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【明】
明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朙《廣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鳴。《說文》照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日月相推,而明生焉。《又》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《疏》日月中時,徧照天下,無幽不燭,故云明。《史記·歷書》日月成,故明也。明者,孟也。
又《易·乾卦》大明終始。《疏》大明,曉乎萬物終始。
又《易·乾卦》天下文明。《疏》有文章而光明。
又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疏》照臨四方謂之明。
又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傳》升進其明者。
又《書·太甲》視遠惟明。《疏》謂監察是非也。
又《洪範》視曰明。《傳》必淸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祀事孔明。《箋》明,猶備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明明在下。《傳》明明,察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明明,言甚明也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其曰明器,神明之也。
又《禮·禮運》故君者所明也。《疏》明,猶尊也。
又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,述者之謂明。《疏》明者,辨說是非也。
又《韓非子·難三篇》知微之謂明。
又《廣韻》昭也,通也。
又星名。《詩·小雅》東有啓明。《傳》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。
又《小雅》明發不寐。《疏》言天將明,光發動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凡厥明、質明,皆與昧爽義同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《明氏·山公集》有平原明普,晉荀晞從事明預。
又與盟同。《詩·小雅》不可與明。《箋》明,當爲盟。
又與孟同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註》望諸明都也。《釋文》明都,《禹貢》作孟豬。今依《書》讀。
又《前漢·地理志》廣漢郡葭明。《註》師古曰:明音萌。
又《韻補》叶謨郞切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。股肱良哉。庶事康哉。《楚辭·九歌》暾將出兮東方,照吾檻兮扶桑。撫余馬兮安驅,夜皎皎兮旣明。
又叶彌延切。《道藏歌》觀見學仙客,蹊路放炎烟。陽光不復朗,隂精不復明。
【阳】
阳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與陽同。見《字彙補》音羊。《玉篇》營天功,明萬物謂之陽。《說文》高明也。
又日也。《詩·小雅》湛湛露斯,匪陽不晞。《傳》陽,日也。《左傳·文四年》天子當陽。《禮·祭義》殷人祭其陽。《註》陽謂日中時也。《孟子》秋陽以暴之。
又《楚辭·遠遊》集重陽,入帝宮。《註》積陽爲天,天有九重,故曰重陽。
又《玉篇》雙也。
又月建。《爾雅·釋天》十月爲陽。《詩·小雅》歲亦陽止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春爲靑陽。《註》氣淸而溫陽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癸曰昭陽。
又五月五日曰端陽,九月九日曰重陽,見《月令廣義》。
又《爾雅·釋山》山西曰夕陽,山東曰朝陽。《詩·大雅》度其夕陽。《又》梧桐生矣,于彼朝陽。
又水北也。《詩·大雅》在洽之陽。《穀梁傳·僖二十八年》水北爲陽。
又《釋名》丘高曰陽丘,體高近陽也。
又《詩·豳風》我朱孔陽。《傳》陽,明也。
又《玉篇》淸也。
又《詩·周頌》龍旂陽陽。《傳》陽陽,言有文章也。
又《詩·王風》君子陽陽。《傳》陽陽,無所用其心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陽禮敎讓,則民不爭。《註》陽禮謂鄕射飮酒之禮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閔二年》齊人遷陽。《註》陽,國名。《戰國策》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。《註》博物志,晉陽國侯溺水,因爲大海之神。
又《春秋·昭十二年》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。《註》陽卽唐,燕別邑,中山有唐縣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西過高陽。《註》屬留。
又關名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去陽關七千八百二里。
又《左傳·昭二十四年》公孫于齊,次于陽州。
又陽城,山名。漢爲縣,屬潁川郡。
又古帝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帝顓頊高陽氏。
又《釋名》立人,象人立也。或曰陽門,在前曰陽,兩旁似門也。
