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juān][rén][jiě,jiè,xiè][zhì][yàn,yān][wáng,wàng][mǎ]
平仄:平平仄仄平平仄
身逐征帆赴海涯,道逢行李问京华。
涓人解致燕王马,卜史工占蜀客槎。
冠盖早朝星在树,管弦春宴月当花。
盛时繁丽应如昨,把酒闻莺肯忆家。
出自:元代·傅若金《送张秀才北上时将赴海》
拼音:[juān][rén][jiě,jiè,xiè][zhì][yàn,yān][wáng,wàng][mǎ]
平仄:平平仄仄平平仄
身逐征帆赴海涯,道逢行李问京华。
涓人解致燕王马,卜史工占蜀客槎。
冠盖早朝星在树,管弦春宴月当花。
盛时繁丽应如昨,把酒闻莺肯忆家。
【涓人】古代宫中担任洒扫清洁的人。亦泛指亲近的内侍。
【王马】1.官马,天子之马。 2.指驾王车之马。
【涓】
涓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古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圭懸切《正韻》圭淵切,音蠲。《說文》小流也。爾雅曰汝爲涓。《家語金人銘》涓涓不壅,終爲江河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涓水。出陸渾西山。
又《水經注》濰水逕諸縣故城,東北涓水注之,水出馬耳山。
又擇也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涓吉日,陟中壇。
又除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涓選休成。《註》除惡選取美成者也。
又潔也。《吳語》乃見其涓人。《註》涓人,今之中涓,居中而涓潔者也。
又姓。《列仙傳》有齊人涓子常。
又《集韻》縈絹切,音䬼。涓澴,流貌。
又與泫通。《列子·周王篇》乃涓然而泣。《註》涓,讀爲泫。
【人】
人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
又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
又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
又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
又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
又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
又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
又姓。明人傑。
又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望色請罪,桓公嘉焉。厥後治內,立爲夫人。
【解】
解【酉集上】【角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佳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舉嶰切,其四支也。
又《博雅》散也。《玉篇》緩也。《易·解卦註》解,難之散也。《正義》解有兩音,一古買反,謂解難之初。一諧買反,謂旣解之後。故序卦云:解者,緩也。險難解釋,物情舒緩,故爲解也。《前漢·張耳,恐天下解也。《註》謂離散其心也。
又《玉篇》釋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·解綱註》解,猶釋也。《文心雕龍》百官詢事,則有關刺解諜。解者,釋也。解釋結滯,徵事以對也。
又《廣韻》脫也。《禮·曲禮》解屨不敢當階。
又《博雅》說也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船交海中,皆以風爲解。《註》皆自解說,遇風不至也。
又《廣韻》講也。一曰釋詁也。《禮·經解疏》解者,分析之名。
又樂曲解。《古今樂錄》傖歌以一句爲一解,中國以一章爲一解。王僧䖍啓云:古曰章,今曰解。解有多少,當是先詩而後聲也。
又《字彙補》削也。《魯語》晉文公解曹地,以分諸侯。
又止也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歸獄不解,兹謂追非。
又開也。《後漢·耿純傳贊》嚴城解扉。
又達也。《莊子·秋水篇》無南無北,奭然四解。
又解構,猶閒構也。《後漢·隗囂傳》勿用傍人解構之言。
又猶會合煩辱也。《淮南子·俶眞訓》孰肯解構人閒之事,以物煩其性命乎。
又道家有尸解術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爲方僊道,形解銷化。《集解》尸解也。《問奇集》《金壷字考》攺音假,非。
