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余分肉巫自与

出自:明代·瞿佑《春社词》

拼音:[jì,zhài][yú][fēn,fèn][ròu][wū][zì][yǔ,yù,yú]

平仄:仄平平仄平仄平

十日一风五日雨,社前拜祝神已许。
瓦盆潋滟斟浊醪,高俎纵横荐肥羜。
呜呜笛声坎坎鼓,俚曲山歌互吞吐。
老巫狡狯神有灵,传得神言为神舞。
祭余分肉巫自与,醉里狂言相尔汝。
小儿觅饼大儿扶,头上神花付邻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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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余分】1.指地球环绕太阳运行一周的实际时间与纪年时间相比所馀的零头数。 2.谓非正统。 3.馀留部分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祭】

祭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例切,音霽。《說文》祭祀也。从示,右手持肉。

《尚書·大傳》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

《孝經·士章疏》祭者,際也,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·記祭法祭統祭義》諸篇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側界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側賣切,音債。周大夫邑名。

姓,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
【余】

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以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居切,音餘。《說文》語之舒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

四月爲余月。

接余,荇菜也。

《前漢·匈奴傳》單于衣繡,褡綺錦袷被各一,比余。《註》比余,髮之飾也。

姓。由余之後。

《集韻》詳於切,音徐。余吾,水名。在朔方。

《集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史記檮余,匈奴山名。

于遮切,音邪。褒余,蜀地名。一作褒斜。《漢陽厥》褒斜作褒余。

叶演女切,音與。《楚辭·九思》鷃雀列兮讙譁,雊鳴兮聒余。抱昭華兮寶車,欲衒鬻兮莫取。

與餘同。《周禮·地官》委人,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註》余同餘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肉】

肉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宍《唐韻》如六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六切,。《易·噬嗑》噬乾肉。《禮·孔子閒居》觴酒豆肉。《左傳·莊十年》肉食者鄙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五藏已具,而後生肉。《又》心生肉。五肉已具,而後發爲九竅。

《正字通》禽鳥謂之飛肉。《揚子·太經》明珠彈于飛肉,其得不復。

肉三。《註》黥劓二,左右趾合一,凡三。

芝草名。《抱朴子·僊藥卷》五芝者,有石芝,有木芝,有草芝,有肉芝。

視肉,獸名。見《山海經·郭璞註》視肉,形如牛肝,有兩目,食之無盡,尋復更生如故。

土肉,生海中。色黑,長五寸,大如小兒臂,有腹,無口耳,多足,可炙食。《本草》李時珍曰:此蟲魚之屬,與土精名封同類。《郭璞·江賦》土肉石華。

《本草》人頂生瘡,五色,如櫻桃,破則自頂分裂,連皮剝脫至足,名曰肉人。夏子益奇疾方,常飮牛乳,卽消。

《釋名》肉,柔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如又切,音輮。錢璧之體。《爾雅·釋器》肉倍好謂之璧。《註》肉,邊也。好,孔也。《釋文》肉,如字。

如授反。

錘體爲肉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圜而環之,令之肉倍好者。《註》錘之形如環,體爲肉,孔爲好。

肥滿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使其曲直繁瘠,廉肉節奏,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。《疏》肉謂肥滿。《又》寬裕肉好,順成和動之音作,而民慈愛。《註》肥也。《釋文》而救反。

《史記·樂書》寬裕肉好。《註》肉好,言音之洪美。

《集韻》儒遇切,音孺。肌肉也。

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由切,音柔。邊也。

《正字通》音腴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其民豐肉而庳。劉昌宗讀。

【巫】

巫【寅集中】【工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音無。《說文》祝也。女能事無形,以舞降神者也。象人兩褎舞形。《世本》巫咸始作巫。《楚語》古者民之精爽不攜二者,而又能齊肅中正,其知能上下比義,其聖能光遠宣朗,其明能光照之,其聰能聽徹之,如是則神明降之。在男曰覡,在女曰巫。《周禮·春官·神仕疏》男子陽有兩稱,曰巫,曰覡。女子隂不變,直名巫,無覡稱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郡有巫縣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黑水之南有巫山。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齊侯登巫山,以望晉師。《註》在盧縣東北。《前漢·地理志註》巫山在巫縣西南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。

《夏官》巫馬掌養疾馬而乗,治之。

巫咸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巫咸國,右手操靑蛇,左手操赤蛇,在登葆山,羣巫所從上下也。亦山名。《郭璞·巫咸山序》巫咸者,實以鴻術爲帝堯醫,生爲上公,死爲明神。豈封斯山而因以名之乎。

人名。《山海經》開明東有巫彭,巫抵,巫陽,巫履,巫凡,巫相。《註》皆神醫也。

神名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晉巫祀巫社巫祠,秦巫祀巫保,荆巫祀巫先。《註》皆古巫之神也。巫先,巫之最先者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氏于事者,巫卜陶匠是也。《書·君奭》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。《廣韻》漢有冀州刺史巫捷。

巫馬,複姓。《論語》巫馬期。

【自】

自【未集下】【自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

《玉篇》率也。

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

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

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天行健,君子以自彊不息。

《五音集韻》古文鼻字。註詳部首。◎按說文作鼻本字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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