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鸡】
雞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古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奚切《正韻》堅溪切,音稽。《說文》知時畜也。《玉篇》司晨鳥。《爾雅·釋畜》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僆,絕有力奮。《疏》此別雞屬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曰:雞爲積陽,南方之象,火陽精物炎上,故陽出雞鳴,以類感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爲雞。《書·泰誓》牝雞無晨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工商執雞。《禮·曲禮》雞曰翰音。
又《爾雅·釋鳥》鶾,天雞《註》鶾雞赤羽。《逸周書》文鶾若彩雞,成王時蜀人獻之。
又《爾雅·釋蟲》螒,天雞。《註》小蟲,黑身赤頭,一名莎雞,又曰樗雞。《詩·豳風》六月莎雞振羽。《爾雅翼》一名梭雞。一名酸雞。
又雞人,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雞人》掌共雞牲,辨其物,大祭祀夜嘑旦,以嘂百官。
又《禮·明堂位》灌尊,夏后氏以雞彝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襄三年》同盟于雞澤。《註》在廣平曲梁縣西南。
又《昭二十三年》吳敗頓胡、沈蔡、許之師于雞父。《註》雞父,楚地。《戰國策》負雞次之典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鬱林郡,雍雞縣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正統,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。《說文》籀文作鷄。互詳鳥部鷄字註。
【虫】
虫【申集中】【虫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許偉切《集韻》詡鬼切,音种。《說文》从三虫,象形。凡蟲之屬皆从蟲。《大戴禮》有羽之蟲三百六十,而鳳凰爲之長。有毛之蟲三百六十,而麒麟爲之長。有甲之蟲三百六十,而神龜爲之長。有鱗之蟲三百六十,而蛟龍爲之長。有倮之蟲三百六十,而聖人爲之長。《爾雅·釋蟲》有足謂之蟲,無足謂之豸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梓人》外骨內骨,郤行仄行,連行紆行,以脰鳴者,以注鳴者,以旁鳴者,以翼鳴者,以股鳴者,以胷鳴者,謂之小蟲之屬,以爲雕琢。《大戴禮》二九十八,八主風,風主蟲。故蟲八月化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肉腐出蟲。
又《詩·大雅》蘊隆蟲蟲。《傳》蟲蟲而熱也。
又桃蟲,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肇允彼桃蟲。《傳》桃蟲,鷦也,鳥之始小終大者。
又《書·益稷》華蟲作繪。《孔註》雉也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十九年》宋公伐邾,圍蟲三月。《註》蟲,邾邑。
又書名。《魏志·裴松之註》邯鄲淳善蒼雅蟲篆。
又姓。《前漢·功臣表》曲成侯蟲達。
又直衆切,音仲。與蚛同,蟲食物也。
又《集韻》徒冬切,音彤。《爾雅·釋訓》爞爞,薰也。爞或作蟲。《羣經音辨》蘊隆蟲蟲,蟲字又音徒冬切。《韻會》俗作虫,非。(蟲)
【争】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又《玉篇》諫也。
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【得】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【丧】
喪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桑去聲。《玉篇》亡也。
又《正韻》失位也。《論語》二三子何患於喪乎。《註》喪,失位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四年》昭公曰:喪人不佞。
又《廣韻》息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郎切,音桑。《正韻》持服曰喪。《禮·檀弓》故孔氏之不喪出母,自子思始也。《又》子夏喪其子,而喪其明。《釋文》上喪字平聲,下喪字去聲。
又《廣韻》喪,器也,今謂之柩。《禮·曲禮》送喪不踰境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楚大夫喪左。《說文》本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