又梵言目帝羅,此雲解脫。荆溪淨名記,若正用功,解可作古買切。功成日,解應作戸買切。强分二音,亦非。
又解解,戟多之貌。《揚子·太經》次七:何戟解解遘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下買切《正韻》胡買切,音蟹。義同。
又《增韻》物自解散也。《孔安國·尚書序》逃難解散。《註》解音蟹。
又《廣韻》曉也。《禮·學記》相說以解。《註》解物爲解,自解釋爲解,是相證而曉解也。《魏志·賈詡傳》太祖與韓遂、馬超戰渭南,問計於詡。對曰:離之而已。太祖曰:解。《註》謂曉悟也。
又《博雅》跡也。《爾雅·釋獸》,其跡解。《註》其跡名解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二年》王師軍於解。《註》洛陽西南有大解、小解。
又《史記·甘茂傳》今公與楚解口地。《索隱》秦地名。《正義》解口,猶開口也。
又州縣名。《一統志》春秋爲晉之解梁城,戰國屬魏,漢爲解縣,屬河東郡,五代漢始置解州,治解縣,元屬平陽路,明因之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自唐叔虞食邑于解,後因氏。
又複姓。《姓苑》北魏有解枇氏,後攺爲解氏。
又《說文》解廌,獸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弄解豸。《註》解豸,似鹿,一角,一名神羊。古者決訟,令觸不直者。唐御史法冠,一名解廌冠,取其能觸邪也。《晉書·輿服志》作獬豸。《王充·論衡》作觟。
又與嶰通。嶰谷,谷名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取竹之解谷。《孟康曰》解,脫也。一說昆侖之北谷名也。
又與澥通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江湖之雀,勃解之鳥。
又與蟹同。《呂覽·恃君篇》大解、陵魚,大人之居。《山海經》作大蟹。
又《唐韻》尸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下解切,蟹去聲。亦判也,散也,曉也,獸也,地名也。
又《玉篇》接中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弓人爲弓,茭解中有變焉,故挍。《註》茭,弓檠也。茭解,謂接中也。
又支節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所排擊剝割,皆衆理解也。《師古註》解,支節也。
又與懈同。《詩·大雅》不解于位。《註》解,怠惰也。《禮·月令》民氣解惰。
又與邂同。《正字通》解后,卽邂逅,言彼此不期而遇也。《六書正譌》別作邂,非。
又《廣韻》古隘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隘切《正韻》居拜切,皆去聲。《類篇》除也。一曰聞上也。《韻會》發也。《唐制》進士由鄕而貢曰解額。
又《國史補》外府不試而貢者,謂之拔解。《宋史·選舉志》天下之士,屛處山林,令監司守臣解送。
又《職官志》入額人一任實滿四年,與解發赴銓。《正字通》凡官司解報、杻解,皆此音。《韻會》讀若懈,非。
又與廨同。《玉篇》署也。《商子·墾令篇》高其解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解署棊布。《註》言非一也。
又《集韻》口賣切,楷去聲。解垢,詭曲之辭。《莊子·胠篋篇》解垢同異。《音義》又音楷。
又叶舉履切,音几。《古詩》著以長相思,緣以結不解。以膠投漆中,誰能別離此。
又叶居縊切,音記。《楚辭·九章》愁鬱鬱之無快兮,居戚戚而不解。心鞿羈而不開兮,氣繚轉而自締。
又叶訖力切,音棘。《詩·魯頌》春秋匪解,享祀不忒。皇皇后帝,皇祖后稷。
又叶舉下切,嘉上聲。《僧皎然·題毗沙天王像》憶昔胡兵圍未解,感得此神天之下。《俗書正誤》解从刀、牛。俗从羊作觧,非。廨字原从厂作。
【致】
致【未集下】【至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陟利切,音躓。《說文》送詣也。《春秋·成九年》夏,季孫行父如宋致女。《註》女嫁三月,又使大夫隨加聘問,謂之致女。《禮·曲禮》獻田宅者操書致。《註》詳書其多寡之數,致之于人也。
又招致也。《楊升庵外集》致有取意。《易·繫辭》備物致用。《疏》謂備天下之物,招致天下所用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凡治野,以下劑致甿。《註》致,猶會也。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,及會之。以下劑爲率。
