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复】
復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
又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
又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
又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
又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
又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
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,大業初改曰沔州。
又復陶,官名。《左傳·襄三十年》使爲君復陶。《註》復陶,衣服之官也。
又衣名。《左傳·昭十二年》王皮冠秦復陶。《註》秦所遺羽衣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六切,音福。《集韻》重也。《正韻》反覆也。《易·復卦》反復其道。《詩·小雅》顧我復我。《註》謂迴轉反復之也。
又《正韻》復,除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七大夫以下,皆復其身及戸勿事。《註》復其身,及一戸之內,皆不徭役也。
又與複通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爲復道,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上從復道上,望見諸將往往耦語。《註》上下有道,故謂之復。
又與覆通。《詩·大雅》陶復陶穴。《音義》復,累土於地上。《說文》作覆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浮富切,浮去聲。《集韻》又也。《增韻》再也。《詩·大雅·大明序》文王有明德,故天復命武王也。
又叶房月切,音伐。《韓愈·招揚之罘詩》禮稱獨學陋,易貴不遠復。作詩招之罘,日夕抱饑渴。渴,巨列切。
又。
【赐】
賜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斯義切,思去聲。《說文》予也。《篇海》錫也。《禮·曲禮》三賜不及車馬。《註》三賜,三命也。《疏》受命卽受賜。
又《玉藻》凡賜,君子與小人不同日。
又《公羊傳·僖二年》虞郭之相救,非相爲賜。《註》賜,猶惠也。
又《玉篇》賜,施也,空盡也。
又姓。《玉海》齊大夫,非。
【银】
銀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語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巾切,音誾。《說文》白金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白金謂之銀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朱提銀,重八兩,爲一流,直一千五百八十,它銀一流直千。《註》朱提,縣名,出善銀。
又黃銀。《山海經·臯塗之山註》黃銀出蜀中,與金無異,但上石則色白。
又《唐書·房齡黃銀帶。
又《寶藏論》銀有十七種,天生牙出銀坑內石縫中,狀如亂絲,色紅者上,入火紫白,如草根者次之。銜黑石者最奇,生樂平鄱陽產鉛之山,一名龍牙,一名龍鬚。生銀出石精好。
又水銀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水銀爲江海。《桂海虞衡志》邕州丹砂盛處,椎鑿有水銀自然流出。
又烏銀。《本草綱目》藏器曰:今人用硫黃熏銀,再宿瀉之,則色黑。工人用爲器,養生家以器煑藥,可辟惡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漢銀木。明正德雞澤知縣銀鏡。
又地名。《公羊傳·昭十一年》會于屈銀。《左傳》《穀梁》作厥憖。
又《集韻》州名。陝西白狄地,北周立銀州。
又《字彙》上聲。《黃香·九宮賦》眄旭歷而銳銀。《註》猶鑽硏。
又《同文鐸》與垠同。《荀子·成相篇》守其銀。
又《字彙補》廉鍔也。《大戴禮》銀手如斷,是卜商之行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沿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修途曲且險,秋艸生兩邊。黃華如沓金,白華如散銀。
【笺】
箋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則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將先切,音湔。《說文》表識書也。《篇海》古者紀其事,以竹編次爲之。《廣雅》箋,云也。
又書也。鄭康成衍毛氏詩,傳之未盡者曰箋。《呂忱·字林》鄭以毛學審備,遵暢厥旨,所以表明毛意,記識其事,故特稱爲箋。《博物志》聖人制作曰經,賢者著述曰傳,鄭康成註《毛詩》曰箋。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,鄭是此郡人,謙敬不敢言註,但表識其不明者耳。《玉篇》通作牋。
【篆】
篆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廣韻》持袞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柱兗切,音瑑。《集韻》篆書也。《尚書·序疏》秦書有八體,一曰大篆,二曰小篆。及新莽居攝,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,時有六書,三曰篆書,卽小篆,下杜人程邈所作。五曰繆篆,所以摹印。《法書攷》大篆者,周史籀所作也。或曰柱下史始變古文,或同或異,謂之篆。篆者,傳也,傳其物理,施之無窮,《漢·藝文志》《史籀》十五篇是也。以史官製之,用之敎授,謂之史書,凡九千字。小篆者,秦相李斯所作也。增損大篆、籀文,謂之小篆,亦曰秦篆,天下行之。畫如鐵石,字若飛動,作楷隸之祖,爲不易之法。其銘題鐘鼎,及作符節,至今用焉。
又轂約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孤乗夏篆。《註》夏,赤也。夏篆,五采畫轂約也。
又《考工記》鐘帶謂之篆。
【科】
科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苦禾切,音窠。《說文》程也。从禾从斗。斗者,量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
又《廣韻》條也,本也,品也。《戰國策》科條旣備。
又坎也。《孟子》盈科而後進。
又等也。《論語》爲力不同科。
又科,斷也。《釋名》科,課也。課其不如法者,罪責之也。
又取人條格曰科第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詔丞相御史,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,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。《註》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,以擢用之,而見在郞及從官,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,定其第高下,用知其人賢否也。《後漢·徐防傳》立博士十有四家,設甲乙之科。《註》歲課甲科四十人爲郞中,乙科二十人爲太子舍人,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。
又木中空也。《易·說卦》科上稿。
又科頭。《史記·張儀傳》跿跔科頭。《註》謂不著兜鍪入敵。
又科斗,蝦蟆子。一名活東,頭圓大而尾細。古文書形似之。
又科雉,獸名。《劉向·說苑》楚莊王獵於雲夢,射科雉。
又地名。《水經注》汳水,又東逕科城北。
又《廣韻》苦臥切,音課。滋生也。《正字通》植禾本也。
【蚪】
蚪【申集中】【虫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當口切,音斗。《類篇》蝌蚪,蟲名。詳見蝌字註。通作斗。