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ī,zhì][shì][màn][láng,làng][zhái]
平仄:平仄仄平平
知是漫郎宅,舟中闻寺钟。
小溪通正港,高石叠群峰。
绿木成春荫,荒台见古踪。
唐碑三十本,独免野苔封。
【漫郎】1.指唐朝元结。 2.借指放浪形骸不守世俗检束的文人。
【知】
知【午集中】【矢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
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
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
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
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註》匹也。
又《廣韻》欲也。《禮·樂記》好惡無節於內,知誘於外。
又猶記憶也。《論語》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
又猶主也。《易·繫辭》乾知大始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公孫揮曰:子產其將知政矣。《魏了翁·讀書雜抄》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愈也。南楚病愈者,或謂之知。《黃帝素問》二刺則知。《註》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。
又藥名。《日華志》預知子,取綴衣領上,遇有蠱毒,則聞其有聲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徒敗于且知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知義切。《正韻》知意切。與智同。《易·臨卦》知臨大君之宜。《荀子·修身篇》是是非非謂之知。
又姓。《左傳》晉有知季,卽荀首也。別食知邑,又爲知氏。
又《諡法》官人應實曰知。
【是】
是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
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
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
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
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《蔡邕·釋誨》予惟悼哉,害其若是。天高地厚,跼而蹐之。
【漫】
漫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半切,音縵。大水也。一曰水浸淫敗物。《揚子·方言》溼敝爲漫。
又水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成臯有漫水。
又㵎名。《水經注》橐水,出橐山,北流出谷,謂之漫㵎。
又漫漫,長遠貌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廓廣庭之漫漫。
又雲色也。《尚書·大傳》卿雲爛兮,禮漫漫兮。
又徧也。《公羊傳·宣三年》郊牛死,不言其所食,漫也。《註》徧食牛身。
又放也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漫羨而無所歸心。
又汗漫,渺茫貌。《關尹子·九藥篇》勿以汗漫曰道之廣。
又澶漫,猶縱逸也。《莊子·馬蹄篇》澶漫爲樂。
又川原之形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澶漫靡迤。
又爛漫,分散之形。《王延壽·魯靈光殿賦》流離爛漫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漢漫,懣也。朝鮮洌水之閒煩懣謂之漢漫。
又與墁同。塗也。《莊子·徐無鬼》郢人堊漫其鼻端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謨官切,音瞞。水大貌。
又《博雅》漫漫,平也。
又漫漫,路長貌。與曼通。
又《集韻》莫晏切,音謾。與慢同。惰也。亦作僈。
又《韻補》叶民堅切,音眠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歷夏日兮苦長,涉秋夜兮漫漫。微霜隕兮集庭,燕雀飛兮我前。
又叶眼見切,音面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仰矯首以高視兮,目瞑眴而無見。正瀏濫以弘惝兮,指東西之漫漫。
【郎】
郞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魯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盧當切,音廊。《說文》魯亭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費伯帥師城郞。《註》魯地。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郁郞亭。
又夜郞,地名。屬牂牁郡。
又官名。《韻會》秦初置郞中令,其屬官有三署郞。漢官尚書郞。初,三署郞旣選入臺,稱郞中,歲滿,稱侍郞。隋文帝諱中字,惟置侍郞。煬帝置六侍郞,其諸曹直曰郞,除侍字。
又員外郞,亦隋置。
又男子之稱。《唐書·房齡傳》高孝基曰:僕閱人多矣,無如此郞者。
又婦謂夫爲郞。《晉書·列女傳》謝道韞曰:天壤之閒,乃有王郞。
又僕稱主亦曰郞。《唐書·宋璟傳》鄭善果曰:中丞奈何卿五郞。璟曰:君非其家奴,何郞之云。
又《正韻》與廊通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陛下今累郞臺,恐其不高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魯懿公孫費伯城郞居之,因氏。
又漢有郞顗。
【宅】
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