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fēn][fāng][zhōng][yǒu,yòu][fēn,fèn]
平仄:平平平仄平
为问幽兰桂,空山复若何。芬芳终有分,采折更谁过。
望在轩阶近,恩沾雨露多。移居傥得地,长愿接琼柯。
【芬芳】香;香气:~的花朵ㄧ气味~ㄧ空气里弥漫着桂花的~。
【有分】1.有分器。谓诸侯分有天子藏于宗庙的宝器。 2.有分别﹐有区别。
【芬】
芬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撫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敷文切,音紛。草初生,香分布也。
又《博雅》芬芬,香也。《詩·小雅》苾芬孝祀。《大雅》燔炙芬芬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和也。
又《汲冢周書》汝無泯泯芬芬,厚顏忍醜。《註》泯芬,亂也。
又《管子·地員篇》芬然若灰。《註》芬然,壤起貌。
又《前漢·禮樂志》芬哉茫茫。《師古註》芬謂衆多。
又《博雅》毛草也。
又姓。《戰國策》晉有大夫芬質。
又《韻補》孚焉切。《楊芳·合歡詩》爰有承露枝,紫榮合素芬。扶疎垂淸藻,布翹芳且鮮。《說文》本作㞣。或从艸。《六書略》又作。
又。
【芳】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【终】
終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螽。《說文》絿絲也。
又《玉篇》極也,窮也。《集韻》一曰盡也。《易·繫辭》《易》之爲書也,原始要終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愼厥終,惟其始。《詩·大雅》高朗令終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
又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先王之正,時也。履端于始,舉正于中,歸餘于終。《疏》歸其餘,分置于終末。言於終末乃置閏也。
又《左傳·襄九年》十二年矣,是謂一終,一星終也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月在壬曰終。
又《前漢·法志》地方一里爲井,井十爲通,通十爲成,成方十里,成十爲終。
又姓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殷民七族,有終葵氏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秦之先爲嬴姓,其後分封,以國爲姓,有終黎氏。《前漢·終軍傳》終軍,字子雲,濟南人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諸仍切。《周易·坤·文言》以終叶成。
又《韻補》叶諸良切。《陳琳·迷迭香賦》竭歡慶於夙夜兮,雖幽翳而彌彰。事罔隆而不殺兮,亦無始而不終。
【有】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又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