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圃岂尝分彼此

出自:宋代·邓肃《花石诗十一章》

拼音:[yī][pǔ][qǐ,kǎi][cháng][fēn,fèn][bǐ][cǐ]

平仄:平仄仄平平仄仄

恭惟圣德高舜禹,一圃岂尝分彼此
世人用管妄窥天,水陆驱驰烦赤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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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彼此】1.那个和这个;双方:不分~ㄧ~互助。 2.客套话,表示大家一样(常叠用做答话):‘您辛苦啦!’‘~~!’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一】

一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1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

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

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

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萬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。

均也。《唐書·薛平傳》兵鎧完礪,徭賦均一。

誠也。《中庸》所以行之者,一也。

正一。《唐書·司馬承楨傳》得陶隱居正一法,逮四世矣。

一一。《韓非子·內儲篇》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。宣王悅之,廩食以數百人。湣王立,好一一聽之,處士逃。《韓愈詩》一一欲誰憐。《蘇軾詩》好語似珠穿一一。

《星經》天一星,在紫微宮門外。太一星,在天一南半度。

太一,山名,卽終南山。一名太乙。

三一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以太牢祀三一。《註》天一,地一,泰一。泰一者,天地未分元氣也。

尺一,詔版也。《後漢·蕃傳》尺一選舉。《註》版長尺一,以寫詔書。

百一,詩篇名,魏應璩著。

姓,明一炫宗。

三字姓。北魏有一那婁氏,後改婁氏。

一二三作壹貳叄。《大學》壹是皆以修身爲本。《史記·禮書》總一海內。《前漢·霍光傳》作總壹。《六書故》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,用壹貳叄以防姦易。

《韻補》叶於利切,音懿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藿蒳豆蔲,薑彙非一。江蘺之屬,海苔之類。

叶弦雞切,音兮。《參同契》白者金精,黑者水基。水者道樞,其數名一。

【圃】

圃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博古切《集韻》彼五切,音補。《說文》種菜曰圃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九職,二曰園圃,毓草木。《註》樹果蓏曰圃,園其樊也。

《地官·場人》掌國之場圃,而樹之果蓏珍異之物,以時斂而藏之。《疏》場圃連言同地耳。春夏爲圃,秋冬爲場也。

《地官·閭師》任圃,以樹事責草木。《註》任,使也。園圃毓草木,故還使貢草木也。

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河南曰豫州,其澤藪曰圃田。《註》圃田在中牟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中牟縣有圃田澤。○按圃田,卽詩所謂甫草是也,在周東都畿內,後爲鄭地。

藉圃,蒲圃,地名。《左傳·哀十七年》衞侯爲虎,幄于藉圃。

《襄四年》季孫樹六檟于蒲圃東門之外。

《何晏·景福殿賦》建以永寧安昌臨圃。《註》皆殿名也。

縣圃,山名。《楚辭·天問》崑崙縣圃,其尻安在。

《揚雄·甘泉賦》配帝居之縣圃兮,象太乙之威神。《註》縣圃在崑崙山,天帝所居。亦作圃之前,猶驂八駿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。

【岂】

豈【酉集中】【豆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袪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去幾切,音䔇。《說文》還師振旅樂也。

欲也,登也。《徐曰》今借此爲語詞。《玉篇》安也,焉也。《廣韻》曾也。《增韻》非然之辭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怨豈在明。《詩·召南》豈不夙夜。《傳》豈不,言有是也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通。軍勝之樂也。

樂也,和也。○按經傳凱歌、凱風、愷悌、樂愷皆借豈。古凱、愷、豈音義通,今分爲二。《字彙》〈山下一〉从耑省。〈口下丷一〉从豆省。俗作山頭,非。《同文舉要》豈同剴,亦非。

【尝】

嘗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常。《說文》口味之也。从旨,尙聲。《詩·小雅》嘗其旨否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百鬼迪嘗。《註》師古曰:嘗謂歆饗也。

《廣韻》試也。《戰國策》疑則少嘗之。《史記·越世家》請試嘗之。

《張耳餘傳》先嘗秦軍。

《廣韻》曾也。《論語》嘗從事於斯矣。

《玉篇》祭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秋祭曰嘗。《註》嘗新穀。《詩·小雅》禴祠烝嘗。

《廣韻》姓也。《風俗通》孟嘗君之後。《玉篇》同甞。《集韻》或作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彼】

彼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補委切《集韻》補靡切,上聲。《說文》往有所加也。《玉篇》對此之稱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月而微,此日而微。《禮·檀弓》爾之愛我也,不如彼。

外之之詞。《論語》彼哉彼哉。《疏》言如彼人哉無足稱也。

《廣韻》也,邐也。

【此】

此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

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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