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计议此诚可哈

出自:宋代·王令《赠黄任道》

拼音:[yù][jì][yì][cǐ][chéng][kě,kè][hā,hǎ,hà]

平仄:仄仄仄仄平仄平

长河之流几万里,骇若泻自天上来。
奔湍冲山拔地走,直有到海无邪回。
人之所观乃流沬,犹以泪射忧天摧。
想其根源发声势,如纵烈火烧千雷。
古来走死万万脚,竟莫识自何来哉。
我疑鸿荒混沌日,冲破天地之元胎。
夸娥摇头巨灵走,避不敢道曾疏开。
锄耰之成乃畎浍,欲计议此诚可哈
长帆大舰不敢绝,尚恐飘去无垠涯。
愚儿脚惯踏潢潦,安敢逆此加泝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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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计议】商议:从长~ㄧ他们~着生产竞赛的办法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欲】

欲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余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玉切《正韻》余玉切,音浴。《說文》貪欲也。从欠谷聲。《徐曰》欲者,貪欲。欲之言續也。貪而不已,於文欠谷爲欲。欠者開口也。谷,欲聲。《禮·曲禮》欲不可從。《疏》心所貪愛爲欲。

《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,弗學而能。

物欲。《禮·樂記》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感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不見可欲,使心不亂。

《增韻》愛也。《孟子》可欲之爲善。《禮·曲禮》問疾不能遺,不問其所欲。

期願之辭。《論語》我欲仁。《大學》欲明明德於天下。《文子·微明篇》心欲小,志欲大。

婉順貌。《禮·祭義》其薦之也,敬以欲。

將然也。《古銘》欲墮不墮,逢王顆。《杜甫詩》渾欲不勝簪。

與慾通。《詩·大雅》匪棘其欲。《註》與慾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戍切,音裕。義同。《揚雄·羽獵賦》壯士忼慨,殊鄕別趣。東西南北,騁嗜奔欲。《潘岳·西征賦》旣餐服以屬厭,泊恬靜以無欲。俱讀裕。

叶余律切,音聿。《易林》鼎足承德,嘉謀是克。爲王開庭,得心所欲。

【计】

計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古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吉詣切,音繼。《說文》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《禮·內則》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《註》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《周禮·天官》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《註》弊,斷也。《疏》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

《司會註》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《疏》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

《玉篇》謀也。《廣韻》籌策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

《淮隂侯傳》計者,事之機也。

計簿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《註》送計簿于季氏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受計于甘泉宮。《註》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

計偕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《註》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

官名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張蒼遷爲計相。《師古註》專主計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司計、典計、掌計各二人,給衣服、飮食、薪炭。

神名。《山海經》東百三十里曰光山,神計蒙處之,其狀人身龍首,恆遊於漳淵,出入必有飄風暴雨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琅邪郡有計斤縣。《師古曰》卽左傳所謂介根也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劍南道有計州。

姓。越有計然,後漢有計子勳。

《集韻》吉屑切,音結。畫也。

【议】

議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宜寄切,音義。《說文》語也。《徐曰》定事之宜也。《廣雅》言也,謀也。《廣韻》評也。《正韻》謪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書·周官》議事以制。《禮·曲禮》公事不私議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六合之內,聖人論而不議。《文中子·問易篇》議其盡天下之心乎。《註》續書有議。

《廣韻》擇也。《儀禮·有司徹》乃議侑于賔以異姓。《鄭註》議猶擇也。擇賔之賢者,可以侑尸,必用異姓廣敬也。

《玉篇》法有八議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罰。一議親,二議故,三議賢,四議能,五議功,六議貴,七議勤,八議賔。

《唐書·百官志》下之通上,其制有六,四曰議。《蔡邕·獨斷》其有疑事,公卿百官會議。若臺閣有所正處,而獨執異意,曰駁議。

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議郞六百石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有諫議大夫。

司議郞。

通作字註。

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義平聲。謀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或出入風議。陸德明協句音宜。

叶牛何切,音俄。《史記·述贊》桓公之東,太史是庸。及侵周禾,王人是議。庸叶東,議叶禾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
【此】

此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

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
【诚】

誠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氏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成。《說文》信也。《廣雅》敬也。《增韻》純也,無僞也,眞實也。《易·乾卦》閑邪存其誠。《疏》言防閑邪惡,當自存其誠實也。《書·太甲》鬼神無常享,享于克誠。《傳》言鬼神不係一人,能誠信者則享其祀。《眞德秀曰》唐虞時未有誠字,《舜典》允塞卽誠之義。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。《禮·樂記》著誠去僞,禮之經也。《中庸》誠者,天之道也。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《註》誠者,眞實無妄之謂。

《玉篇》審也。《禮·經解》故衡誠縣,不可欺以輕重。《註》誠,猶審也。或作成。

郡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悉州歸誠郡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嶺南道有思誠州。

叶羊切,音嘗。《韓愈·歐陽生哀辭》哭泣無益兮,抑哀自彊。推生知死兮,以慰孝誠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哈】

哈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五合切《集韻》鄂合切,。《玉篇》魚多貌。

《集韻》魚口貌。

《集韻》色洽切,音喢。《玉篇》以口歃飮。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嘗一哈水,而甘苦知矣。《集韻》本作歃。或作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楊愼希姓有哈永森。

《集韻》曷閤切,音合。與同。或作㖤,齧聲也。

呼合切,音。與欱同,大歠也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同,食也。

託合切,音榻。義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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