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shì][chǔ,chù][gē][shēng][zòu]
平仄:仄仄平平仄
堂堂卿月,奉君恩来作,潜藩贤守。喜遇慈闱年八十,特向新正称寿。千里春风,满堂和气,是处歌声奏。荷衣紫绶,捧觞齐上春酒。人道彭祖高年,寿高八百,管从来稀有。似此遐龄,屈指算、犹有十分之九。惠满梅山,宠新芝检,归展调羹手。疏封国号,天教富贵长久。
【是处】1.到处;处处。 2.犹言紧要关头。
【歌声】唱歌的声音:欢乐的~ㄧ~四起。
【是】
是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
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
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
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
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《蔡邕·釋誨》予惟悼哉,害其若是。天高地厚,跼而蹐之。
【处】
處【申集中】【虍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
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
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
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
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
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
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
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
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《詩·邶風》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
又《集韻》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
又通杵。《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》侯處臼卒。《註》《左傳》作杵臼。《說文》作処。《廣韻》俗作䖏。
【歌】
歌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
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。
又《韓詩·章句》有章曲曰歌,無曰謠。
又《古樂府註》齊歌曰謳,吳歌曰歈,楚歌曰豔。奏樂曰登歌,曰升歌。
又鐘名。《左傳·襄十一年》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,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。
又山名。《廣輿記》歌山,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。
又朝歌,地名,紂所都也。漢爲縣,屬河內郡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叶古賀切,音過。《左貴·晉元后誄》內敷隂敎,外毗陽化。綢繆庶政,密勿夙夜。恩從風翔,澤隨雨播。中外禔福,遐邇詠歌。說見《顏氏·刊謬正俗》。
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《屈原·遠遊》張樂咸池奏承雲兮,二女御九韶,歌,使湘靈鼓瑟兮,令海若舞馮夷。
又叶斤於切,音居。《柳宗元·饒娥。
【声】
声【丑集中】【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字彙》同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
又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
又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聲。《註》因土地風俗,爲立聲敎之法。
又聲譽。《孟子》故聲聞過情,君子恥之。《註》聲聞,名譽也。
又宣也。《孟子》金聲而玉振之也。《註》聲,宣也。
又《諡法》不生其國曰聲。《註》生于外家。《春秋·經傳集解》繼室以聲子,生隱公。《註》聲,諡也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羊切,音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嬌兒未絕乳,念之不能忘。忽如在其側,耳若聞啼聲。
【奏】
奏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切,諏去聲。進也,薦也。《書·舜典》敷奏以言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
又樂一更端曰奏,故九成謂之九奏。《周禮·春官》九奏乃終,謂之九成。《詩·小雅》樂具入奏。《禮·樂記》節奏合以成文。《註》節謂曲節,奏謂動作。《漢書》作族。《嚴安傳》調五聲,使有節族。
又類。《晉法》召王公以一尺奏,王公以下用一尺版。
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。《前漢·汲黯傳》上嘗坐武帳,黯前奏事。
又與腠通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載體進奏。《註》奏,謂牲體皮膚之理也。
又與輳湊通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帝帥羣臣,橫大河,奏汾隂。
又叶則古切,音珇。《詩·大雅》予曰有奔奏。叶下侮。本作从屮。屮,上進之義。今通作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