又《玉篇》傷也。
又《莊子·達生篇》西北方之下者,則泆陽處之。《註》泆陽,鬼名。
又《抱朴子·登涉篇》山中樹能人語者,非樹能語也,其精爲之,名曰雲陽。
又昌陽,菖蒲別名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昌陽引年。
又姓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子虛賦》陽子驂乗。《註》古仙人陽陵。《廣韻》周景王封少子於陽樊,後裔因邑命氏。
又漢複姓,有二十二氏:歐陽、高陽、靑陽、孫陽、子陽、周陽、涇陽、偪陽、梗陽、戲陽、鮭陽、葉陽、陵陽、鮮陽、櫟陽、濮陽、太陽、老陽、安陽、成陽、朱陽、索陽。
又通作揚。《禮·玉藻》盛氣顚實揚休。《註》顚,讀爲闐。揚,讀爲陽。盛身中之氣,使之闐滿其息,若陽氣之體物也。《釋名》陽,揚也,氣在外發揚也。
又與佯同。《禮·檀弓》陽若善之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陽尊懷王爲義帝,實不用其命。
又音腸。《爾雅·釋詁》陽,予也。《註》魯詩云:陽如之何,今巴濮之人自呼阿陽。《疏》漢書藝文云:魯申公爲詩訓,故是爲魯詩。其經云:陽如之何,申公以陽爲予,故引之。《釋文》陽,音腸。《五音集韻》俗作陽氜。
【火】
火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者,化也,隨也,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。《古史考》燧人氏初作火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,二曰火。
又星名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。《傳》火,蒼龍之中星。
又大火,鶉火,辰次之名。
又《禮·王制》昆蟲未蟄,不以火田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火耕水耨。
又《周禮·夏官·司爟》變國火以救時疾。《註》春取楡柳之火,夏取棗杏之火,季夏取桑柘之火,秋取柞楢之火,冬取槐檀之火。《論語》鑽燧改火。
又盛陽曰炎火。《詩·小雅》田祖有神,秉畀炎火。《傳》炎火,盛陽也。《箋》螟螣之屬,盛陽氣嬴則生之。明君爲政,田祖之神不受此害,持之付與炎火,使自消亡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炎帝氏以火紀,故爲火師,而火名。《疏》春官爲大火。夏官爲鶉火,秋官爲西火,冬官爲北火,中官爲中火。
又《春秋·宣十六年》成周宣榭火。《左傳》人火也。凡火,人火曰火,天火曰災。
又《南史·齊武帝紀》魏地謠言,赤火南流,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,色赤而微,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,多得其驗,咸云聖火。
又《唐書·兵志》府兵,十人爲火,火有長。彍騎,十人爲火,五火爲團。《通典·兵制》五人爲烈,烈有頭目,二烈爲火,立火子,五火爲隊。
又《司馬法》人人正正,辭辭火火。《註》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。卽俗謂火伴。《古木蘭詩》出門看火伴。
又人身有火。《本草綱目》心藏神爲君火。包絡爲相火。
又隂火,海中鹽氣所生。凡海水遇隂晦,波如然火,有月卽不復見。《木華·海賦》隂火潛然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崑崙之丘,其下有弱水之,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,投物輒然。
又《正字通》陸游曰:火山軍,其地鋤深,則有烈燄,不妨耕種。
又井名。《左思·蜀都賦》火井沈熒於幽泉。《註》火井,在臨邛縣。欲出其火,先以家火投之,須臾隆隆如雷聲,焰出通天,光輝十里,以筒盛接,有光無灰。
又寒火。《抱朴子·地眞篇》南海蕭丘,火春生秋滅。生木小,焦黑。
又火傳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指窮放爲薪,火傳也。不知其盡也。
又南方有食火之國,其人能食火炭。
又《爾雅·釋魚》十龜,一曰火龜。《疏》龜生火中者。
又火䑕。《山海經》火山國,其山雖霖,雨火常燃,火中白䑕,時出山邊求食,人捕得之,以毛作布,名火澣布。
又姓。《明紀事本末》火濟,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,封羅甸國王。《正字通》洪武時,翰林火原潔。
又《廣東通志》古人一年四時改火。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,火音微。東鄕人謂一年爲喜,或爲之化,乃喜之變音。
又叶虎洧切《詩·豳風》七月流火,八月萑葦。◎按唐韻正:火,古音毀,轉聲則爲喜,故灰字从火得聲。而左傳襄三十年:或叫于宋太廟,曰:譆譆出出,鳥鳴于亳社。如曰譆譆,則爲火之徵也。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,非止叶音矣。
又叶後五切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施令酬功,急疾如火。天地中閒,莫不順序。
又叶虎何切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利害相摩生火寔多,衆人焚和,月固不勝火。《韻會小補》今人謂兔岐脣曰火。蓋古音也。《集韻》或作灬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阴】
