今倂入。

【已】

已【寅集中】【己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

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

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

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

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

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

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已也。曰:以其有辨也。《前漢·張良傳》殷事以畢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羊吏切,音異。義同。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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