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斗】
斗【卯集下】【斗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當口切,音陡。《說文》大升也。《羣經音辨》升十之也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平斗斛度量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斗者,聚升之量也。
又宿名。《春秋·運斗樞》第一至第四爲魁,第五至第七爲杓,合爲斗。居隂播陽,故稱北斗。《易·豐卦》日中見斗。《疏》日中盛明之時,而斗星顯見。《詩·小雅》維北有斗。《疏》維此天上,其北則有斗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北斗七星,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。《又》衡殷南斗。《註》南斗六星爲天廟,丞相大宰之位。
又酒器。《詩·大雅》酌以大斗。《疏》大斗長三尺,謂其柄也。蓋從大器挹之於樽,用此勺耳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目眙不禁,飮可七八斗。
又吳中市魚亦以斗計。《松陵倡和詩》一斗霜鱗換濁醪。
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作威斗,長二尺五寸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序官掌染革註》染革藍蒨象斗之屬。《疏》象斗,染黑。
又《尚書序》皆科斗文字。《疏》科斗,蟲名。蝦蟆子也。書形似之。
又《史記·封禪書》成山斗入海。《註》謂斗絕曲入海也。
又《韓愈·答張十一詩》斗覺霜毛一半加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主。枓,或省作斗。勺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鬯人》大喪之大渳設斗。《註》所以沃尸也。《釋文》斗依注,音主。
【柄】
柄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陂病切,兵去聲。一作棅。《說文》柯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秦無盧。《註》戈戟柄。
又爵豆之屬亦有柄。《禮·祭統》尸酢夫人執柄。《管子·弟子職》進柄尺。
又本也。《易·下繫》坤爲地爲柄。
又權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旣有利權,又執民柄。
又《韓非子·二柄篇》二柄德也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柄山,其上多玉。
又通枋。詳枋字註。
又通秉。斗柄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作斗秉。
又《集韻》補永切,音丙。持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古音》必漾切。義同。
【指】
指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音旨。《說文》手指也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指。《疏》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子公之食指動。《疏》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
又《定十四年》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《註》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
又《廣韻》斥也。《易·繫辭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疏》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
又示也。《禮·玉藻》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·蕭何傳》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《註》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
又《增韻》指麾也。《禮·曲禮》六十曰耆指使。《註》指事使人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頤指如意。《註》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
又直指,官名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
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《書·盤庚》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《前漢·孔光傳》不希指苟合。《註》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
又歸趣也。《孟子》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《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》文約指明。《註》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
又美也。《荀子·大略篇》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《集韻》或从月作脂。
【所】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又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又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