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君】
君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音軍。《說文》尊也。从尹,發號,故从口。《白虎通》君者,羣也,羣下歸心也。《易·師卦》大君有命。《書·大禹謨》皇天眷命,奄有四海,爲天下君。
又凡有地者,皆曰君。《儀禮·子夏傳》君,至尊也。《註》天子,諸侯,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。《晉語》三世仕家君之。
又夫人亦稱君。《詩·鄘風》我以爲君。《傳》君國小君。《箋》夫人對君稱小君。《論語》邦君之妻,邦人稱之曰君夫人。稱諸異邦曰寡小君,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。
又子稱父母曰君。《易·家人》家人有嚴君焉,父母之謂也。
又子孫稱先世皆曰君。《孔安國·尚書序》先君孔子,生于周末。
又兄稱弟曰君。《杜牧·爲弟墓誌》君諱顗。
又妾稱夫曰君。《禮·內則》君已食徹焉。《註》此謂士大夫之妾也。《儀禮·喪服》妾謂君。《註》妾謂夫爲君者,不得體之,加尊之也,雖士亦然。《疏》以妻得體之,得名爲夫,妾雖接見於夫,不得體敵,故加尊之,而名夫爲君。
又婦稱夫亦曰君。《古樂府》十七爲君婦。
又夫稱婦曰細君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歸遺細君,又何仁也。
又上稱下亦曰君。《史記·申屠嘉傳》上曰:君勿言吾私之。
又封號曰君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秦封之於商十五邑,號爲商君。
又婦人封號亦曰君。《史記·外戚世家》尊皇太后母臧兒爲平原君。
又彼此通稱亦曰君。《史記·司馬穰苴傳》百姓之命,皆懸於君。君謂莊賈也。
又《張儀傳》舍人曰:臣非知君,知君乃蘇君。
又隱士就聘者曰徵君。《後漢·逸民韓康傳》亭長以韓徵君當至。
又持節出使者曰使君。《後漢·恂傳》非敢脅使君。
又《諡法》慶賞威曰君,從之成羣曰君。
又君子,成德之稱。《易·乾卦》君子,終曰乾乾。《論語》不亦君子乎。《註》君子,成德之名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君助。
又叶姑員切,音涓。《劉向·烈女傳》引過推讓,宣王悟焉。夙夜崇道,爲中興君。
【曾】
曾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昨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徂稜切,,古文窻字。下从曰,上从八,象氣之分散也。經典相承,隷省作曾。《詩·大雅》曾莫惠我師。《論語》曾是以爲孝乎。《孟子》爾何曾比予於是。
又《廣韻》經也。《增韻》嘗也。《韻會》乃也,則也。
又與層通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登閬風之曾城兮。《文選》作層城。
又《廣韻》作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咨騰切,音增。《書·武成》惟有道曾孫周王發。《爾雅·釋親》王父之考爲曾祖,孫之子爲曾孫。《註》曾,猶重也。
又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。《註》曾臣,猶末臣。《疏》曾祖曾孫者,曾爲重義。諸侯之於天子,無所可重。曾臣猶末臣,謙之意耳。
又《楚辭·九歌》翾飛兮翠曾。《註》曾,舉也。
又與橧同。《禮·禮運》夏則居橧巢。《釋文》橧,本又作曾。
又與增同。《孟子》曾益其所不能。《孫奭·音義》曾當讀作增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曾氏出於鄫,姒姓,莒滅鄫,子孫在魯者別爲曾氏。《孫奕·示兒編》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,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。然經史無音,止當音增。《韻會》今詳曾字有音者,合從本音。餘無音者從層音,亦通。
【学】
學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胡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轄覺切,音鷽。《說文》覺悟也,本作斆,篆作學。《增韻》受敎傳業曰學。朱子曰:學之爲言效也。《詩·周頌》日就月將,學有緝熙于光明。《書·說命》王人求多聞,時惟建事。學于古訓,乃有獲。《禮·學記》君子之於學也,藏焉,修焉,息焉,游焉,夫然故安其學而親其師,樂其友而信其道。
又學校,庠序總名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命之敎,然後爲學。小學在公宮南之左,大學在郊,天子曰辟雍,諸侯曰頖宮。
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又叶許旣切,音戲。《前漢·匡張孔馬敘傳》樂安裒裒,古之文學。叶下司,司音細。
又叶後敎切,音效。《傅毅·廸志詩》訓我嘉務,惠我博學。叶上誥。《正字通》與斆別。○按《書·說命》惟斆學半。學與斆別。諸家泥經傳,斆或作學,合學斆爲一,非。今斆音效,而學校字但作學,互詳攴部斆字註。
【仙】
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相然切《正韻》蘇前切,音先。《釋名》老而不死曰仙。仙,遷也。遷入山也。《揚雄曰》聖人不師仙。
又胎仙,鶴也。《黃庭經》琴心三疊舞胎仙。
又輕舉貌。《杜甫詩》行遲更覺仙。
又仙居,仙遊,俱縣名。
又仙霞,嶺名。
又姓。宋仙源明,明仙時忠,仙克謹。亦作僲。
【炼】
煉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郞甸切,音練。《說文》鑠治金也。《王充·論衡》女媧氏銷煉五色石。以補蒼天。《玉篇》今亦作鍊。
又《集韻》郞旰切,音。本作爤。或作爛燗。詳爛字註。
【骨】
骨【亥集上】【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古忽切《集韻》吉忽切,音汨。《說文》肉之覈也。《釋名》骨,滑也。骨堅而滑也。《靈樞經》腎主骨,張筋化髓榦,以立身。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》以酸養骨。《註》酸木味,木根立地中似骨。《疏》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精神者,天之分。骨骸者,地之分。屬天,淸而散。屬地,濁而聚。
又牲骨。《禮·祭統》凡爲俎者,以骨爲主。《儀禮·鄕射禮註》以骨名肉,骨貴也。
又姓。《隋書·骨儀傳》骨儀,京兆長安人。
又《唐書·東夷傳》新羅,其族名第一骨,第二骨,以自別。
又苦骨,苦參別名。
又多骨,白荳別名。見《本草綱目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