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炎】
炎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于廉切《韻會》疑廉切《正韻》移廉切,音鹽。《說文》火光上也。《玉篇》熱也,焚也。《書·胤征》火炎崑岡,玉石俱焚。
又《洪範》火曰炎上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爞爞炎炎,熏也。《詩·大雅》赫赫炎炎。
又《吳語》日長炎炎。《註》進貌。
又《正韻》熾也。
又《禮·月令》其帝炎帝。《註》此赤精之君,炎帝大庭也。
又《呂氏春秋》南方曰炎天,東北曰炎風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于凡切,槏平聲。義同。
又《類篇》徒甘切,音談。美辨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大言炎炎。《註》美盛貌。
又《集韻》以贍切,音豔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獲耀日月之末光絕炎,以展采錯事。《註》覩日月末光殊絕之用,以展其官職。
又通焰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人之所忌,其氣炎以取之。《蔡邕·釋誨》懼煙炎之毀熸。
又《列子·湯問篇》楚之南有炎人之國。《註》炎去聲。《集韻》本作爓。亦同燄。◎按說文、玉篇、類篇、炎字俱自爲部。
【州】
州【寅集中】【巛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周。《說文》水中可居曰州。周繞其旁,从重川。昔堯遭洪水,民居水中高土,故曰九州。一曰州,疇也,各疇其土而主之。《廣雅》州,殊也,浮也。《春秋·題辭》州之爲言殊也。《釋名》州,注也。郡國所注仰也。《玉篇》九州也,時也,宮也,居也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禹治水之後,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。分靑州爲營州。《疏》禹貢治水之時猶爲九州,今始爲十二州。左傳云:昔夏之方有德也,貢金九牧,則禹登王佐,還置九州,其名蓋如禹貢。《禹貢》冀、兗、靑、徐、荆、揚、豫、梁、雍。《周禮·夏官》九州:揚、荆、豫、靑、兗、雍、幽、冀、幷。《爾雅·釋地》冀、豫、雝、荆、揚、兗、徐、幽、營,九州。《疏》禹貢有靑徐梁,無幽幷營,是夏制。周禮有靑幷幽,無徐梁營,是周制。此有幽徐營而無靑梁幷,疑是殷制也。《史記·孟子傳》騶衍言中國名赤縣神州。赤縣神州內自有九州,禹之序九州是也。不得爲州數。中國外如赤縣神州者九,乃所謂九州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》五黨爲州。《註》州二千五百家。《論語》言不忠信,行不篤敬,雖州里行乎哉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桓五年》州公如曹。《傳》淳于公如曹。《註》淳于,州國所都。城陽淳于縣也。《括地志》密州,安丘縣東三十里古州國,周武王封爲淳于國。
又邑名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鄭伯如晉,公孫段相晉侯,曰:子豐有勞於晉,余聞而弗忘,賜女州田。《註》州縣,今屬河內郡。
又《春秋·成七年》吳入州來。《註》楚邑,淮南下蔡縣。
又《史記·楚世家》考烈王元年,納州於秦。《註》南郡有州陵縣。
又姓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一年》州綽出奔齊。《註》晉大夫。
又《爾雅·釋畜》白州驠。《註》州,竅。《疏》謂馬之白尻者也。
又與洲通。◎按《說文》引《詩·周南》在河之州,今文作洲,古通。
又叶專於切,音朱。《易林》鸇鳩徙巢,西至平州。遭逢雷電,霹我葺廬。
【草】
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屮《唐韻》采老切《集韻》在早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采早切,音懆。《說文》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《書·禹貢》厥草惟繇。《詩·小雅》在彼豐草。《禮·祭統》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《註》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《論衡》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《大戴禮·易本命》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又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惡草具進。《註》草,粗也。
又《篇海》苟其禮也。《疏》草次,猶造次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勞人草草。《傳》草草,勞心也。
又《易·屯卦》天造草昧。《疏》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又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《註》謂爲文之草藳。《百官志註》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《後漢·寵傳》蕭何草律。
又《魏志·衞覬傳》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草中。
又《韻補》脞五切,徂上聲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焚梗林,燎圃草。
又此苟切,凑上聲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又《說文》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
【木】
木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順之謂也。《禮·月令》某日立春,盛德在木。《疏》春則爲生,天之生育,盛德在於木位。
又八音之一。《周禮·春官·太師》金石土革絲木匏竹。《註》木,柷敔也。
又質樸。《論語》剛毅木訥近仁。
又木彊,不和柔貌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勃爲人木彊敦厚。
又析木,星次。《爾雅·釋天》析木謂之津。
又姓。《統譜》漢木仁,晉木華。
又百濟八姓,一曰木氏。
又複姓,端木。
又叶末各切,音莫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隂慝害作,百卉畢落。林衡戒田,焚林柞木。《韻會》从丨。丨,古本切。非从亅。亅,其月切。
【诚】
誠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氏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成。《說文》信也。《廣雅》敬也。《增韻》純也,無僞也,眞實也。《易·乾卦》閑邪存其誠。《疏》言防閑邪惡,當自存其誠實也。《書·太甲》鬼神無常享,享于克誠。《傳》言鬼神不係一人,能誠信者則享其祀。《眞德秀曰》唐虞時未有誠字,《舜典》允塞卽誠之義。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。《禮·樂記》著誠去僞,禮之經也。《中庸》誠者,天之道也。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《註》誠者,眞實無妄之謂。
又《玉篇》審也。《禮·經解》故衡誠縣,不可欺以輕重。《註》誠,猶審也。或作成。
又郡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悉州歸誠郡。
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嶺南道有思誠州。
又叶羊切,音嘗。《韓愈·歐陽生哀辭》哭泣無益兮,抑哀自彊。推生知死兮,以慰孝誠。
【可】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又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又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【怜】
怜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郞丁切,音靈。《玉篇》心了也。
又《集韻》靈年切,音連。與憐同。《韋應物休暇東齋詩》捫竹怜粉汚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朗鼎切,音音蓮。《說文》哀也。《吳越春秋河上歌》同病相憐。
又《廣韻》愛也。《魯連子引古諺》心誠憐,白髮元。
又《集韻》離珍切,音鄰。義同。《楚辭·九辯》羈旅而無友生,惆悵兮而私自憐。叶上生。俗作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