滩与州名总误称

出自:宋代·俞成《题钓台》

拼音:[tān][yǔ,yù,yú][zhōu][míng][zǒng][wù][chēng,chèn,chèng]

平仄:平平平平仄仄平

千古英风想子陵,钓台缘此几人登。
谁知避讳更严氏,滩与州名总误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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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误称】错误地称呼;叫错名字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滩】

灘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23画部外筆画:19画

〔古文〕潬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他干切《正韻》他丹切,育攤。水灘也。《增韻》瀨也。

《集韻》他含切,音貪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申曰涒灘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他案切,音炭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呼旱切《集韻》許旱切,。

《廣韻》奴案切《集韻》乃案切,難去聲。水奔流貌。

《韻補》叶他涓切,音湍。《白居易詩》手拄靑竹杖,足踏白石灘。漸怪耳目曠,不聞人世喧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州】

州【寅集中】【巛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周。《說文》水中可居曰州。周繞其旁,从重川。昔堯遭洪水,民居水中高土,故曰九州。一曰州,疇也,各疇其土而主之。《廣雅》州,殊也,浮也。《春秋·題辭》州之爲言殊也。《釋名》州,注也。郡國所注仰也。《玉篇》九州也,時也,宮也,居也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禹治水之後,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。分靑州爲營州。《疏》禹貢治水之時猶爲九州,今始爲十二州。左傳云:昔夏之方有德也,貢金九牧,則禹登王佐,還置九州,其名蓋如禹貢。《禹貢》冀、兗、靑、徐、荆、揚、豫、梁、雍。《周禮·夏官》九州:揚、荆、豫、靑、兗、雍、幽、冀、幷。《爾雅·釋地》冀、豫、雝、荆、揚、兗、徐、幽、營,九州。《疏》禹貢有靑徐梁,無幽幷營,是夏制。周禮有靑幷幽,無徐梁營,是周制。此有幽徐營而無靑梁幷,疑是殷制也。《史記·孟子傳》騶衍言中國名赤縣神州。赤縣神州內自有九州,禹之序九州是也。不得爲州數。中國外如赤縣神州者九,乃所謂九州也。

《周禮·地官》五黨爲州。《註》州二千五百家。《論語》言不忠信,行不篤敬,雖州里行乎哉。

國名。《春秋·桓五年》州公如曹。《傳》淳于公如曹。《註》淳于,州國所都。城陽淳于縣也。《括地志》密州,安丘縣東三十里古州國,周武王封爲淳于國。

邑名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鄭伯如晉,公孫段相晉侯,曰:子豐有勞於晉,余聞而弗忘,賜女州田。《註》州縣,今屬河內郡。

《春秋·成七年》吳入州來。《註》楚邑,淮南下蔡縣。

《史記·楚世家》考烈王元年,納州於秦。《註》南郡有州陵縣。

姓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一年》州綽出奔齊。《註》晉大夫。

《爾雅·釋畜》白州驠。《註》州,竅。《疏》謂馬之白尻者也。

與洲通。◎按《說文》引《詩·周南》在河之州,今文作洲,古通。

叶專於切,音朱。《易林》鸇鳩徙巢,西至平州。遭逢雷電,霹我葺廬。

【名】

名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武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彌幷切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詺。《說文》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《玉篇》號也。《廣韻》名字也。《春秋·說題》名,成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九月丁卯,子同生,公問名于申繻。對曰:名有五,有信,有義,有象,有假,有類。

自呼名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前子名,君前臣名。

呼人之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國君不名卿老世婦。

名譽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易乎世,不成乎名。

《春秋·說題》名,大也。《書·武成》告于皇天后土,所過名山大川。《疏》山川大,乃有名,名大互言之耳。

名號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請問名。《疏》問名,問姓氏也。名有二種,一是名字之名,一是名號之名。孔安國註尚書,以舜爲名。鄭君目錄,以曾子爲姓名,亦據子爲名,皆是名號爲名者也。今以姓氏爲名,亦名號之類。《周語》有不貢,則修名。《註》名謂尊職貢之名號。

號令也。《周語》言以信名。《註》信,審也。名,號令也。

文字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書于方。《註》名書,文也,今謂之字。《疏》名者,卽今之文字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大行人》諭書名。《註》書名,書之字也,古曰名。

