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应阴骘与

出自:唐代·贾岛《送雍陶及第归成都宁亲》

拼音:[bàn][yīng,yìng][yīn][zhì][yǔ,yù,yú]

平仄:仄平平仄平

不唯诗著籍,兼又赋知名。议论于题称,春秋对问精。
半应阴骘与,全赖有司平。归去峰峦众,别来松桂生。
涨江流水品,当道白云坑。勿以攻文捷,而将学剑轻。
制衣新濯锦,开酝旧烧罂。同日升科士,谁同膝下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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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阴骘】即“阴德”:积阴骘|暗中捉弄人是伤阴骘的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半】

半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博漫切,般去聲。《說文》物中分也。从八从牛。牛爲物大,可以分也。《易·繫辭》思過半矣。《禮·學記》不善學者,師勤而功半。《韓非子·內儲篇》疑也者,以爲可者半,不可者半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大片也。《前漢·李陵傳》令軍士人持二升糒,一半冰。《註》師古曰:半,讀曰判。判,大片也。

《韻補》叶眠切,音鞭。《道藏謌》遊雲落太陽,颰景凌三天。千秋似淸旦,萬歲猶日半。

【应】

應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,今作應。

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

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

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

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

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

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笙師應樂註》應長六尺五寸,象柷,有椎連底,左右相擊,以應柷也。《樂書》應樂,猶鷹之應物,其獲也小,故小鼓小舂謂之應,所以應大也。小鼙曰應鼓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師》擊應鼓。《註》鼙也。

天子之門曰應門。《詩·大雅》廼立應門。《註》正門也。

州名。鴈門地,唐置應州。

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易·蒙卦》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《陸賈新語》事以類相從,聲以音相應。◎按應字,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。《正字通》止作去聲,誤。

【阴】

阴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
與隂同。見《字彙補》,以定晏陰之所成。

《周禮·天官·內宰》以陰禮敎六宮。《註》陰禮,婦人之禮。

《內小臣》掌王之陰事陰令。

《地官·大司徒》以陰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《註》陰禮,謂男女之禮。

陰晴。《詩·邶風》曀曀其陰。《又》以陰以雨。

《說文》山之北也。《書·禹貢》南至于華陰。

《說文》水之南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河東郡汾陰縣。《註》介山在南。

《玉篇》影也。《晉書·陶侃傳》大禹惜寸陰,吾輩當惜分陰。

《正字通》陰八字。

《前漢·郊祀歌》靈之至,慶陰陰。《註》師古曰:言垂陰覆徧於下。

《玉篇》默也。《戰國策》齊秦之交陰合。

《詩·秦風》陰靷鋈續。《傳》陰,揜軓也。《釋名》陰,蔭也。橫側車前,以陰笒也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襄九年》濟于陰阪侵鄭。

《昭十九年》楚工尹赤遷陰于下陰。

《二十二年》帥師軍于陰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陰縣。《註》卽左傳下陰也。

漢有兩陰山縣。《地理志》西河郡陰山,又桂陽郡陰山。

山名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自楡中河以東,屬之陰山。《註》徐廣曰:在五原之北。

姓。《廣韻》管修自齊適楚,爲陰大夫,其後氏焉。○按史記褚少孫龜筴傳:陰兢活之,與之俱亡。索隱曰:陰,姓。兢,名也。是商時卽有陰姓矣。

左傳僖十五年:晉陰飴甥會秦伯,盟于王城。註:飴甥,食邑于陰。戰國策有陰、陰姬,疑卽出於此。

昭二十四年,陰不佞,以溫人南侵。疑陰亦姓也。

《正字通》男子勢曰陰。《史記·呂不韋傳》私求大陰人嫪毐爲舍人。

《逸周書》墠上張赤帟陰羽。《註》陰,鶴也。《玉篇》今作隂。《五音集韻》俗作。

《集韻》烏含切,音菴。本作闇,治喪廬也。《論語》高宗諒陰,三年不言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禁切,音蔭。《集韻》瘞藏也。《禮·祭義》骨肉斃于下,陰爲野土。《註》陰,讀爲依廕之廕。

《詩·大雅》旣之陰女,反予來赫。《箋》覆陰也。《韻會小補》蔭,通作陰。

《正字通》音飮。古醫方有淡陰之疾,俗作淡飮。

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詩·豳風》二之日鑿冰沖沖,三之日納于凌陰。《箋》凌陰,冰室。《揚子·太經》日飛懸陰,萬物融融。

叶於虔切,音煙。《黃庭經》上有䰟靈下關元,左爲少陽右太陰。

《韻會小補》本作殷。淺黑色也。亦作陰。《詩·小雅·我馬維駰傳》陰白雜毛曰駰。陰,淺黑色也。(陰)

【骘】

騭【亥集上】【馬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職日切,音質。《玉篇》牡馬也。《爾雅·釋畜》牡曰騭。

《六書統》乗馬登山也。从陟。陟,登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騭,陞也。《註》方言曰:魯衞之閒曰。

定也。《書·洪範》惟天隂騭下民。《傳》定也。《釋文》騭,之逸反。馬云升也。升猶舉也,舉猶生也。《正義》傳以騭卽質也。質訓爲成,成亦定義,故爲定也。

《集韻》竹力切,音陟。義同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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