阴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與隂同。見《字彙補》,以定晏陰之所成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內宰》以陰禮敎六宮。《註》陰禮,婦人之禮。
又《內小臣》掌王之陰事陰令。
又《地官·大司徒》以陰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《註》陰禮,謂男女之禮。
又陰晴。《詩·邶風》曀曀其陰。《又》以陰以雨。
又《說文》山之北也。《書·禹貢》南至于華陰。
又《說文》水之南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河東郡汾陰縣。《註》介山在南。
又《玉篇》影也。《晉書·陶侃傳》大禹惜寸陰,吾輩當惜分陰。
又《正字通》陰八字。
又《前漢·郊祀歌》靈之至,慶陰陰。《註》師古曰:言垂陰覆徧於下。
又《玉篇》默也。《戰國策》齊秦之交陰合。
又《詩·秦風》陰靷鋈續。《傳》陰,揜軓也。《釋名》陰,蔭也。橫側車前,以陰笒也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襄九年》濟于陰阪侵鄭。
又《昭十九年》楚工尹赤遷陰于下陰。
又《二十二年》帥師軍于陰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陰縣。《註》卽左傳下陰也。
又漢有兩陰山縣。《地理志》西河郡陰山,又桂陽郡陰山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自楡中河以東,屬之陰山。《註》徐廣曰:在五原之北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管修自齊適楚,爲陰大夫,其後氏焉。○按史記褚少孫龜筴傳:陰兢活之,與之俱亡。索隱曰:陰,姓。兢,名也。是商時卽有陰姓矣。
又左傳僖十五年:晉陰飴甥會秦伯,盟于王城。註:飴甥,食邑于陰。戰國策有陰、陰姬,疑卽出於此。
又昭二十四年,陰不佞,以溫人南侵。疑陰亦姓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男子勢曰陰。《史記·呂不韋傳》私求大陰人嫪毐爲舍人。
又《逸周書》墠上張赤帟陰羽。《註》陰,鶴也。《玉篇》今作隂。《五音集韻》俗作。
又《集韻》烏含切,音菴。本作闇,治喪廬也。《論語》高宗諒陰,三年不言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禁切,音蔭。《集韻》瘞藏也。《禮·祭義》骨肉斃于下,陰爲野土。《註》陰,讀爲依廕之廕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旣之陰女,反予來赫。《箋》覆陰也。《韻會小補》蔭,通作陰。
又《正字通》音飮。古醫方有淡陰之疾,俗作淡飮。
又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詩·豳風》二之日鑿冰沖沖,三之日納于凌陰。《箋》凌陰,冰室。《揚子·太經》日飛懸陰,萬物融融。
又叶於虔切,音煙。《黃庭經》上有䰟靈下關元,左爲少陽右太陰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本作殷。淺黑色也。亦作陰。《詩·小雅·我馬維駰傳》陰白雜毛曰駰。陰,淺黑色也。(陰)
【符】
符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防無切《集韻》馮無切《正韻》逢夫切,音扶。《說文》符,信也。漢制以竹,長六寸,分而相合。《釋名》符,付也。書所敕命于上,付使傳行之也。《玉篇》符,符節也。分爲兩邊,各持一以爲信。《篇海》符者,輔也,所以輔信。
又驗也,證也,合也。《六書音義》符之爲言扶也,兩相符合而不差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門關用符節。《註》符節者,如今諸官詔符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黃帝合符釜山。《註》合諸侯符契圭璋而朝于釜山。《高祖紀》六年,剖符行封。《孝文紀》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、竹使符。《註》張晏曰:符以代古之圭璋,从易也。師古曰:竹使符,與郡守各分其半,右留京師,左以與之。
又符瑞。《禮·記註》萬物之符長。《疏》符謂甘露、醴泉之屬。
又符籙。《帝王世紀》黃帝討蚩尤,西王母以符授之,乃立請祈之壇,親自受符。
又木膚也。《山海經》丹木赤符而黑理。
又書名。《黃帝泰階六符經》《隂符經》《春秋·感精符》。
又官名。《前漢·趙堯傳》堯爲符璽御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魯頃公之孫雅仕,秦爲符璽令,因而氏焉。
又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沛郡有符離縣,犍爲郡有符縣,巴郡有符特山。《趙充國傳》匈奴發騎,旁塞至符奚盧山。《北史·隋本紀》開皇十五年,旅王符山。《山海經》符禺之山,符禺之水出焉,北流注于渭。
又獸名。《後漢·班超傳》月氏貢符拔。《註》符拔,形似麟而無角。
又竹名。《廣東新語》雙髻峰下百十步,劉仙壇側有符竹,竹不甚高大,止數尺,葉上有文如蝸涎,如古篆籀,其行或複或單,或疎或密,葉葉不同,若今巫覡所書符者。一竹中有一葉二葉,或數十竹中無一葉,葉雖枯而文色不改。文多白,與葉色不同。山人謂之竹葉符,每以餉客。
又敷無切。《史記·律書》萬物剖符甲而生。《註》符,音孚。
又叶房尤切。《陳琳·大荒賦》考律歷于鳳鳥兮,問民事于九鳩。傷典墳之圯墜兮,關大聖之顯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