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yīng,yìng][xiào][bù,fǒu][zāi][huā]
平仄:平仄仄平平
遍陇敷青绿,桑麻共几家。
满城罗绮子,应笑不栽花。
出自:宋代·张尧同《嘉禾百咏·白苧桥》
【栽花】1.晋潘岳任河阳县令时,在县中满栽桃李,传为美谈。后因以"栽花"称扬县令。 2.指种痘。参见"栽花先生"。
【应】
應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,今作應。
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
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
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
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
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
又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笙師應樂註》應長六尺五寸,象柷,有椎連底,左右相擊,以應柷也。《樂書》應樂,猶鷹之應物,其獲也小,故小鼓小舂謂之應,所以應大也。小鼙曰應鼓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師》擊應鼓。《註》鼙也。
又天子之門曰應門。《詩·大雅》廼立應門。《註》正門也。
又州名。鴈門地,唐置應州。
又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易·蒙卦》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《陸賈新語》事以類相從,聲以音相應。◎按應字,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。《正字通》止作去聲,誤。
【笑】
笑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咲音肖。《廣韻》欣也,喜也。《增韻》喜而解顏啓齒也。
又嗤也,哂也。《易·萃卦》一握爲笑。《詩·邶風》顧我則笑。《毛傳》侮之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母有疾,笑不至矧。《註》齒本曰矧,大笑則見。《左傳·哀二十年》吳王曰:溺人必笑。《論語》夫子莞爾而笑。《註》小笑貌。
又獸名。《廣東新語》人熊,一名山笑。
又《韻補》思邀切。《詩·大雅》勿以爲笑,叶上囂、下蕘。《淮南子·汜論訓》不殺黃口,不獲二毛,于古爲義,于今爲笑。《古逸詩·趙童謠》趙爲號,秦爲笑。以爲不信,視地上生毛。
又入宥韻,音秀。《江總詩》玉臉含啼還自笑,若使琴心一曲奏。或作咲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樵夫咲之。亦省作关。《前漢·薛宣傳》一关相樂。
【不】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又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又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又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又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又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又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【栽】
栽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祖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將來切,,草木之殖曰栽。《中庸》栽者培之。
又穉曰栽,長曰樹。《廣韻》種也。
又《博雅》栽閣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昨代切《正韻》作代切,音再。《說文》築牆長板。《左傳·桓五年》水昏正而栽。《註》設築板。俗作㘽,非。
【花】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又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