又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事。《註》致其所掌之事於君,而告老。《疏》不云置,而云致者,置是廢絕,致是與人,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。
又傳致也。《詩·小雅》工祝致告。《箋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,告尸以利成。
又極也。《書·盤庚》凡爾衆,其惟致告。《傳》致我誠,告汝衆。《禮·禮器》有放而不致也。《疏》致,極也。
又《禮·樂記》致樂以治心。《註》致,猶㴱審也。
又委也。《易·困卦》君子以致命遂志。《論語》事君能致其身。《朱註》致,猶委也。
又誠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其致之。《註》致,誠也。
又挑戰曰致師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楚許伯御樂伯,攝叔爲右,以致晉師。《疏》致師,致其必戰之志。
又態也。《水經注》茂竹便媚,致可翫也。《六帖》崔遠風致整峻。《王縉詩》自然成高致。
又至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掌三夢之灋。一曰致夢。《疏》訓致爲至,夢之所至也。
又制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以致爲儀。《註》致者,所以節制其事,故爲儀。
又《易·繫辭》一致而百慮。《疏》所致雖一,慮必有百,言慮雖百種,必歸於一致也。
又就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故致數車無車。《註》致,就也。言人就車數之,爲輻,爲輪,爲轂,爲衡,爲轝,無有各爲車者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是致是附。《傳》致,致其社稷羣神。《疏》致者,運轉之詞。
又密也。《禮·禮器》德產之致也精微。《註》致,致密也。《前漢·嚴延年傳》文致不可得反。《註》言其文案整齊。
又與緻通。《禮·月令》孟冬,命工師效功,陳祭器,按度程,必功致爲上。《註》謂功力密緻也。緻至同。
【燕】
燕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於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甸切,。古人重言之。《詩·邶風》燕燕于飛。《玉篇》俗作鷰。《集韻》亦作䴏。
又《禮·學記》燕朋逆其師,燕辟廢其學。《註》燕,猶褻也。
又與醼通。《廣韻》醼飮,古無酉,今通用。《詩·小雅》我有旨酒,嘉賔式燕以敖。《儀禮》燕禮第六。
又《集韻》與宴通。安也,息也。《易·中孚》初九虞吉,有他不燕。《疏》燕,安也。《詩·小雅》悉率左右,以燕天子。《傳》以安待天子。《又》或燕燕居息。《傳》燕燕,安息貌。《齊語》昔聖王之處士也,使就閒燕。《註》閒燕,猶淸淨也。
又《廣韻》烏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因蓮切《正韻》因肩切,音煙。《玉篇》國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燕曰幽州。《詩·大雅》溥彼韓城,燕師所完。《朱傳》燕召公之國。◎按鄭箋云:燕,安也。讀去聲。今从朱傳。
又《左傳·隱五年》衞人以燕師伐鄭。《註》南燕國今東郡燕縣。《疏》燕有二國,一稱北燕,故此註言南燕,以別之。世本燕國姞姓。地理志:東郡燕縣南燕國姞姓,黃帝之後也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邵公奭封燕,爲秦所滅,子孫以國爲氏。漢有燕倉。〇按史記仲尼弟子傳:燕伋字思。是春秋時,卽有燕姓也。
又《集韻》於殄切,音蝘。本作宴。引爾雅宴宴,居息也。〇按爾雅疏引小雅北山,或燕燕居息。考爾雅釋文及北山釋文,俱無作上聲讀者,惟大雅韓奕:韓姞燕譽。釋文云:燕,于遍反。
又於顯反。可証燕之有上聲也。
【王】
王【午集上】【玉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雨方切,音徨。《廣韻》大也,君也,天下所法。《正韻》主也,天下歸往謂之王。《易·坤卦》或從王事。
又《隨卦》王用享于西山。《書·洪範》無偏無黨,王道蕩蕩。《詩·小雅》宜君宜王。《註》君,諸侯也。王,天子也。◎按秦漢以下,凡諸侯皆稱王,天子伯叔兄弟分封于外者亦曰王。
又諸侯世見曰王。《詩·商頌》莫敢不來王。《箋》世見曰王。
又凡尊稱亦曰王。《爾雅·釋親》父之考爲王父,父之妣爲王母。
又法王,象王,皆佛號。《華嚴偈》象王行處落花紅。《岑參詩》况値廬山遠,抽簪禮法王。《註》法王,佛尊號也。
又姓。
又《諡法》仁義所往曰王。
又王屋,山名。《書·禹貢》至于王屋。《疏》正義曰:王屋在河東垣縣東北。
