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知六贼不相亲

出自:宋代·释道真《偶因闲日家事无牵蒙王氏以呼招乃书题於窟记》

拼音:[biàn,pián][zhī,zhì][liù,lù][zéi][bù,fǒu][xiāng,xiàng][qīn,qìng]

平仄:平平仄平仄平平

谯国门传缙以绅,善男子即是帝王孙。
文商碑背题八字,武盛弓弦重六钧。
既出四门观生老,便知六贼不相亲
夜迶将心登峻岭,心定菩提转法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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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六贼】1.谓危害天下的六种恶人。 2.指北宋末之蔡京﹑朱勔﹑王黼﹑李彦﹑童贯﹑梁师成六人。他们结党营私﹐危害国家﹐被太学生陈东等斥为"六贼"。见《宋史·钦宗纪》。 3.佛教语。即色﹑声﹑香﹑味﹑触﹑法六尘。谓此六尘能以眼﹑耳等六根为媒介﹐劫掠"法财"﹐损害善性﹐故称。见《楞严经》卷四。 4.指眼﹐耳﹑鼻﹑舌﹑身﹑意六根。谓此六根妄逐尘境﹐如贼劫财。
【相亲】互相亲爱;相亲近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便】

便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廣韻》婢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毗面切,音卞。順也,利也,宜也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汝所謂便者,不便之便也。所謂仁義者,大便之便也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留屯田十二便。

習也。《禮·表記》唯欲行之浮于名也。故自謂便人。《註》亦言其謙也。辟仁聖之名,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。

安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便殿火。《註》凡言便殿,便宮,便坐者,所以就便安也。

卽也,輒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若乃夫沒人,則未嘗見舟。而便操之也。

溲也。《前漢·張安世傳》郞有醉便殿上者,安世曰:何知非反水漿耶。

《集韻》毗連切《正韻》蒲眠切,音駢。《爾雅·釋訓》便便,辨也。《論語》便便言。

《韓詩》便便,閒雅貌。

肥滿貌。《後漢·邊韶傳》邊孝先,腹便便。

便辟,足恭也。《書·囧命》便辟側媚。

姓。漢有少府便樂成。

通平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作便。互詳平字註。

叶毗賔切,音頻。《琳·車渠椀賦》玉爵不揮,欲厥珍兮。豈若陶梓,爲用便兮。《說文》从更。从人,人有不便更之。

【知】

知【午集中】【矢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

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

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

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

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註》匹也。

《廣韻》欲也。《禮·樂記》好惡無節於內,知誘於外。

猶記憶也。《論語》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

猶主也。《易·繫辭》乾知大始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公孫揮曰:子產其將知政矣。《魏了翁·讀書雜抄》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愈也。南楚病愈者,或謂之知。《黃帝素問》二刺則知。《註》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。

藥名。《日華志》預知子,取綴衣領上,遇有蠱毒,則聞其有聲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徒敗于且知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知義切。《正韻》知意切。與智同。《易·臨卦》知臨大君之宜。《荀子·修身篇》是是非非謂之知。

姓。《左傳》晉有知季,卽荀首也。別食知邑,又爲知氏。

《諡法》官人應實曰知。

【六】

六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竹切《正韻》盧谷切,音陸。《說文》易之數,隂變于六,正于八。《玉篇》數也。《增韻》三兩爲六,老隂數也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文五年》楚人滅六。《史記·黥布傳》布者,六人也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廬江有六縣。蘇林曰:今爲六安也。

叶錄直切,音近力。《前漢·西域敘傳》總統城郭,三十有六。修奉朝貢,各以其職。

【贼】

賊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昨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疾則切,賊姦宄。《傳》殺人曰賊。

《詩·大雅》不僭不賊。《傳》不殘賊。

《左傳·僖九年》不僭不賊。《註》賊,傷害也。

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賊賢害民,則伐之。《疏》賊虐。

害苗之蟲。《詩·小雅》去其螟螣,及其蟊賊。《傳》食節曰賊。《陸璣疏》賊似桃李中蠹蟲,赤頭身長而細耳。

【不】
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
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
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
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
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
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
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
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
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
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
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
【相】

