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恨画工犹可诛

出自:宋代·陈宓《和徐绍奕昭君图》

拼音:[yí][hèn][huà][gōng][yóu][kě,kè][zhū]

平仄:平仄仄平平仄平

汉家无计饵单于,掖庭为出千金铢。
秀色妍姿玉不如,天子一见先嗟吁。
三千粉黛尔殊绝,谋身独拙何蠢愚。
梨花带雨辞殿隅,遗恨画工犹可诛
世人重色多欷歔,不思婉娈同戈殳。
君王蚤识应耽娱,皇天为遣投穹庐。
乃知汉计自不疏,画工忧国非奸谀。
君不见后世佳人号太真,坐令九鼎污胡尘。
当时早解挥妖丽,长作开元一圣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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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遗恨】至死没有化解的悔恨、不如意:千古遗恨深|遗恨终天。
【画工】1.以绘画为职业的人。 2.指绘画的技法:~精细。也作画功。
【犹可】1.尚可;还可以。 2.谓也可以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遗】

遺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音夷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易·泰卦》不遐遺。《註》用心弘大,無所遺棄也。《詩·小雅》棄予如遺。《註》言忘去不復存省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刺》三曰遺忘。

《正韻》失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功不遺矣。《後漢·桓榮傳》慮無遺計。

《集韻》餘也。《禮·樂記》有遺音者矣。《註》有不盡之音。《屈原·離騷》依彭咸之遺則。《註》遺,餘也。

留也。《書·大誥》寧王遺我大寶龜。《左傳·昭十九年》古之遺愛也。

《字彙補》便旋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小遺殿上。《南史·謝幾卿傳》小遺沾令史。《註》卽俗言小便也。

《正字通》遺遺,與委蛇通。《戰國策》出遺遺之門。《註》言其路逶迤也。《管子·樞言篇》遺遺乎若有從治。

姓。魯費宰南遺之後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以醉切,遺去聲。投贈也,餽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遺人註》以物有所餽遺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請以遺之。

《玉篇》余恚切《正韻》于位切,。

《集韻》徐醉切,音遂。盈之切,音怡。愈水切,音唯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爲切《等韻》似爲切。與隨同。謙以下人也。《詩·小雅》莫肯下遺。《註》遺,音隨。

【恨】

恨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胡艮切《韻會》含艮切《正韻》下艮切,音拫。《說文》怨也。从心艮聲。一曰怨之極也。《蜀志·劉巴傳》巴不得反使,遂遠適交阯。先主深以爲恨。

悔恨也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王朔謂李廣曰:將軍自念豈嘗有所恨乎。廣曰:羌降者八百餘人,吾詐而盡殺之,至今大恨。

叶胡甸切,音現。《歐陽修·祭范仲淹文》自公云亡,謗不待辨。始屈終伸,公其無恨。《正字通》恨與憾聲義微別。憾意淺,恨意深,憾音輕,恨音重。

【画】

画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字彙》胡卦切,與畫同。繪也。(畫)〔古文〕胡麥切,橫入聲。卦畫也。

分畫也。界限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芒芒禹迹,畫爲九州。《註》畫分也。《禮·檀弓》哀公使人弔蕢尚,遇諸道,辟於路,畫宮而受弔焉。《註》畫地爲宮象。

計策也。《鄒陽·上吳王書》故願大王審畫而已。《史記·荆燕世家》齊人田生游,乏資,以畫干營陵侯澤。《註》服䖍曰:以計畫干之也。

截止也。《論語》今女畫。

丘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途出其右,而還之畫丘。《註》言爲道所規畫。《釋名》道出其右曰畫。丘人尚右,凡有指畫,皆用右也。

地名。《史記·田單傳》燕之初入齊,聞畫邑人王蠋賢。《註》正義曰:括地志云:戟里城在臨湽西北三十里,春秋時棘邑。

云澅邑,蠋所居卽此邑,因澅水爲名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。《疏》凡祭服皆畫衣繡裳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大夫布侯,畫以虎豹。士布侯,畫以鹿豕。

