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bèi,pī][yǐ][xiá][lì]
平仄:平仄平仄
谓天盖高,惟皇合德。
倬彼灵章,图书是锡。
眷命谆谆,被以遐历。
膺录告成,虔恭钦翼。
【遐历】犹游历。
【被】
被【申集下】【衣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皮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部靡切,被銘》被雖溫,無忘人之寒。無厚于己,無薄于人。
又《唐韻》皮義切,音髲。覆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天被爾祿。《箋》天覆被女以祿位,使祿福天下。
又及也。《書·堯典》光被四表。
又表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笲緇被纁裹加于橋。
又具也。《戰國策》械器被具。
又帶也。《前漢·韓王信傳》國被邊,匈奴數入。
又加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高祖被酒,夜徑澤中。《註》爲酒所加也。
又把中也。《周禮·冬官·廬人》凡爲殳,五分其長。以其一爲之被而圍之。
又負也。《後漢·賈充傳》被羽先登。
又被廬,晉地名。《晉語》乃大蒐于被廬。
又《韻會》攀糜切,音披。《廣雅》裮被,不帶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何桀紂之猖被兮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被夫容之朱裳。
又荷衣曰被。《左傳·襄十四年》被苫蓋。
又《古今人表》被衣,人名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齧缺問道乎被衣。
又姓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宣帝時,徵能《楚辭》,九江被公召見誦讀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鄭有大夫被詹,《漢書》有牂牁太守被條。通作披。
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遐】
遐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胡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加切,音霞。《說文》遠也。《書·太甲》若陟遐必自邇。《楚辭·遠遊》氾容與而遐舉兮。
又與何通。《詩·小雅》遐不謂矣。
又《大雅》遐不作人。
又叶寒歌切,音何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閑居隘巷,室邇心遐。富仁寵義,職競弗羅。
又叶洪孤切,音胡。《揚子·太經》缺船跋車,其害不遐。
【历】
歷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音靂。《說文》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《書·梓材》殺人歷人。《註》歷人者,罪人所過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合散犯守,陵歷鬭食。《韋昭註》自下往觸之曰犯,居其宿曰守,經之爲歷,突掩爲陵,星相擊爲鬭。
又次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冬,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。《註》歷,猶次也。
又盡也。謂徧及之也。《書·盤庚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。《師古註》歷謂歷觀之。
又踰也,越也。《孟子》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《大戴記》竊盜歷法妄行。
又疎也。《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》齞脣歷齒。《註》歷,猶疎也。《後漢·列女傳》蓬髮歷齒,未知禮則。
又錯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交臂歷指。
又亂也。《大戴記》歷者,獄之所由生。《註》歷,歷亂也。《鮑照詩》黃絲歷亂不可治。
又歷歷,行列貌。《古樂府》歷歷種白楡。
又釜鬲謂之歷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銅歷爲棺。《索隱曰》歷卽釜鬲也。
又歷錄,文章之貌。見《詩疏》。
又寂歷,猶寂寞也。《張說詩》空山寂歷道心生。
又山名。《括地志》蒲州河東縣雷首山,一名中條,一名歷山,舜耕處。《廣輿記》蒲州今屬平陽府。
又濟南有歷山,《漢志》充縣亦有歷山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信都國有歷縣。
又歷城縣,屬濟南,卽齊州縣也。《地理通釋》田廣罷歷下兵,卽其地。後漢安帝建光三年,黃龍見歷城。
又湖名。《廣輿記》歷湖,在和州城西,周七十里,爲郡之巨浸。
又《爰歷》,書名。《說文序》趙高作《爰歷篇》,所謂小篆。
又與曆日之曆同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黃帝造歷。
又《世本》曰容成造歷。《尸子》曰羲和造歷。或作曆。
又與霹靂之靂同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辟歷夜明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辟歷數發。
又與馬櫪之櫪同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伏歷千駟。
又同壢。坑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