又弓名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弓人,往體寡,來體多,謂之王弓之屬。
又王連,遠志也。見《博雅》夫王,芏草也。見《爾雅·釋草疏》。
又王鴡,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鴡鳩,王鴡。《註》鵰類,今江東呼之爲鶚。
又王鮪,魚名。《周禮·天官·人》春獻王鮪。《註》王鮪,鮪之大者。
又蛇名。《爾雅·釋魚》蟒,王蛇。《註》蟒,蛇最大者,故曰王蛇。
又蟲名。《爾雅·釋蟲》王蛈蜴。註:卽螲蟷,似䵹鼄,在穴中,有蓋。今河北人呼蛈蜴。《博雅》虎,王蝟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于放切,音旺霸王也。《正韻》凡有天下者,人稱之曰王,則平聲。據其身臨天下而言曰王,則去聲。《詩·大雅》王此大邦。《箋》王,君也。《釋文》王,于况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項羽背約而王君王於南鄭。《師古註》上王字,于放反。
又《廣韻》盛也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神雖王,不善也。《註》謂心神長王。《釋文》王,于况反。
又音往。《詩·大雅》昊天曰明,及爾出王。《傳》王,往也。《朱註》音往。〇按王本古文玉字。註詳部首。
【马】
馬【亥集上】【馬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麻上聲。《說文》怒也,武也。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。《玉篇》黃帝臣相乗馬。馬,武獸也,怒也。《正韻》乗畜。生於午,稟火氣。火不能生木,故馬有肝無膽。膽,木之精氣也。木臓不足,故食其肝者死。《易·說卦傳》乾爲馬。《疏》乾象天,天行健,故爲馬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地精爲馬。《春秋·考异記》地生月精爲馬。月數十二,故馬十二月而生。《周禮·夏官·馬質》掌質馬,馬量三物,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,皆有物賈。
又《校人》掌王馬,辨六馬之屬。凡大祭祀,朝觐,會同,毛馬而頒之。凡軍事,物馬而頒之。註:毛馬齊其色。物馬齊其力。
又《趣馬》掌贊正良馬。
又《巫馬》掌養疾馬而乗治之,相醫而藥攻馬疾。
又《廋人》掌十二閑之政敎以阜馬。《圉人》掌芻牧以役圉師。
又司馬,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註》謂總武事也。
又《淸夜錄》漢制,卿駟馬右騑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太守,駟馬駕車,一馬行春。《衞宏·輿服志》諸侯四馬,駙以一馬。《南史·柳元策傳》兄弟五人,爲太守。時人語曰:柳氏門庭,五馬逶迤。《正字通》故今太守稱五馬大夫。
又田野浮氣曰野馬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註》日光也。一曰遊絲水氣。
又陽馬。《何晏·景福殿賦》承以陽馬,接以圓方。《註》陽馬,屋四角引出承短椽者,連接或圓或方也。
又投壺勝算曰馬。《禮·投壺》爲勝者立馬,一馬從二馬,三馬旣立,請慶多馬。《註》立馬者,取算以爲馬,表其勝之數也。謂算爲馬者,馬爲威武之用,投壺及射,皆以習武也。
又《字彙補》打馬,彈碁類也。朱李易安有打馬圖。
又地名。馬陘,齊邑。馬陵,鄭地。見《左傳》。
又天馬,獸名。有翼能飛。
又竈馬,蟲名。《酉陽雜俎》狀似促織,好穴竈旁。今俗呼竈雞。
又馬勃,草名。《正字通》生濕地腐木上,一名馬疕。韓愈所云牛溲馬勃,兼收蓄是也。
又海馬,魚名。牙骨堅瑩,文理細如絲,可制爲器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本伯益之後,趙奢封馬服君,遂氏焉。
又司馬、巫馬、乗馬,皆複姓。《前漢·溝洫志》諫大夫乗馬延年。《孟康曰》乗馬,姓也。
又《風俗通》有白馬氏。
又馬流。《兪益期曰》馬援立銅柱,岸北有遺兵,居壽冷岸,南對銅柱,悉姓馬,號曰馬流。《方隅勝略》謂馬人散處南海,謂之馬流。《韓愈詩》衙時龍戸集,上日馬人來。《註》卽馬流也。一作馬留。
又門名。《前漢·項籍傳註》宮垣內兵衞所在,四面皆有司馬,以主事,故總稱司馬門。
又《公孫弘傳註》武帝時,相馬者東門京作銅馬法,立於魯般門外,更名金馬門。
又亭名。謝靈運爲永嘉太守,以五馬自隨,立五馬亭。
又《集韻》滿補切,音姥。義同。《前漢·石慶傳》馬字與尾當五。《師古曰》馬字,下曲者尾,幷四點爲足,凡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