《春秋·解題》名,功也。《周語》勤百姓以爲己名。《註》功也。

《釋名》名,明也,明實事使分明也。

《爾雅·釋訓》目上爲名。《註》眉眼之閒。《說文》引《詩·齊風》作猗嗟䫤兮。

姓。《廣韻》左傳楚大夫彭名之後,唐名初撰公侯政術十卷。

與命通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免七命。《註》免星有七名。

《張耳傳》亾命遊外黃。《註》脫名逃籍也。

《集韻》忙經切,音冥。與銘同。志也。詳金部銘字註。

《集韻》彌正切,洺去聲。與詺同。目諸物也。詳言部詺字註。

叶彌延切,音綿。《道藏歌》挺自嘉會,金書東華名。賢安密所戒,相期陽洛汧。

叶莫陽切,音辭》子父易封,三王守名。延延百載,以有成王。

叶必仞切,音儐。《張華鮑元泰誄》烈考中丞,妙世顯名。峩峩先生,誕資英俊。

【总】

總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〔古文〕音摠。《說文》聚束也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作摠,非。《廣韻》合也,皆也。俗作惣。《書•伊訓》百官總巳。《左傳•僖七年》若總其罪人以臨之。《註》總,將領也。《前漢•揚雄傳》解扶桑之總轡。《註》總,結也。《屈原•離騷》紛總總其離合兮。《註》總總,猶繜繜,聚也。

《釋名》總,束髮也,總而束之也。《詩•齊風》總角丱兮。《疏》總聚其髮,以爲兩角。《儀禮•喪服》總六升。《註》總六升者,首飾象冠。

禾稾曰總。《書•禹貢》百里賦納總。《疏》總者,總下銍秸禾穗與稾,總皆送之。

總布。《周禮•地官•廛人》總布。《註》總,讀如租布,謂守斗斛銓衡者之稅也。○按總緫音義各別,今俗以緫爲總,非。詳緫字註。

【误】

誤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五故切,音寤。《說文》謬也。《書·立政》其勿誤于庶獄庶愼。《傳》誤,失也。《禮·聘義》使者聘而誤,主君弗親饗食也。《註》誤,謂禮節錯誤也。《前漢·張耳傳》君何言之誤。《吳志·周瑜傳》瑜精音樂,雖三爵後,其閒缺誤,知之必顧。故時人謠曰:曲有誤,周郞顧。

《字林》通作悞。惑也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是特姦人之誤于亂說,以欺愚者。

【称】

稱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處陵切,音爯。知輕重也。《說文》銓也。春分而禾生,夏至晷景可度,禾有秒,秋分而秒定,律數十二秒當一分,十分爲寸,其重以十二粟爲一分,十二分爲銖。故諸程品皆从禾。《禮·月令》蠶事旣登,分繭稱絲效功,以共郊廟之服。

揚也,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以能誦詩書屬文,稱於郡中。

言也。《禮·檀弓》言在不稱徵。《射義》好學不倦,好禮不變,旄期稱道不亂。

舉也。《書·牧誓》稱爾戈。《疏》戈短,人執以舉之,故言稱。

名號謂之稱。《孟子·題詞》子者,男子之通稱。

姓。《前漢·功臣表》新山侯稱忠。

《廣韻》昌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昌孕切,音秤。權衡正斤兩者。俗作秤。見前。

度也,量也。《易·謙卦》君子以稱物平施。

適物之宜也。《易·繫辭》巽稱而隱。《禮·禮器》禮不同,不豐,不殺,蓋言稱也。

愜意。《爾雅·釋詁》稱,好也。《註》物稱人意亦爲好。

相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輿人》爲車輪崇車廣衡長,參如一謂之參稱。《註》稱,猶等也。

衣單複具曰稱。《禮·喪大記》袍必有表,不襌。衣必有裳,謂之一稱。《註》袍,褻衣,必有以表之,乃成稱也。

副也。《前漢·孔光傳》無以報稱。

舉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當其有者,半賈而賣,亡者取倍稱之息。《註》稱,舉也。今俗謂之舉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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