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与形骸真

出自:明代·汤显祖《赴帅生梦作(有序)》

拼音:[mèng][yǔ,yù,yú][xíng][hái][zhēn]

平仄:仄平平平平

青云覆嘉林,明月映珠津理绝有连气,况乃在人伦。
历落帅生姿,礼食先一旬。
采撷极玄史,词赋落<王扁>璘。
我生弱冠余,良游非抚尘。
子为膳部郎,予入南成均。
今上岁丙子,再见集庚辰。
前后各倾展,言笑日温新。
家能造清酒,儿能娱父宾。
昔是新相知,今为旧比邻。
上计边越来,醉我凤城春。
笑谑不下楼,安知谁缙绅。
契阔四五年,流思月相巡。
予满太常秩,子罴思江纶。
日夕梦我归。
入门魂魄亲。
交手无别言,但问瘦何因。
冠带即延酌,易我以山巾。
尺寸了不殊,形影若可循。
世人言我汝,同心徒异身。
今看巾帻交,益知头脑匀。
说梦未终竟,报我及城皞。
岁寒冰雪中,松心竹有筠。
三叹此何时,灭没旁人嗔。
眼观一堂内,梦见千里人。
见交等形隔,卧托乃疑神。
素车尚前语,迷途犹见遵。
况我见为人,分明江海滨。
立语卒不尽,且坐留饮醇。
易巾果所宜,梦与形骸真
盍簪此为契,弹冠安足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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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形骸】人的躯体:或因寄所托,放浪形骸之外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梦】

梦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俗夢字。(夢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莫鳳切《正韻》蒙弄切,蒙去聲。覺之對,寐中所見事形也。《書·說命》夢帝賚子良弼。《詩·小雅》乃占我夢。《周禮·春官·占夢》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,一正夢、二噩夢、三思夢、四寤夢、五喜夢、六懼夢。《又》大卜掌三夢之法,一致夢、二觭夢,《註》奇怪之夢、三咸陟。《註》升也,進也,無思慮而有其夢。一作咸夢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昔者莊周夢爲蝴蝶,栩栩然胡蝶也。俄然覺,則蘧蘧然周也。《張子正蒙》夢形閉而氣專于內,夢所以緣舊于習心,飢夢取,飽夢與。

澤名。《書·禹貢》雲土夢作。

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有七澤,一曰雲夢。雲夢者,方九百里。○按《左傳》《漢書》雲夢平去二音。

水名。夢水,在袁州宜春縣東。《寰宇記》昔鍾儀欲相此立縣,夜乞夢,果符所祝,因名縣曰思縣,水曰夢水。

姓。見《統譜》。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莫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謨中切,音蒙。《潘岳·哀永逝文》旣遇目兮無兆,曾寤寐兮弗夢。爰顧瞻兮家道,長寄心兮爾躬。

《集韻》彌登切。音萌。《詩·齊風》甘與子同夢。

叶諸良切,音章。《琳·大荒賦》懼蓍兆之有惑兮,退齊思乎蘭房。魂營營與神遇兮,又診余以嘉夢。

叶暮傍切,茫去聲。《道藏歌》絳衣表羣會,生始似久夢。德隱冲內迹,至寂不覺當。當去聲。《說文》夢,不明也。从夕,瞢省聲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形】

形【寅集下】【彡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戸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乎經切《正韻》奚經切,音邢。《說文》象形也。《釋名》形有形象之異也。《易·乾卦》品物流形。

《繫辭》在地成形。

《玉篇》形,容也。《書·說命》乃審厥象,俾以形旁求于天下。《傳》審所夢之人,刻其形象。《穀梁傳·桓十四年》望遠者,察其貌而不察其形。《註》貌,姿體。形,容色。

《韻會》形,體也。《前漢·楊王孫傳》形骸者,地之有也。

《正韻》現也。《大學》此謂誠於中,形於外。

骨露也。《禮·曲禮》居喪之禮,毀瘠不形。《註》形謂骨見。

地勢也。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秦形勝之國。《註》得形勢之勝便者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臣聞用兵臨戰合刅之急者。一曰得地形。

器也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飯土塯,啜土形。《註》如淳曰:土形,飯器之屬,瓦器也。◎按與鉶同。

【骸】

骸【亥集上】【骨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戸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雄皆切,音諧。《說文》脛骨也。《博雅》骨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五年》析骸以爨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百骸九竅六藏,賅而存焉。

《德充符》直寓六骸。《釋文》手足首身也。

《集韻》柯開切,音該。與胲同。《類篇》足大指毛也。

【真】

真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
同眞。俗字。(眞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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