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悬】
懸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6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涓切,音泫。本作縣。《說文》繫也。或从心。《孟子》猶解倒懸。
又叶熒絹切,音院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後宮不移,樂不徙懸。門衞供帳,官以物辯。
【鹑】
鶉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常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殊倫切,。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田䑕化爲鶉。
又《畢萬術》蝦蟆得爪化爲鶉。《交州記》南海有黃魚,九月則化爲鶉。《陸佃云》鶉無常居,而有常匹,故《尸子》曰:堯鶉居。詩曰:鶉之奔奔。言鶉能不亂其匹,衞人以爲宣姜鶉之不如也。
又俗言此鳥性淳,飛必附草,行不越草,遇草橫前,卽旋行避之,故曰鶉。《正字通》鶉尾特禿,若衣之短結,故凡敝衣曰衣若縣鶉。
又《山海經》崑崙之丘有鳥,名鶉鳥。是司帝之百服。
又星名。《埤雅》南方朱鳥七宿,曰鶉首,鶉火,鶉尾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定郡鶉隂縣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安定郡有鶉觚。
又與醇同。《揚子·寡學篇》春木之芚兮,援我手之鶉兮。言孔子敎人,有以手援而醇和也。
又《集韻》船倫切,音脣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都昆切,音敦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聖人鶉居而鷇食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徒官切《韻會》徒丸切,音團。《詩·小雅》匪鶉匪鳶,翰飛戾天。《註》鶉,徒丸反。
【襹】
襹【申集下】【衣部】康熙筆画:25画部外筆画:19画
《唐韻》所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山宜切,音簛。襳襹,毛羽衣貌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被毛羽之襳襹。
又襂襹。詳襂字註。
又上聲,所綺切,音躧。去聲,所寄切,音屣。義同。
【褷】
褷【申集下】【衣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集韻》山宜切,音簛。《廣韻》同襹。《類篇》襳襹,毛羽衣貌。或从徙。《韓愈詩》花著兩眼,視物隔褷䙰。《皮日休詩》袖香䙰褷風。
【不】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又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又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又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又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又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又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【投】
投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音頭。《說文》擿也。○按擿,卽擲也。《廣韻》棄也。《禮·曲禮》無投與狗骨。《疏》投,致也。棄其骨與犬也。
又贈也。《詩·衞風》投我以木瓜。
又《增韻》納也。《禮·樂記》投殷之後於宋。《註》舉徙之詞也。
又適也,託也。《後漢·張儉傳》儉得亡命,望門投止。
又掩也。《詩·小雅》相彼投兔,尚或先之。《箋》視彼人將掩兔,尚有先驅走之者。
又姓。周郇伯之後。桓王伐鄭,投先驅以策。其後氏焉。漢有光祿投調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透切,音豆。句讀之讀通作投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聆曲引者,觀法於節奏,察度於句投。
又與逗同。止也。
又物相逗合也。《杜甫詩》遠投錦江波。
又酒再釀曰酘。亦通作投。《字林》重醞也。《梁元帝·樂府》宜城投酒今行熟。
【俗】
俗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圱《唐韻》似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松玉切,音續。習也。上所化曰風,下所習曰俗。《釋名》俗,欲也,俗人所欲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從宜,使從俗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八則治都鄙,六曰禮俗,以馭其民。
又不雅曰俗。《黃庭堅曰》士俗不可醫。或問不俗之狀,庭堅曰:難言也。視其平居,無以異於人,臨大節而不可奪,此不俗人也。《說文》从人,谷聲。《徐曰》俗之言續也。轉相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