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酿】
釀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24画部外筆画:17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女亮切《韻會》汝亮切《正韻》魚向切,。《說文》醞也。作酒曰釀。《廣韻》醞酒也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乃多釀酒買肥牛。《貨殖傳》通邑大都酤一歲千釀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一釀用麤米二斛,麴一斛,得成酒六斛六斗。
又《增韻》後人因謂酒爲釀。《世說新語》劉惔曰:見何次道飮,令人欲傾家釀。
又《禮·內則》鶉羹、雞羹、鴽,釀之蓼。《註》釀謂切雜之也。
【麴】
麴【亥集下】【麥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丘六切,音鞠。《說文》酒母也。《玉篇》麴蘖。《釋名》麴,朽也。鬱之使衣生朽敗也。《書·說命》若作酒醴,爾惟麴蘖又女麴,小麴也。見《齊民要術》。
又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叔展曰:有麥麴乎。《註》麥麴,所以禦濕。
又通鞠。《禮記·月令》天子乃薦鞠衣于先帝。註黄桑之服。《釋文》鞠,云六反。如麴塵。《周禮内司服》註作鞠塵。
又神麴,藥名。
又與筁通。《揚子·方言》薄謂之筁,或謂之麴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出西平,漢有麴演。。
【尤】
尤【寅集上】【尢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怣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羽求切《韻會》疑求切《正韻》于求切,音郵。《說文》尤,異也。从乙又聲。《徐曰》乙欲出而見閡,則顯其尤異者也。《司馬相如·封禪文》未有殊尤絕迹可考於今者。《註》尤,異也。一曰甚也,過也。
又《廣韻》怨也。《詩·鄘風》許人尤之,衆稚且狂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。
又最也。《莊子·徐無鬼》夫子物之尤也。《註》言於人物之中稱之爲最。
又蚩尤,黃帝臣。帝與戰於涿鹿,殺之。今畫其形於旗上,名蚩尤旗。
又彗星亦名蚩尤旗。
又姑尤,齊東界二水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聊攝以東,姑尤以西。
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又《集韻》通作郵。《詩·小雅》不知其郵。《前漢·成帝詔》以顯其郵。
又叶戸恢切,音回。《詩·小雅》廢爲殘賊,莫知其尤。叶上梅。
又叶與之切,音怡。《詩·鄘風》大夫君子,無我有尤。叶下之。
又叶以諸切,音余。《道藏歌》日月粲華暉,如光照眞符。億兆不同劫,千載莫之尤。
【甘】
甘【午集上】【甘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感平聲。《說文》美也。《徐曰》物之甘美者也。《韻會》五味之一。《正韻》甜也。《書·洪範》稼穡作甘。《傳》甘味生于百穀。《詩·衞風》誰謂荼苦,其甘如薺。《禮·月令》中央土,其味甘。
又言之悅耳。亦曰甘。《左傳·昭十一年》幣重而言甘。
又《詩·衞風》願言思伯,甘心首疾。《傳》甘,厭也。《疏》謂思之不已,乃厭足於心,用是生首疾也。凡人飮食口,甘遂至于厭足,故云:甘,厭也。
又《左傳·莊九年》管召,讎也。請受而甘心焉。《註》甘心,言欲快意戮殺之。
又《易·臨卦》六三甘臨,无攸利。《註》甘者,佞邪說。媚不正之名也。
又《玉篇》樂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故人之甘甘非正爲蹠也。《註》人之甘甘,猶樂樂而爲之。
又《淮南子·道應訓》大疾則苦而不入,大徐則甘而不固。《註》甘,緩意也。
又姓。《書·說命》台小子舊學于甘盤。《註》甘盤,殷賢臣。
又甘茂甘羅,秦人。
又《抱朴子辯問卷》子韋甘均,占之聖也。
又漢複姓有甘莊甘土甘先三氏。
又地名。《書·甘誓》大戰于甘。《傳》甘,有扈郊地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初,甘昭公有寵於惠后。《註》甘昭公,王子帶也,食邑於甘。
又《昭十七年》陸渾子奔楚,其衆奔甘鹿。《註》甘鹿,周地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中山經,薄山之首曰甘棗之山。
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鹿蹄之山,甘水出焉。《註》按水經:甘水出南山甘谷。
又州名。《五音集韻》元魏西涼州攺甘州。
又《前漢·郊祀志》武帝作甘泉宮。
又木名。《詩·召南》蔽芾甘棠。《傳》甘棠,杜也。《疏》郭璞曰:今之杜梨。《山海經》有不死之國,阿姓,甘木是食。《註》甘木卽不死樹。
又《正韻》果名,俗作柑。《風土記》甘橘之屬,滋味甘美。
又《古今注》甘實形如石榴者,謂之壷甘。
又草名。《博雅》陵澤,甘遂也。《又》美丹,甘草也。
又《集韻》古暗切,音紺。土之味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甘切,音酣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甘酒嗜音。
又熟也。《莊子·徐無鬼》甘寢。○按《正韻》別作戸甘切,胡、戸同母。不宜分列。
【醇】
醇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純。《說文》不澆酒也。《前漢·曹參傳》來者皆欲有言,至者參輒飮以醇酒。《註》醇酒不澆,謂厚酒也。《後漢·劉盆子傳》乃益釀醇酒。
又《玉篇》專也。
又粹淸也。《嵆康·養生論》神氣以醇白獨著。
又厚也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至于移風易俗,黎民醇厚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其政悶悶,其民醇醇。《註》其政敎寬大,而民醇醇富厚,自相親睦。
又精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地絪縕,萬物化醇。《疏》萬物變化而精醇也。《朱子·本義》醇謂厚而凝也。
又謹重也。《史記·萬石君傳》事不關決于丞相,丞相醇謹而已。《前漢·衞綰傳》醇謹無他。
又《博雅》醇鉤,劒也。
又同純。《書·說命》惟厥攸居,政事惟醇。《註》居者,止而安也。安於義理之所止,故政事不雜也。
又《前漢·禮樂志》河龍供鯉醇犧牲。《註》師古曰:醇謂色不雜也。
又《食貨志》天子不能具醇駟。《梅福傳》一色成體謂之醇。《集韻》或作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