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畫室署長一人,四百石,黃綬。

《韻補》叶胡對切,音惠。《秦瑯琊刻石》方伯分職,諸治經易。舉錯必當,莫不如畫。易音異。

【工】

工【寅集中】【工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公。《說文》巧飾也,象人有䂓榘也。《廣韻》巧也。《玉篇》善其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工祝致告。《傳》善其事曰工。《疏》工者巧於所能。

《玉篇》官也。《書·堯典》允釐百工。

共工,官名。《書·堯典》共工方鳩僝功。

《韻會》匠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,金工,石工,木工,獸工,草工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審曲面埶,以飭五材,以辨民器,謂之百工。

《正韻》事任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無曠庶官,天工人其代之。《集傳》庶官所治,無非天事。

射工,蟲名。《博物志》射工蟲口中有弩形,氣射人影,隨所著處發瘡。

通作功。《魏志·管輅傳註》輅弟辰曰:與輅辨人物,析臧否,說近義,彈曲直,拙而不功也。

【犹】

犹【巳集下】【犬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集韻》尤救切,音宥。獸名。(猶)《唐韻》以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夷周切,。《爾雅·釋獸》猶如麂,善登木。《註》健上樹。《禮·曲禮》所以使民決嫌疑,定猶與也。《疏》猶與,二獸,皆進退多疑。人多疑惑者似之,故謂之猶與。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擊其猶猶,凌其與與。

《說文》隴西謂犬子爲猶。

《廣韻》似也。《詩·召南》寔命不猶。《傳》猶,若也。

《小雅》淑人君子,其德不猶。《禮·喪服》兄弟之子猶子也。

《集韻》可止之辭也。《詩·魏風》上愼旃哉,猶來無止。《傳》猶,可也。

本作猷。《詩·小雅》克壯其猶。《傳》猶,道也。《箋》猶,謀也,兵謀也。《疏》能光大其運謀之道。《又》謀猶回遹。《箋》謀爲政之道。

《大雅》王猶允塞。《箋》猶,謀也。

《廣韻》尚也。《禮·檀弓》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。

《詩·周頌》嶞山喬嶽,允猶翕河。《箋》猶,圖也。小山及高嶽,皆信按山川之圖而次序祭之。

夷猶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蓋猶猶爾。《註》疾舒之中。《楚辭·九歌》君不行兮夷猶。

《管子·地員篇》下土曰五猶。五猶之狀如糞。

《前漢·地理志》厹猶縣,屬臨淮郡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宋猶道明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餘招切,音遙。《集韻》本作䚻。徒歌也。或作謠。

與搖通。《禮·檀弓》咏斯猶,猶斯舞。《註》猶當爲搖,謂身動搖也。秦人猶搖聲相近。《釋文》猶依註作搖,音遙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居祐切,音究。《爾雅·釋獸音義》弋又反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救切,音柚。《爾雅·釋獸音義》羊救反。

叶余久切,音酉。《詩·小雅》式相好矣,無相猶矣。好叶許厚反。(猶)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诛】

誅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陟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追輸切,法志》征暴誅悖,治之威也。《莊子·庚桑楚》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,人得而誅之,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,鬼得而誅之。

《釋名》罪及餘人曰誅。誅,株也。如株木根,枝葉盡落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》軍旅修火禁,邦若屋誅,則爲明竁焉。《註》鄭司農云:屋誅,謂夷三族。

《易·雜卦》明夷誅也。《註》誅,傷也。

《晉語》小國敖,大國襲焉,曰誅。

《玉篇》罰也。《禮·曲禮》以足蹙路馬芻有誅,齒路馬有誅。《註》誅,罰也。

《類篇》責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誅求無時。《註》誅,責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誅以馭其過。《疏》人有過失,非故爲之者,則以言語責讓之。

翦除也。《晉語》故以惠誅怨。《註》誅,除也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誅鋤草茅,以力耕乎。《杜甫·岳麓山道林二寺詩》傍此煙霞茅可誅。《正字通》翦茅爲屋。借用誅字。

叶之由切,音周。《華覈·自責文》不敢違敕,懼速罪誅,冒承詔命,魂逝形留。

叶株遇切,株去聲。《蔡邕·釋誨》下獲熏胥之辜,高受滅家之誅,前車已覆,襲軌而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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