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庙】
庙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字彙》俗廟字。(廟)〔古文〕庿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召切,苗去聲。《說文》尊先祖貌也。《古今注》廟者,貌也,所以仿佛先人之形容也。《釋名》先祖形貌所在也。《玉篇》宗廟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室有東西廂曰廟。《註》夾室前堂。《疏》凡大室有東西廂夾室及前堂有序牆者曰廟。
又《六書故》宮前曰廟,後曰寢。今王宮之前殿,士大夫之廳事,是也。虞箴曰:民有寢廟。傳曰:夫鼠不穴寢廟,畏人故也。猶後世言廟朝,廟堂也。《文中子·禮學篇》山澤有廊廟之志。
又凡祠外神者亦曰廟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趙人新垣平,以望氣見上,言長安東北有神氣,成五采,於是作渭陽五帝廟。
【论】
論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昆切,音崘。《說文》議也。《廣韻》說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·賈疏》直言曰論,答難曰語。論者,語中之別,與言不同。
又《論語·序解正義》論者,綸也,輪也,理也,次也,撰也。以此書可經綸世務,故曰綸,圓轉無窮故曰輪,蘊含萬理故曰理,篇章有序故曰次,羣賢集定故曰撰。《文心雕龍》昔仲尼微言,門人追述,故仰其經目,稱爲論語,蓋羣論立名,始于兹矣。
又《釋名》倫也,有倫理也。《玉篇》思理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於論鼓鐘。《傳》思也。《鄭箋》論之言倫也。《朱傳》言得其倫理也。
又《增韻》紬繹討論也。《孔安國·尚書序》討論典墳。
又《正韻》決罪曰論。
又官名。《金史·百官志》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,次曰國論、忽魯、勃極烈。國論,言貴。忽魯,猶總帥也。
又諸羌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劒南道有論川州,開元後置。
又姓。《唐書》論弓仁,本吐蕃族也。
又三字姓。《金史·國語解·姓氏》烏古論曰商。
又《廣韻》力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龍春切,音倫。言有理也。
又《禮·王制》凡制五,必卽天論。《註》天論,天理也。與倫同。
又《玉篇》力困切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困切,崘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正韻》辨論也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。《傳》論者,講明之謂。《禮·王制》凡官民材,必先論之。《註》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。《史記·蕭相國世家》論功行封。
又叶盧健切,音練。《前漢·敘傳》兵家之策,惟在不戰。營平皤皤,立功立論。
又叶聖閏切,音舜。《馮衍·顯志賦》澄德化之陵遲兮,烈罰之峭峻。燔商鞅之法術兮,燒韓非之說論。
又叶閭員切,音攣。《曹植·文帝誄》考諸先紀,尋之哲言。生若浮寄,惟德可論。《字彙補》譌作,非。
【资】
資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卽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津私切,音咨。《說文》貨也。《易·旅卦》旅卽次,懷其資。《註》必獲次舍,懷來資貨。
又《易·乾卦》萬物資始。《釋文》資,取也。
又《儀禮·聘禮》問歲月之資。《註》資,行用也。
又《五經文字》齎,與資同。《儀禮·少牢饋食禮》資黍于羊俎兩端。《註》資,猶減也。今文資作齎。
又與咨同。《禮·緇衣》民惟曰怨資。《尚書》作咨。
又姓。《玉海》資氏。《留·風俗傳》黃帝之後。《四明志》會稽有資氏。
又《集韻》資四切。與恣同。秦刻石文恣作資。
【扶】
扶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音符。《說文》佐也。一曰相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護也。《郭璞註》扶挾將護。《論語》顚而不扶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不如更遣長者,扶義而西。《註》以義自助也。
又緣也。《晉語》侏儒扶盧。
又州名。扶州在隴右,唐屬山南道。
又澤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扶柳縣註》地有扶澤,澤中多柳。
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傳魯論語者,魯扶卿。
又《集韻》與芙通。扶蕖,荷也。
又與通。大風也。
又《唐韻》甫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風無切,音夫。《禮·投壺》籌,室中五扶,堂上七扶,庭中九扶。《註》鋪四指曰扶。通作膚。《公羊傳·僖三十一年》觸石而出,膚寸而合。《註》側手曰膚,按指曰寸。
又幼小貌。《揚子·太經》赤子扶扶。
又《集韻》蓬逋切,音蒲。與匍同。手行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一年》扶伏而擊之。《註》伏,蒲北反。《禮·檀弓》詩云:扶服救之。《陸氏音義》作匍匐,音同。
又《前漢·天文志》晷長爲潦,短爲旱,奢爲扶。《註》鄭氏曰:扶當爲蟠,齊魯之閒聲如酺酺,扶聲近蟠,止不行也。晉灼曰:扶,附也,小臣附近君子之側也。
又叶房尤切,音浮。《陸雲·答兄詩》昔我先公,爰造斯猷。今我六蔽,匪崇克扶。
【持】
持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直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澄之切,音治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廣韻》執也。《詩·大雅·鳧鷖序》持盈守成。《疏》執而不釋謂之持,是手執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持弓矢審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大吏持祿取容。
又把持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寧成爲任俠,持吏長短。
又軍持,汲水具,梵語也,猶華言缾。《陸游詩》遊山雙不借,取水一軍持。《註》不借,草履名。
又《正韻》知切,音馳。義同。
又叶如切,音除。《古隴西行》淸白各異尊,酒上玉華疏。酌酒持與客,客言主人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