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湘七泽枉帆过

出自:明代·郭武《夜泊湘陵县逢袁公礼戍贵州》

拼音:[sān][xiāng][qī][zé,shì][wǎng][fān][guò,guō]

平仄:平平平平仄平平

青山如龙渡江去,江上波涛湿烟树。
三湘七泽枉帆过,水绿摐香是何处。
清波渺渺愁予心,寒猿故故啼枫林。
谁将横笛叫清夜,一曲《武溪》深复深。
怜君远戍乌蛮客,把酒灯前话离别。
相逢何必旧相知,惆怅回船江月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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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三湘】1.湖南湘乡﹑湘潭﹑湘阴(或湘源),合称三湘。见《太平寰宇记.江南西道十四.全州》。但古人诗文中的三湘,多泛指湘江流域及洞庭湖地区。 2.指沅湘﹑潇湘﹑资湘。 3.指湖南。
【七泽】相传古时楚有七处沼泽。后以"七泽"泛称楚地诸湖泊。
【枉帆】谓船绕道而行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三】
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
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
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
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
姓。明三成志。

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
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
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
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
【湘】

湘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零陵陽海山,北入江。

山名。《史記·黃帝本紀》黃帝南至于江,登熊湘。

地名。《廣輿記》長沙府吳晉曰湘州。

湖名。《廣輿記》在紹興府蕭山縣。

烹也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湘之,維錡及釜。

《集韻》思莊切,音霜。義同。

【七】

七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親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戚悉切,音桼。少陽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正也,从一,微隂从中衺出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註》七政,日月五星也。《詩·唐風》豈曰無衣七兮。《註》侯伯七命,車服皆以七爲節。

詞家以七名篇,雖八首,問對凡七。七者,問對之別名,始枚乗七發,後傅毅七激,崔駰七依,曹植七啓,張協七命,繼之凡十餘家。

三七,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言葉左三右四,故名。一說本名山桼。

姓。明七希賢。

人名。《續仙傳》殷七七,名文祥。《蘇軾詩》安得道人殷七七,不論時節遣花開。《正字通》或通作㭍桼漆。柒。

【泽】

澤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〔古文〕㚖《唐韻》丈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宅。《周語》澤,水之鐘也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水草交厝,名之爲澤。澤者,言其潤澤萬物,以阜民用也。

光潤也。《禮·少儀》澤劒首。

雨澤。《易·夬卦》澤上于天。

德澤。《書·畢命》澤潤生民。

洗濯曰澤。《禮·曲禮》共飯不澤手。《疏》以手宜潔淨,不得臨食始捼莎也。

褻衣曰澤。《詩·秦風》與子同澤。《箋》袴也。

香澤。《梁文帝樂府》八月香油好煎澤。

澤宮。《禮·射儀》必先習射于澤。澤者,所以擇士也。

州名。《韻會》秦上黨郡,隋爲澤州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施隻切,音適。與釋同。《詩·周頌》其耕澤澤。《疏》釋釋然土皆解散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達各切,音鐸。格澤,星名,音鶴鐸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格澤,星如炎火之狀。

《集韻》夷益切,音繹。與醳同。《禮·郊特牲》舊澤之酒。《註》澤,讀爲醳。

【枉】

枉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汪上聲。《說文》衺曲也。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木熙者舉梧檟,據句枉。

人之不直者,亦謂之枉。《論語》舉直錯諸枉。

屈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秋,命有司申嚴百,毋或枉橈。

冤也。《唐書·高仙芝傳》軍中皆呼枉。

枉駕。《戰國策》聶政曰: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。

枉矢,有三義:一《周禮·夏官·司弓矢》枉矢利火射。註今之飛矛是也。或謂之兵矢。一《禮·投壺》主人謂曰:某有枉矢哨壺,請以樂賓。《註》謙言不直之矢也。一星名。《考異郵》枉矢,狀如流星,蛇行有尾。

《類篇》巨王切。汲具。

【帆】

帆【寅集中】【巾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符炎切,音凡。《集韻》舟上幔以帆風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張雲帆施蜺幬。

石帆,草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石帆水松。《註》劉逵曰:石帆生海嶼石上,草類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。亦作颿。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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