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溪众树分

出自:唐代·贾岛《送惟一游清凉寺》

拼音:[huāng][xī][zhòng][shù][fēn,fèn]

平仄:平平仄仄平

去有巡台侣,荒溪众树分。瓶残秦地水,锡入晋山云。
秋月离喧见,寒泉出定闻。人间临欲别,旬日雨纷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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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荒】

荒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呼光切,音肓。《說文》蕪也。一曰草掩地也。《周語》田疇荒蕪。《韓詩外傳》四穀不升謂之荒。《爾雅·釋天》果不熟爲荒。

廢也。《書·蔡仲之命》無荒棄朕命。《傳》無廢棄我命。

大也。《詩·周頌》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《書·益稷》惟荒度土功。《傳》大治度水土之功。

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荒服。《爾雅·釋地》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

掩也。《詩·周南》南有樛木,葛藟荒之。

空也。《吳語》荒成不盟。

蒙也。《禮·喪大記註》在旁曰帷,在上曰荒。

《集韻》同慌。《楚辭·哀郢》荒忽其焉極。

通肓。《史記·扁鵲列傳》搦髓腦揲荒。《註》荒,膏荒也。

地名。《水經注》荒谷東岸有冶父城。《梁元帝·覽賦》夕瞻荒谷之寺。

歲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大歲在己曰大荒落。

姓,見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。

【溪】

溪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廣韻》苦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奚切。與谿同。《說文》山瀆無所通者。

水註川曰谿。《廣韻》或作磎。

【众】

众【補遺·子集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篇海類編》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(眾)〔古文〕之仲切,終去聲。《說文》多也。《徐曰》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眾。《疏》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《書·湯誓》格爾眾庶。《詩·周頌》命我眾人。《黌山子損益篇》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

眾雨。《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》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婁爲聚眾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

《唐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音終。義同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疏》眾,一名秫。稷之黏者也。

濼,一名貫眾,藥草也。

姓。《左傳》有眾仲,眾父,以字爲氏。

叶諸良切,音章。《道藏歌》攜袂明眞館,仰期無上皇。北鈞唱羽人,玉女粲賢眾。

叶諸仍切,音蒸。《揚子·太經》減於艾無以涖眾也,減黃貞臣道丁也。

叶才淫切,音琴。《揚子·太經》減其儀欲自禁也,減於艾無以涖眾也。《正字通》从橫目,从㐺,人數多也。目,數也。字彙作衆,列血部,非。

【树】

樹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殊去聲。《說文》生植之總名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季氏有嘉樹,宣子譽之。《禮·祭義》樹木以時伐焉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萍樹根于水,木樹根于土。

《爾雅·釋宮》屛謂之樹。《論語》邦君樹塞門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牀謂之杠。北燕、朝鮮閒謂之樹。

獸名。《儀禮·鄉射禮》君國中射則皮樹中。《註》皮樹,獸名。謂皮作樹形以射之。

姓也。《後魏·官氏志》樹洛于氏。後改爲樹氏。

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臣庾切,音豎。扶樹也。《徐鍇曰》樹之言豎也。種樹曰樹。《易·繫辭》古之葬者,不封不樹。《詩·小雅》荏染柔木,君子樹之。往來行人,心焉數之。

立也。《書·說命》樹后王君公,承以大夫師長。《泰誓》樹德務滋,除惡務本。《畢命》彰善癉惡,樹之風聲。

諸侯之適子,天子命爲之嗣者,曰樹子。《穀梁傳·僖九年》無易樹子。俗作,非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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