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毫】
毫【辰集下】【毛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胡刀切,音豪。長銳毛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合抱之木,生於毫末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有益毫毛。
又言物細曰秋毫,言毫至秋極纖細也。《孟子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秋毫爲小,待之成體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入關,秋毫無犯。
又《謝察微·算經》十絲曰毫,十毫曰釐。《禮·經解》差若毫釐,謬以千里。《晉書·虞預傳》毫釐之失。
又筆謂之毫。《陸機·文賦》或含毫而邈然。《唐書·劉知幾傳》每記事載言,則閣筆相視,含毫不斷。
又蘸筆曰濡毫,落筆曰揮毫。
又姓。漢毫康,封安陽侯。
又修毫,狗名。《西京雜記》李亨好馳駿狗,有修毫、釐睫、白望、靑曹之名。《說文》作豪。籀文作毫。《正字通》毫、豪雖通,然《山海經》豪豬可借毫,孟子《豪傑》之士,《淮南子》智過百人謂之豪,當用豪,俗溷爲一,非。
又《姓譜》毫、豪分二姓。
【发】
發【午集中】【癶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伐切,音髮。《說文》䠶發也。《詩·召南》壹發五豝。《傳》發,矢也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矢四發。《註》射禮三而止,每射四矢,故以十二矢爲一發。師古曰:發,猶今言箭一放兩放也。
又《廣韻》起也。《孟子》舜發於畝之中。
又舒也,揚也。《易·乾卦》六爻發揮。《疏》發,越也。
又《坤卦》發於事業。《疏》宣發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聲名以發之。《註》發揚此德也。
又《博雅》開也。《書·武成》發鉅橋之粟。《疏》謂開出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。《註》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。
又《玉篇》進也,行也。《博雅》去也。《詩·齊風》履我發兮。《疏》行必發足而去,故以發爲行也。《禮·玉藻》疾趨則欲發,而手足無移。《註》謂起屨也。
又《釋名》撥也。撥使開也。《禮·王制》有發,則命大司徒,教士以車甲。《疏》謂有軍旅以發士卒也。
又《廣韻》明也。《論語》亦足以發。《註》謂發明大體也。
又《廣韻》舉也。《增韻》興也。《前漢·王吉傳》愼毋有所發。《註》謂興舉眾事也。
又亂也。《詩·邶風》毋發我笱。
又伐也。《詩·周頌》駿發爾私。《疏》以耜擊伐其私田,使之發起也。
又遣也。《禮·檀弓》晉獻文子成室,晉大夫發焉。《註》發禮往賀也。
又見也。《禮·禮器》君子樂其發也。《註》樂多其外見也。
又動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地無以寧,將恐發。
又洩也。《楚辭·大招》春氣奮發。
又《曆法》春夏曰發,秋冬曰斂。
又發發,疾貌。《詩·小雅》飄風發發。《箋》寒且疾也。
又《詩傳》長發,大禘也。《疏》大禘之樂歌也。《唐書·禮樂志》懿祖曰:長發之舞。
又昏禮曰發齊。《荀子·禮論》大昏之未發齊也。《註》謂未有威儀節文。象太古時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作廢齊。
又《玉篇》發,駕車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發,稅,舍車也。東齊海岱之閒謂之發,宋趙魏之閒謂之稅。《註》舍宜音寫,今通發,寫也。稅猶脫也。
又《後漢·五行志》東方神鳥曰發明。《博雅》鳳皇晨鳴曰發明。
又《汲冢周書》發人鹿鹿者,若鹿迅走。《註》發,東夷也。
又淸發,水名。見《左傳》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餘發縣,屬九眞郡。發干縣,屬東郡。
又姓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游水發根。《註》游水,縣名。發根,人姓名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北末切,音撥。《詩·衞風》鱣鮪發發。《傳》盛貌。馬融曰:魚尾著網發發然。《韓詩》作鱍。《說文》作鮁。
又叶方吠切,音廢。《詩·豳風》一之日觱發。《傳》風寒也,叶下烈烈。音例。
又叶非律切,廢入聲。《揚雄·長楊賦》紛紜沸渭,雲合電發。猋騰波流,機駭蠭軼。軼音亦。一說本賦發軼,與上文爰整其旅,乃命驃衞,衞字爲韻。發,音費。軼,音替。古霽寘二韻通,非發讀廢入聲,與軼音亦叶也。
【皆】
皆【午集中】【白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古諧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諧切,音街。《說文》俱詞也。《小爾雅》同也。《易·解卦》雷雨作,而百果草木皆甲坼。鄭康成讀皆如懈,非。
又《字彙補》居之切,音箕。《前漢·孟喜傳》箕子者,萬物方荄茲也。《師古註》荄,音皆。古皆荄與箕音同。
又叶舉里切,音几。《詩·周頌》以治百禮,降福孔皆。《傳》皆,遍也。與偕通。《荀勗東西廂歌》降福孔偕。《說文》白字兩見,一在自部,自部之白,疾二切,卽自字。皆字載自部中,則應从白。《集韻》或作皆,非。
【奋】
奋【補遺·丑集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篇海類編》古朗切,剛上聲。鹽澤也。
又音本。(奮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問切,音僨。《說文》翬也。《爾雅·釋鳥》雉,絕有力奮。羊,絕有力奮。螽醜奮。鳥張羽奮奞也。《詩·邶風》不能奮飛。《史記·樂書》羽翮奮,角觡生。
又震動也。《易·豫》雷出地奮。
又揚也。《禮·樂記》奮至德之光。
又振去塵也。《禮·曲禮》僕展軨效駕,奮衣由右上。
又姓。《左傳》楚有司馬奮揚。
又叶普麫切,音片。《孫楚·韓信贊》秦失其鹿,英雄交戰。遂寤明主,超然虎奮。从奞在田上。俗作字原从奞从旧。
【七】
七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親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戚悉切,音桼。少陽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正也,从一,微隂从中衺出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註》七政,日月五星也。《詩·唐風》豈曰無衣七兮。《註》侯伯七命,車服皆以七爲節。
又詞家以七名篇,雖八首,問對凡七。七者,問對之別名,始枚乗七發,後傅毅七激,崔駰七依,曹植七啓,張協七命,繼之凡十餘家。
又三七,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言葉左三右四,故名。一說本名山桼。
又姓。明七希賢。
又人名。《續仙傳》殷七七,名文祥。《蘇軾詩》安得道人殷七七,不論時節遣花開。《正字通》或通作㭍桼漆。柒。
【尺】
尺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
又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
又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
又《唐輦下歲時記》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
又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具,非也。
又叶昌約切,音綽。《詩·魯頌》是尋是尺。叶下作若。《韻會》通作赤。
【身】
身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
又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又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又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又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