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lù][zhuǎn,zhuàn,zhuǎi][céng][gāng][shí][lǐ][yú]
平仄:仄仄平平平仄平
路转层冈十里余,武陵传者亦难如。
昔年炼药仙人室,今日餐霞道士居。
洞外蟠花开锦绣,岩前石溜漱琼琚。
猗欤灵气为时雨,可惜图经阙不书。
【路】
路【酉集中】【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洛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魯故切,音賂。《說文》道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道路,人各有適也。《釋名》路,露也。人所踐蹈而露見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合方氏》掌達天下之道路。《爾雅·釋宮》路,旅途也。《註》途卽道也。《又》一達謂之道路。《註》長道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路,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厥聲載路。《箋》是時聲音則已大矣。
又車也。《詩·魏風》殊異乎公路。《傳》路,車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王之五路。《註》王在焉曰路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大路越席。《註》大路,玉路,祀天車也。《疏》路訓大也。君之所在,以大爲號,門曰路門,寢曰路寢,車曰路車。
又鼓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路鼓鼓鬼享。《註》路鼓,四面鼓也。
又弓也。《史記·孝武紀》路弓乗失。
又傾貌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田疇穢,都邑路。《註》路謂無城郭牆垣也。
又與輅同。《禮·月令》乗鸞路。《釋文》路本又作輅。
又姓。《急就篇註》路,水名也。
又因爲縣,在涿郡,居者氏焉。漢有大夫路溫舒。
又《集韻》歷各切,音洛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爾廼虎路三嵏以爲司馬。《註》晉灼曰:路音落。服虔曰:以竹虎落此山也。師古曰:落,纍也。以繩周遶之也。
【转】
轉【酉集下】【車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陟兗切《正韻》止兗切,專上聲。《說文》轉運也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轉粟輓輸以爲之備。
又《廣韻》動也,旋也。《詩·周南》輾轉反側。《註》輾者轉之半,轉者輾之周。
又《韻會》軫轉,無窮也。《揚子·太經》軫轉其道。
又《廣韻》知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株戀切,專去聲。凡物自轉則上聲,以力轉物則去聲。
又車上衣裝曰轉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踞轉而鼓琴。
【层】
層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胙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徂稜切,音曾。《說文》重屋也。从尸曾聲。
又《玉篇》重也,累也。凡物之重者,通曰層。
又《增韻》級也,古通作曾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坌入曾宮之嵳峩。
【冈】
岡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剛。《說文》岡,山脊也。从网从山,取上銳下廣形。《爾雅·釋山》山脊岡。《詩·周南》陟彼高岡。《小雅》如岡如陵。《五代史·唐紀》李克用破孟方立於郉州,還軍置酒三垂岡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阬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。
【十】
十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
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
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
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里】
里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
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
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
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註》高里山,在泰山下。
又《五代史·附錄》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。《註》沒里者,河也。
又古夫稱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。《沈約·山隂柳家女詩》還家問鄕里,詎堪持作夫。
又《正韻》漢制:長安有戚里,人君姻戚居之,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里爲式,然後可以傳衆方。《註》里,讀爲已,聲之誤也。《釋文》里,音以。
【余】
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以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居切,音餘。《說文》語之舒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
又四月爲余月。
又接余,荇菜也。
又《前漢·匈奴傳》單于衣繡,褡綺錦袷被各一,比余。《註》比余,髮之飾也。
又姓。由余之後。
又《集韻》詳於切,音徐。余吾,水名。在朔方。
又《集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史記檮余,匈奴山名。
又于遮切,音邪。褒余,蜀地名。一作褒斜。《漢陽厥》褒斜作褒余。
又叶演女切,音與。《楚辭·九思》鷃雀列兮讙譁,雊鳴兮聒余。抱昭華兮寶車,欲衒鬻兮莫取。
又與餘同。《周禮·地官》委人,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註》余同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