杖藜能过我

出自:宋代·赵蕃《简徐季益二首》

拼音:[zhàng][lí][néng,nài][guò,guō][wǒ]

平仄:仄平平平仄

野寺钟鸣后,溪桥雨合时。
杖藜能过我,酌酒更论诗。
意作匆匆别,仍愆得得期。
近知疎问讯,不那费怀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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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杖藜】1.谓拄着手杖行走。藜,野生植物,茎坚韧,可为杖。 2.藜杖;拐杖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杖】

杖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音杖。《說文》所以扶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

《王制》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

《禮·喪服小記》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

木梃也。《家語》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

《方言》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《呂覽·貴已篇》操杖以戰。

《爾雅·釋草》蒤,虎杖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亮切,丈去聲。持也。與仗同。《書·牧誓》王左杖黃鉞。

憑倚也。《左傳·襄八年》杖信以待晉。

【藜】

藜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5画

《唐韻》郞奚切,音犂。蒿類。《禮·月令》藜莠蓬蒿興。《前漢·司馬遷傳》墨者,糲粱之食,藜藿之羹。《註》藜草似蓬。《爾雅翼》藜,莖葉似王芻,兗州蒸爲茹,又可爲杖。《晉書·山濤傳》文帝以濤母老,贈藜杖一枝。

《揚雄·甘泉賦》配藜四施。《註》配藜,披離也。

懸藜,玉名。《史記·范睢傳》梁有懸藜。

【能】

能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奴登切,音儜。《說文》熊屬,足似鹿。能獸堅中,故稱。賢能而疆壯者稱能傑也。《徐曰》堅中,骨節實也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增韻》勝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

《正字通》順習也。《詩·大雅》柔遠能邇。

《廣韻》奴來切《正韻》囊來切,音㾍。三足龞。《爾雅·釋魚》龞三足,能。《註》山海經,從山多三足龞,今陽羨縣君山池亦有之。

與台通。三能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魁下六星,兩兩相比,名曰三能。《註》作三台。

《正字通》乃帶切,音柰。姓也。唐能延壽,能元皓,宋能迪。

與耐通。《前漢·晁錯傳》胡貊之人性能寒,揚粵之人性能暑。《註》能,讀曰耐。

《韻補》叶音尼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紛吾旣有此內美兮,又重之以修能。叶下佩,佩音皮。

叶音寧。《詩·小雅》各奏爾能。叶上湛,湛音沈。

叶音袽。《柳宗元·佩韋賦》歷九折而直犇兮,固摧轅而失途。遵大路而曲轍兮,又求達而不能。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【我】

我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

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

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

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

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

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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