相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《說文》省視也。

《廣韻》共也。《正韻》交相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《公羊傳·桓三年》胥命者何,相命也。《註》胥,相也。相與胥音別義通。

質也。《詩·大雅》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

相思,木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相思之樹。《註》大樹也。東冶有之。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亮切,襄去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視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相時而動。

《集韻》助也。《易·泰卦》輔相天地之宜。《書·立政》用勱相我國家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

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鄉飲酒云:相者,一人敎導,卽贊勉也。

《增韻》。

《廣韻》扶也。《禮·禮器》樂有相步。《註》扶工也。

《小爾雅》治也。《左傳·昭九年》水屬也,火水妃也,而楚所相也。《註》楚之先祝融,主治火事。

選擇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簭人》上春相簭。《註》謂更選擇其蓍也。

送杵聲。《禮·曲禮》鄰有喪,舂不相。《註》相者,聲以相助,歌以助舂,猶引重者呼邪許也。

相術。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內史叔服能相人。

月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七月爲相。

官名。《呂覽》相者,百官之長也。《古三墳》伏犧氏上相共工,下相皇桓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相國,丞相,皆秦官。

計相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張蒼遷爲計相。《註》專主計籍。

內相。《唐書·陸贄傳》贄爲翰林時,號內相。

家相。《禮·曲禮》士不名家相。《註》主知家務者。

《周禮·春官》有馮相氏。《夏官》有方相氏。

樂器。《禮·樂記》治亂以相。《註》相卽拊也。亦以節樂,以韋爲表,裝之以穅。穅,一名相,因以名焉。

星名。《石申星經》相星在北極斗南。

江神,名奇相。見《博雅》。

太史祥風,以占吉凶。《古今注》作伺風鳥,夏禹所作也。

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相,麻黃別名。相鳥,馬蘭別名。

地名。《商書序》河稟甲居相。《註》在河北。令魏郡有相縣。

州名。後魏置相州,唐曰鄴都。

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武落鐘離山出四姓,一曰相氏。《後秦》相雲。《北齊》相願。

相里,務相,空相,熊相,倚相,京相,沂相,俱複姓。

《字彙補》音禳。《禮·祭法》相近於坎壇,祭寒暑也。《註》相近當爲禳祈,王肅又作祖迎。

叶思必切,音悉。《杜甫·漫興絕句》恰似春風相欺得,夜來吹折數枝花。《陸游詩話》白樂天用相字,多作思必切,如爲問長安月,如何不相離是也。此詩相欺,亦當讀入聲。《說文》易緯文曰:地可觀者,莫可觀於木,故从目从木。《正字通》相,俗作爲二,非。

【亲】

親【酉集上】【見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七平聲。《廣韻》愛也。《孝經序》親譽日著。《註》慈愛之心曰親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交親而不比。《註》親謂仁恩。《周語》慈惠保民,親也。

近也。《易·乾卦》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。

《增韻》躬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弗躬弗親。《箋》言不躬而親之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世子親齊而養。《註》親,猶自也。

《釋名》襯也。言相隱襯也。《增韻》姻也。《禮·大傳》親者,屬也。《疏》謂有親者,各以屬而爲之服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祿勳合親。《杜註》親,九族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隂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《註》謂男女之禮,婚姻以時,則男不曠,女不怨。

六親,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也。《管子·牧民篇》上服度則六親固。

《前漢·禮樂志註》如淳曰:父、子、從父昆弟、從祖昆弟、曾祖昆弟、族昆弟,爲六親。

姓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齊王逐周最,而聽親弗。《註》親弗,人姓名。《戰國策》作祝弗。

通作新。《大學》在親民。《程註》親,當作新。

《唐韻》七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七刃切《正韻》寸遴切,七去聲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庶人工商,各有分親。《註》以親疏爲分別。《釋文》有平去兩音。

《廣韻》親家也。《集韻》婚姻相謂爲親。

叶蒼先切,音千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磁石引長針,陽燧下焱煙,宮商聲相和,心同自相親。《字彙》古从,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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