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藜】
藜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5画
《唐韻》郞奚切,音犂。蒿類。《禮·月令》藜莠蓬蒿興。《前漢·司馬遷傳》墨者,糲粱之食,藜藿之羹。《註》藜草似蓬。《爾雅翼》藜,莖葉似王芻,兗州蒸爲茹,又可爲杖。《晉書·山濤傳》文帝以濤母老,贈藜杖一枝。
又《揚雄·甘泉賦》配藜四施。《註》配藜,披離也。
又懸藜,玉名。《史記·范睢傳》梁有懸藜。
【羹】
羹【未集中】【羊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古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行切,。五味和羹也。小篆从羔从美。《爾雅·釋器》肉謂之羹。《註》肉臛也。《疏》肉之所作臛名羹。《書·說命》若作和羹,爾惟鹽梅。《傳》鹽咸梅醋,羹須咸醋以和之。《禮·樂記》大羹不和。《註》大羹,肉湇,不調以鹽菜。
又《云仙雜記》史鳳,宣城妓也。待客有差等,最下者不相見,以閉門羹待之。
又《集韻》何庚切,音行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盧當切,音郞。《韻補》左氏傳,陳蔡不羹。《釋文》音郞。正義曰:古者羹臛之字亦爲郞,故魯頌、楚辭、急就章與楊房漿爲韻。近世獨以爲地名。宋玉招魂:肥牛之腱臑若芳,和酸若苦陳吳羹。◎按說文、小篆俱作羹。《正字通》止收羮,不收羹,則从俗字,而反失正字矣。今增入。羮,俗羹字。見未集。
【共】
共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渠用切,蛩去聲。《說文》同也。从廿卄。《徐曰》廿音入,二十共也,會意。《玉篇》同也,衆也。《廣韻》皆也。《增韻》合也,公也。《禮·王制》爵人于朝,與士共之。《史記·張釋之傳》法者,所與天下共也。
又《唐韻》九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容切,音恭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共惟秋法,五始之要。《註》服虔曰:共,敬也。師古曰:共,讀曰恭。
又姓。《氏族略》以國爲氏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大雅》侵阮徂共。《韻會》阮國之地,在河內共城。
又《集韻》古勇切《正韻》居竦切,恭上聲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垂作共工,利器用。《註》應劭曰:垂,臣名也。爲共工,理百工之事。共讀曰龔。
又向也。《論語》居其所而衆星共之。
又姓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太守共友。《註》師古曰:共友,太守姓名也。共讀曰龔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居用切,恭去聲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敢不共給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無共張繇役之勞。《註》師古曰:共音居用反,謂共具張設。
又《律歷志》共養三德爲善。◎按,共給,共養,有平、去二音,音別義同,故《正韻》東、送二韻共供兩存之。
又《正韻》忌遇切,音具。《周禮·天官·內饔》掌共羞修膴胖骨鱐,以待共膳。《註》掌共,共當爲具。
又《集韻》胡公切,音洪。共池,地名。《字彙》本作卄,象兩手合持之形。今作共。
【脱】
脫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活切,音奪。《說文》消肉臞也。《玉篇》肉去骨《韻會》一曰壤斷。《增韻》物自解也。《博雅》脫,離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肉曰脫之。《註》剝其皮也。《疏》治肉,除其筋膜,取好者。
又《韻會》免也。《前漢·高五王傳》自以爲不得脫長安。《註》脫,免也。
又略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凡禮始乎脫。《註》脫,猶疏略也。《後漢·向栩傳》及之官,時人謂其必當脫素從儉。《註》脫易素。
又《博雅》脫,遺也。《禮·冠義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註》遺,猶脫也。
又過去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老子曰:夫巧知神聖之人,吾自以爲脫焉。《註》脫,過去也。
又除也。《公羊傳·昭十九年》復加一飯,則脫然愈。《註》脫然,疾除貌。
又《韻會》誤也。
又或然之辭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倚商,活脫。《山海經》升山,其草多寇脫。《註》寇脫草生南方,高丈許,似荷葉,而莖中有瓤,正白。
又鳥名。《博雅》籠脫,鷂也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東七十里,曰脫扈之山。
又龍脫,地名。《史記·樊酈傳》戰龍脫。《註》在易州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他括切《韻會》他活切,音捝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欲雪切,音悅。蟲新出,皮悅好貌。司馬彪說。《莊子·至樂篇》蝴蝶,胥也。化而爲蟲,生於竈下,其狀若脫。《註》脫,新出皮也。
又《集韻》吐外切。與娧同。娧娧,舒遲貌。一曰喜也。《詩·召南》舒而脫脫兮。《禮·儒行·麤而翹之又不急爲也註》又必舒而脫脫焉。《釋文》脫,吐外反。
又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脫然而喜矣。《註》脫,舒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退。《孔稚圭·北山移文》若其亭亭物表,皎皎霞外,芥千金而不眄。屣萬乗其如脫。《註》脫,叶徒對反。
又叶音託。《蘇軾·范景仁銘》君實旣來,遁歸於洛。縶而維之,莫之勝脫。
【粟】
粟【未集上】【米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音涑。《說文》嘉穀實也。《韻會小補》粟爲陸種之首,米之有甲者。《書·禹貢》四百里粟。《周禮·地官》旅師掌聚野之耡粟、屋粟、閒粟。《註》耡粟,民相助作,一井之中所出,九夫之稅粟也。屋粟,民有田不耕,所罰三夫之稅粟。閒粟,閒民無職事者所出,一夫之征粟。《爾雅·釋草註》秫謂黏粟,與穀相似,米黏。北人用之釀酒,其莖稈似禾而粗大。
又地名。《穀梁傳·文十年》及蘇子盟于女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左馮翊屬縣粟邑。《註》莽曰粟城。《水經注》睢水,又東逕粟縣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居庸縣故城,魏上谷郡治,有粟水在焉。
又官名。《史記·孝景紀》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。
又國名。《北史·魏明帝紀》大延元年八月,粟特國遣使朝貢。
又姓。袁紹魏郡太守粟舉。
又沙謂之粟。《山海經》柜山有英水,中多丹粟。《註》細丹沙如粟也。
又《廣東新語》連山有八排猺,自稱猺丁,曰八百粟。
又叶思積切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月費俸錢,歲靡廩粟。子不知耕,婦不知織。本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