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豪姜与郑

出自:宋代·赵汝鐩《姜子平郑华父见访留饮月下》

拼音:[èr][háo][jiāng][yǔ,yù,yú][zhèng]

平仄:仄平平平仄

敲门者谁子,二豪姜与郑
扬袖入长揖,掀髯略常敬。
于时月当阶,籁声断四听。
展席交股坐,剧谈飞舌竞。
恃侠争誉已,拈卷索分韵。
呼儿注老瓦,酒力快辛硬。
毡荤屏俗馔,梨栗错村饤。
杯行无不釂,恐犯时坛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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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二豪】两位豪杰之士。指宋王禹偁和苏轼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二】

二【子集上】【二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弍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至切,音樲。地數之始,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。《易·繫辭》分而爲二,以象兩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:若又共二徼大罪也。《註》謂兼二職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權出於一者强,權出於二者弱。《史記·韓信傳》功無二於天下。《前漢·嚴助傳》詔曰: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輳,以爲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

巽二,風神名。

古貨布文帝字。見《六書略》。二。

【豪】

豪【酉集中】【豕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廣韻》胡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乎刀切,豬也。夾髀有麄毫,長數尺,能以脊上毫射物,吳越呼爲鸞豬。

《穆天子傳》天子之豪馬、豪牛、豪羊。《註》豪,猶髭也。髭馬如馬,足四節皆有毛。豪羊似髦牛。

《玉篇》俊也。《正韻》英也。《孟子》若夫豪傑之士。《淮南子·泰族訓》智過百人者,謂之豪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選豪俊,講文學。

《廣韻》俠也。《史記·信陵君傳》平原君之遊徒豪舉耳。

《韻會》彊也,健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故大賈畜家不得豪奪吾民矣。

《玉篇》帥也。《史記·韓長孺傳》雁門馬邑豪聶翁壹。《註》豪,猶帥也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豪山多金玉而無草木。

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密山,豪水出焉。

魚名。《山海經》渠豬水中多豪魚,狀如鮪,赤喙,尾赤羽,可以已白癬。

劒名。《博物志》豪曹,歐冶子所作。《越絕書》越王取豪曹,薛燭曰:非寶劒也。

州名。《廣韻》屬九江郡,古鍾離國,與吳爭桑而滅,隋攺爲豪州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宋豪彥,乾道中進士。明豪英,天順中宜都知縣。

與毫通。《禮·經解》差若豪釐,繆以千里。《史記·張耳傳》秋豪皆高祖力也。○按豪、毫古通用。徐鉉以毫爲俗字,泥。

叶寒歌切,音何。《蘇轍·咏嚴顏詩》被擒不辱古亦有,吾愛善折張飛豪。軍中生死何足怪,乗勝使氣可若何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
【姜】

姜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良切,音疆。神農居姜水,以爲姓,其後爲齊甫,申呂,紀許,向芮。

不姜,水名。《山海經》不姜之水,黑水窮焉。《柳宗元·天對》盈盈黑水,窮于不姜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郑】

鄭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正切,音㽀。國名。《釋名》鄭,町也,地多平町町然也。《正字通》鄭本西都畿內地,周宣王封其弟友,是爲鄭。桓公寄孥與賄于虢鄶,其子武公,定平王于東都,因徙其封,施舊號于新邑,是爲新鄭。今河南開封府鄭州是也。

南鄭,縣名。今屬陝西漢中府,桓公封邑在畿內,爲西鄭,漢中在京兆之南,故稱南鄭以別之。《一統志》南鄭,古褒國附庸之邑。桓公歿,其民南奔居此,因曰南鄭。

《廣韻》鄭重,殷勤之意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非皇天所以鄭重降符命之意。

姓。《集韻》鄭滅于韓,子孫因以國爲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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